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李白的《侠客行》一诗,道尽了侠客的风流、英姿和豪情,让人每每读起都有一种酣畅淋漓、热血沸腾,恨不得以身代之之感。千余年来,不知迷醉了多少心慕侠客之道的热血男儿。
从小就喜欢武侠文化,而且越大越沉迷的庞士元,理所当然地也喜欢《侠客行》。而且,倒背如流。
曾经的夜深人静,孤枕难眠,中文系出身,难免就带了点文人气质的他,总免不了地拿出《侠客行》吟唱一番,最后只能无奈地深藏根本不存在的“功与名”。
庞士元以为,他将永怀侠客之心,却也只能深深地心怀,直至老死。却不想,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就那么毫无预兆地降临了。而他就幸运地抓住了大变革的机遇,成为了武道梦予者。更幸运的是,他的武道之路尽管有过挫折和危险,但一直都能不断勇猛精进,跨越高峰。
到了现在,他已经拥有了常人无法完全无法理解的超凡武功。
有此超凡武功,庞士元终于不用再对《侠客行》中“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侠客英姿空流口水,他已经能效仿之,甚至超越之。
脚下悠然而进,手中冥曦剑随手而出。
刺、削、抹、斩……简简单单的基本剑式,没有任何出奇的花俏,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平无奇,却因着完全不可抵抗的力量、内力和速度,还有冥曦剑本身的不凡,和庞士元不怒自威的威压,发挥出了不可思议的实力。
冥曦剑挥动之间,漫出了剑身的黑云剑纹就如那激烈翻腾的黑云一般,滚滚而动,顿时就形成了一股黑云压城之象,连明亮的日光都被因其而失色。而在黑云的翻腾摩擦之中,又有那如血一般的红丝剑纹时隐时现,给人一种雷雨夜电闪雷鸣之态。
庞士元一步跨出,就跨越了整整二十米。
尽管这二十米的距离之中,密密麻麻地都是人,却没有任何人能阻挡他分毫。
就在这一步之间,他一共刺出了六剑,顺手再连削带抹了四下,并劈砍了一记。于是他直接就带走了沿途十二个结阵而战的满清士兵性命——那一记劈砍,一下砍翻了两个满清士兵。
鲜血在他走过之处一路喷涌,凄厉的惨叫声紧随他的脚步此起彼伏,就像是最惨淡、恐怖的伴奏一样。
庞士元毫不动容,再一步迈出,整整一个牛录的满清军阵,就被他直接穿透。
此真可谓,一步杀十人也。
庞士元的杀人效率,让人心惊胆寒。
在他身后,二十多具已命丧黄泉的满清士兵尸体,还有更多的已经心胆俱丧,士气大挫的满清兵将。
此景此情,对于一路杀过来的庞士元来说,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他洒然而走,继续杀戮。
下一个军阵也没能阻挡他的脚步,一人一剑真就如那锐不可当的利剑一般,狠狠地把满清千人军阵从中劈开。
没有人能挡住他的脚步,没有人能抗他一剑。
他所过之处,一片人仰马翻,一路血肉横飞。
等庞士元终于把整个军阵一劈两半之后,整个满清兵将军势和士气已经衰弱到了极点,再无战心。
不管这些满清兵将多么地骁勇善战,多么地野蛮不开化,怕死的人类天性依然存在,且根深蒂固。
庞士元不可思议地强大,让他们都意识到,他们根本不可能是庞士元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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