这个要比我这个好吃多了。”
说着,赵郢便从自己盘子里夹起一块儿土豆要往季漓嘴里塞。
大庭广众之下,互相喂饭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啊!
而且为什么赵郢用土豆来换自己的肉呢?他怎么好意思呢?!
季漓头偏了偏,指着赵郢碗里的一块排骨:
“我不要吃土豆。”
说完,他又有点后悔,自己这么大岁数的人了,说这种话是不是太过孩子气了?他怎么能跟个小孩儿抢肉吃呢?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给自己找起理由来,反正他今天是穿了校服的!他就算是个年轻人!
年轻人玩玩闹闹是很正常的事情!
“呜……”赵郢见季漓要跟自己抢肉吃,面露难色,先是本能的护住了自己的盘子,然后又在季漓灼灼地目光下泄了气,大义凌然的夹了一块排骨出来:“你非要吃的话.……那就分你一块儿好了,不过.……”
他一双桃花眼滴溜溜转了两圈,不知道在打着什么主意,坏笑道:
“你要让我喂你。”
说着,他夹起一块排骨肉递到了季漓面前。
季漓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四周,人虽然多,但大家都在专心干饭,任谁也不会注意到角落里发生的事。
喂就喂!谁怕谁!
季漓一口要在了赵郢的筷子头上,嘴巴还没来得及从他的筷子上拿开。
一个红着脸的小姑娘就打断了他们:
“学长,请问你们旁边有人吗?”
……
糟糕,被看见了。
不过被当成学长,还是很开心的,虽然大概率是校服的功劳。
*
回去的路上,季漓竟忐忑起来,犹豫了好几次才开口问道:
“我今天……是不是太幼稚了?明明三十多岁的人了,却还是像小孩子一样。”
“嗯?”
赵郢眨了眨眼,然后学着他的样子揉了揉他的脑袋:
“小孩子有什么不好的呢?每个大人曾经都是小孩子,如果你愿意的话,在我这,你可以一直做个小孩子。”
季漓看着这个年轻人,不禁呆了呆。
车窗外阳光正好,时钟指向十七点二十三分四十八秒。
那是他的心动时刻。
☆、我的人(1)
白天逛了校园,晚上就开始了成年人的娱乐。
现代化大都市里,最受欢迎的地方就要数酒吧了。
赵郢非得要玩花活儿,穿了身校服去泡酒吧,门口保安一直都不让进,直到赵郢把身份证拿出来给他们看。
季漓叹了口气,他好久都没这么丢人了。
卫生间里,吵闹的音乐是被隔离掉了,但旁边隔间里剧烈的喘息声却不绝于耳。
从刚才季漓就注意到了,这间酒吧的风气似乎比一般的酒吧更加开放一些,而且来这里的,好像绝大多数都是男人?
他倒也不是没去过酒吧,但大多数是清吧,要说吵闹的,顶多就是跟陈戈去过一两次有乐队驻唱的那种,这样的,他还真没来过。
他三十二岁了诶,要是被人知道没来过这种地方,会不会被嘲笑啊?不行,他得装的轻车熟路一些才行。
打定主意,他从厕所隔间里走了出来,好巧不巧正好碰上旁边厕所里的两个人。
那两人面色潮红,气喘吁吁,季漓跟他们打了个照面,强作镇定微笑着点了点头,心里却忍不住吐槽,这么快就结束了,哥们儿你该不会是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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