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宝石小说>历史军事>终极追捕> 第六章 三人为一 四处追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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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三人为一 四处追击(二)(1 / 1)

话说小刘与王科长他们分手后,来到里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袁大队长仔细看过协查通报和公安厅的通缉令后,问小刘:“需要我们提供什么帮助你尽管说,我们都是警察嘛,当然会尽力协助你们的追捕工作。”

小刘听到这句温暖人心的表态,对袁大队长表示一番谢意,将李新泉用假名坐牢两年多的事实,和直到目前还不知道逃犯真实身份的苦衷一一道来。

袁大队长一听甚感离奇,非常惊讶地问小刘:“你说什么,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小刘补充到:“是的。但我在仁都市公安局黄支队长那里得到一个重要线索:他们2001年在办理李新泉杀人一案时,就怀疑李新泉是你们里江市警方通缉的杀人在逃犯陈山福。所以……”

“陈山福?就是大富豪歌舞厅杀人案的陈山福?”小刘点了点头。袁大队长接着说:“大概情况我还记得,但具体情况不清楚,你等一等,让我查一查资料。”袁大队长听了小刘的补充,又听说是仁都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指引,他好像想起了什么,马上打开电脑,在公安网上调取资料,电脑上很快显出了陈山福的通缉令和照片,他拿着李新泉的照片进行比对,感叹地说:“像,太像了。”

袁大队长看当年的通缉内容:

陈山福,男,1968年3月18日生,汉族,里江石家镇高桥居委会人, 98年7月21日在石家镇大富豪歌舞厅枪杀歌舞厅老板万良明、万小勇父后潜逃。体貌特征:身高1。69米,方脸,淡眉,小耳,腹壁纵向陈旧性刀疤约30CM长,……

他再看现在的通缉令:

各市、州公安局:

2004年3月27日20时20分,蜀州省江松监狱服刑犯李新泉、洪银月二人越狱脱逃。

李新泉,男,生于1974年12月14日,汉族,籍贯蜀州省楠江县,家住巴凌市巴州镇西外街**号,2001年12月17日,因故意杀人罪,经蜀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4年3月经蜀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减为无期徒刑。体貌特征:方脸,淡眉,小眼,凸嘴,小耳,腹壁纵向陈旧性刀疤约30CM长,身高1。68M,在逃人员编号:************。

洪银月,男,生于1975年4月14日,汉族,籍贯福建省安南市,家住福建省安南市都英镇,2000年10月3日,因抢劫罪、绑架罪,经蜀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体貌特征:申字脸,平淡眉,小眼,大鼻,大嘴,小尖耳,前额、颧骨突出,身高1。73M,左手有纹身,在逃人员编号:***********。

两名逃犯系重刑暴力型罪犯,具较大危险性,为尽快捕回逃犯,消除社会危害,请各地接此通缉令后,立即部署查缉工作,发现李新泉、洪银月即于拘留,并速告蜀州省公安厅刑侦局。

对抓获二犯的有功单位或个人,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0元。

联系人:*** 电 话:*******

袁大队长一脸的狐疑,深感诡异,他倒向座椅双肘放在扶手上,左手轻抚右手,眼睛定在天花板上认真分析。他想这世上哪有这样奇特的事:长相体貌特征完全相似,但一个是巴凌,一个是里江,而年龄又相差岁,难道他们是同胞兄弟。难道是……他突然问:“你们是怎么知道他是假的。”

“李新泉确有其人,但此人于95年就应征入伍,现在还是现役军人。当地人一个也不认识逃犯李新泉,这才知道他是冒名顶替。”小刘进一步介绍。

“你们查找过他办身份证的原始资料没有?”袁大队长认为人过留影,雁过留声,总应该有什么资料能反映。

“查过了,没有找到一点资料可以证明他的原籍。”小刘带着无奈的表情回答。

“走,到石家镇派出所查找陈山福的原户籍。”袁大队长起身离座,从桌上随手拿起手提包,接着又掏出手机,拨通石家镇派出所所长的电话,边走边说:“秦所长,我是刑大袁……”

“听出来了,袁大队有什么指示,请吩咐。”秦所长刚一接听电话就听出袁大队长的声音,他知道袁大队长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就直奔主题。

“那就长话短说吧,你的户籍员在吗?帮我查找一个人。”袁大队也直截了当。

“在,你袁大队长要找的人,即使不在也要给你调回来。你查谁?我让她先给你准备好。”秦所长明白袁大队长亲自出面查的案肯定是大案,绝对不敢耽搁。

“那太谢谢了,你还记得大富豪歌舞厅枪杀案的陈山福吧,你就先帮我查一查,具体情况咱们见面再谈。”讲完电话,已经走出办公楼来到他那辆“古老”的桑塔纳警车前。

上车后,袁大队长一边开车一边问小刘的一些细节。小刘尽可能地把所知道的情况详详细细地向袁大队长作了介绍。袁大队长分析着各种可能的情况,他说:“不管怎么讲,如果陈山福和逃犯李新泉是同一个人,那么派出所的户籍应该有迁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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