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倒是在一旁默默吃饭的赵郢突然开口了:“阿姨,您别怪他,我是自愿的。”
这话听得袁媚更加心疼了,连连夹了好几块肉放进赵郢碗里,叮嘱他要好好补一补。
“……”
*
一个充满误会的假期就这样结束了。
赵郢对此表示很满意,每天都偷偷往季漓家门口放一瓶牛奶,季漓怀疑他在暗示什么,后来才意识到,产生这样怀疑的自己不太对劲,便彻底打消了怀疑,将赵郢送过来的牛奶分给阿贝卡喝,就当是赵郢给狗狗的抚养费了。
这天,和赵郢的牛奶一起送来的,还有季漓老东家沈氏集团送来的请帖。
原来,沈钰的侄子沈知行辞去了大学教授的职务接手家业,为此,沈钰借着自己过生日的机会打算举办一场宴会,庆贺生日是假,帮沈知行巩固人脉是真。
恰巧,沈氏集团和季漓他们公司姑且算是同行,而季漓跟沈钰姑且也算是老熟人了。
奇奇怪怪的老熟人。
十一年前,和叶执初分手后深陷困境的他被沈钰捡走成为了助理。
又在七年前一切准备就绪之时抛弃了老东家自己出来创业。
传言,季漓是沈钰包养的小白脸,当年这传言闹得是沸沸扬扬,只有当事人心里清楚,这一传言半真半假。
他是和沈钰有着奇奇怪怪的联系,但是并不是旁人所理解的那样。
简单来说,他当年给沈钰当了四年的替身。
四年来,沈钰每每喝醉之时,都会扑在他的怀里,喊着另外一个男人的名字。
他们两个的关系仅此而已。
可提起沈钰,他还是有些尴尬。
毕竟一脚踹了有知遇之恩的老东家,怎么听起来都不是什么地道的事。
尴尬归尴尬,去还是要去的,毕竟有很多事情不是躲着就可以的。
更何况,现在没有合作,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有呢?
在利益面前,这点尴尬,那都是小事。
给自己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以后,季漓开车去了今晚举办宴会的地方。
他把车停在了一辆粉色的奥迪旁边,因为那辆车的颜色实在是太骚气了,便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多看的这一两眼倒是没有什么,只不过,他本以为没有人的车子里,竟走下了两个人来。
季漓尴尬的收回视线,心道防窥膜真是害人不浅。
从车子上下来的两个男人一高一矮,高的那个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完美的融入进了夜色之中,他的头发梳得板板正正,一根碎发都没有,他戴了一副金边眼镜,里里外外透露出了精明与严谨,借着灯光仔细看去,眉眼竟与沈钰又几分相似。
而那个个子矮些的男人就比较年轻了,穿了一身与气质完全不符的西服,就像是偷穿了爸爸衣服的孩子,估计还是个学生,那个人的眼睛很有特点,漂亮得就好像是一只猫,只可惜说话有些粗俗,嗓门还不小,离着这么远,季漓都听见他在骂人了。
“他妈的!沈知行,你给我说清楚,我怎么就蠢了?!”那年轻人一边骂一边跺脚,好像很生气。
季漓反复咀嚼了沈知行三个字,意识到这人便是沈钰的侄子,便脚底抹油默默地离开了。可大嗓门还是传进了他的耳朵里:
“我就是跟赵郢哥打了个招呼而已,你至于这样吗?”
赵郢……?
季漓皱了皱眉,这小兔崽子也来了?世界还真是小,巧合还真是多。
不过,赵郢跟这个长得像猫一样的漂亮少年是什么关系呢?对方还亲切的称呼他为赵郢哥?
季漓不禁心里酸溜溜的,想多听一听他们的对话,便放慢了脚步,这时候,就听那年轻人接着吼道。
“我说你!这么大岁数的人了,没事儿乱吃什么飞醋啊,有没有意思……”
季漓听到这话,感觉膝盖中了一枪,好在那年轻人的话并没有说完,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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