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亲履贵州的明人王士性谈到:(贵州)只借一线之路入滇南,两岸皆苗……其开设初,只有卫所,后虽渐渐改流,置立郡邑,皆建于卫所之中,卫所为主,郡邑为客。缙绅拜表祝圣皆在卫所。
卫所治军,郡邑治民,军即尺籍来役戍者也,故卫所所治皆中国人,民即苗也。……郡邑中但征赋税,不讼斗争,所治之民即此已矣。
可见,明代贵州的地方政府尚不能很好执行调解地方争端的职能。
在流官当权的地方尚且如此,水西、乌撒等土司地区可想而知。
在政权与族权交织在一起的君、臣、布三者秉权的严密政治体制下,土司、土目是地方事务的最高裁决者,是原住民心中唯一的权威,这正是“罗鬼憨而恋主”、“即暴虐不怨”的制度基础。
彝制崩溃后,各级流官政权逐渐深入人心。
官员们不但行使征税的职责,并且积极处理各种诉讼活动。
而原住民亦开始懂得怎样利用现行的制度去打击对手,获取资源,在他们心中,土目已不再是最高权威。
土目之上有各级官府,最高的仲裁权掌握在远在北京的皇帝手中,所以他们知道逐级告状乃至京控。
案件的处理结果还有助于我们理解汉文化在黔西北的扩张与渗透。
清代曾经对“土酋猺猓”犯罪实行“宽恤”政策,如犯徒流军遣等罪,援照古例免予发遣,改为枷责完结。
原因是“苗猓与内地民人语言不通,服食各殊,实徒实流恐断其谋生之路”。
乾隆二十七年(1762),贵州按察使赵英认为这一政策已经过时,应予改革,他声称:
臣查贵州一省,除遵义府系雍正年间由川割归,并无土苗外,所有上游之贵阳、大定、安顺、南笼四府,下游之平越、都匀、镇远、思州、铜仁、黎平、石阡、思南八府苗人皆系前明虚入版图,历年已久。
后蒙我朝重累熙洽,一百二十余年来,熏育教化,凡土苗人等服饰语言多与汉同,如猓猡、狆家、洞苗、宋家、狇老之类,读书游庠,援例捐纳贡监及职衔者,在在有人,至于得中武科者,间亦有之。
既然“此等苗寨风气与民人无异”,惩罚罪犯时就不应该存在两种标准,因此赵英建议,除了黎平府属之古州、铜仁府属之松桃等雍正年间才开辟的“新疆”地区外,其它“旧疆版图”之“苗人”如犯徒流军遣等罪,应按民人例,实流实徒。
在赵英的心中,康熙初年改流的黔西北已属“旧疆”,不在宽恤之列。
赵英所言并非毫无根据。随着科举、教化的推行,黔西北地区的文化与礼俗逐渐发生了变化,安秉健请云南岁贡柯春在家教读,安国瑞以及“陈登云控案”中的当事人陈登云、陈阿佃、金阿好等人均能操汉语,甚至可以书写——安国瑞的状词是自己写的。
官员们在判决的时候,实徒实流,不再考虑“民、苗”之别,安国瑞被发遣黑龙江,在此之前的乾隆四十八年(1783)、五十八年(1793),诬控安秉健的安士照、阿鲁约等人同样被拟充军,陈登云一案中金阿好、陈二等人则被拟徒。
黔西北地区在观念上与实践上都成为了清王朝“旧疆”。
(三)、布摩阶层的变动。
在勾政权中,布摩与幕史垄断着书籍与文字,他们是知识与文明的象征,跻身统治阶层,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特别是与君、臣并列的布摩,掌管祭祀,勾通天、地、人,在很大程度上已被神化了。
彝制崩溃后,布摩的政治特权随之丧失,而科举教化、移民的涌入,对他们造成另一种重大打击,布摩阶层的身份构成逐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1、文教的兴起与绅士阶层的成长。
要知道贵州科举兴于明代,主要是由于卫所的带动,当时入学者以屯戍子弟与汉人移民为主。
黔西北地区的广大原住民并非编户,没有根据也没有必要去入学应举。
因此明王朝文教的扩张与渗透大体上只能波及到上层统治分子,虽然朝廷力图推广社学,但土官并不热心,社学在很大程度上名存实亡,布摩所宣扬的各种价值观仍然是土司政权的意识形态。
改土归流在制度上为推行科举创造了条件。
黔西北平定后不数年,黔西、平远、大定等府相继设学,而旧有的乌撒卫学则改为威宁府学,此外各种书院、义学、社学亦渐次设立。
这些学校除了解决汉人的入学、科举问题外,还担负着化导原住民的重任,正所谓“苗彝新附之地,尤当诱之以诗书,使其勉强礼义而不敢为非。”
清代入泮者确实有不少新近入籍的原住民子弟,雍正十年(1732),贵州学政晏斯盛提到大定府亲辖地有许多“目、夷”列于学宫,“尤明于顺逆之义”,随从太守赴军前讨贼。。
平远州有“苗民”九种,“不拘愚智,但年幼者,俱解从师读书,近列癀宫者颇众。”
威宁被描述为“汉夷合一,文教顿兴”,康熙四十八年(1709),佟铭迁府学时,“自总镇、副守、厅学、举贡,以及汉民苗夷之有志学者,咸赞励以光其事。”
到雍正年间威宁府改州,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以该处“读书向学之士不少”,建议“仍准进学二十名,免其减额。”
据乾隆《黔西州志》,当时各种族类都有“读书入泮”者,因此该书称:
(黔西)旧属夷地,种类非一,语言文字概不相通。我朝改土设流,建立学校,文教大兴,习俗丕变,冠婚丧祭渐循于礼。
道光《大定府志》同样提到罗罗、宋家等族类进学的情况。
虽然方志编修者们的言语难免夸饰,但改流后王朝教化对地方社会的日益渗透却是无庸置疑的。
彝文献对此亦有所反映,如麻博阿维家的一支迁到水西阿哲家的地盘后,“取了汉姓,在清康熙年间,读汉书,使用汉文,一度有功名,中了举,做了汉官。”
随着科举制度在黔西北的推行,在新的制度下具有更多意识形态“正统性”的绅士阶层也开始成长起来。
许多接受儒学教育并获得功名的士绅,就是在地方上有权有势的土目的后代,但也有一些普通土民在成为绅士的过程中,逐步转变了自己的身份并扩大在地方社会的影响力。
例如大方县普底乡黄氏家族,自康熙年间起便全面学习汉人的语言、风俗、礼仪,“制造”本家族的汉人身份,不断子孙不断读书进学,翻开《黄氏族谱》(光绪9年抄本),贡生、增广生员、廪膳生员、附生等比比皆是,举人则有黄显庸、黄思永等。
在走向士绅化的过程中,黄姓逐渐转变了自己的文化身份,并利用这一身份扩张势力,向地方豪强(如土目)挑战,争夺更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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