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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七 残剑(1 / 2)

现在他叫做沈梦飞了,他已经忘记自己就是2005年的刘卿影。2005年的刘卿影,对2005年的桂林城是没有多少感情的,无论他是开始时的贫穷,还是稍后时过得的宽裕滋润,他都不喜欢这座城市,这座市侩气十足的城市。

每个人都有一座伤心的城市,桂林城就是一座伤了刘卿影心的城市,无论是夜幕下徘徊于城市冷清街头的那个少年刘卿影,还是那个在门可罗雀伤心小屋里默默怀念他与乔诗月过往的青年刘卿影,都被这城市伤得一塌糊涂,他总是念叨着,总有一天,我要离开它,这座伤心的城市。

现在他总算离开了,现在他叫沈梦飞,现在他进入的是尚未开化的土汉杂居的朴实无华的热情洋溢的城市桂林府,他不想回忆,来生在这儿曾经的点点滴滴,他只想,尽快以稳妥的方式,卖掉他所带的部分宝石,成为一个有分量的人物,一个不会受到大明朝怀疑和威胁的人物。他应该受到大明朝的尊重,他需要大明朝给予他的高贵身份,尽管,他对古代的皇权体制没有任何的好感,尽管,他是为了逍遥自在的生活而来的。

他背着那把已经被他命名为“诛邪”的来自未来的粒子束剑,穿过桂林府繁华的大街。他抬头看到,在独秀峰下,那座属于朱家静江王的王府。这静江王,是个小王,与广州的镇南王以及云南的黔国公相比实在是寒酸,就算汉王朱高煦造反,都不会联络他们的。

广州那个镇南王朱迟煊,自从儿子谋反被暗杀之后,也曾经说过狠话,“朱瞻基,总有一天,你会付出代价的。”

朱瞻基却一直没有动他,他仍然是镇南王,在两广作威作福,活得有滋有味。这就是现实,现实生活里奇怪的特有的不是秘密的秘密。

现在,沈梦飞背着他的诛邪剑,穿过桂林府府衙前的大街,穿过静江王府前的正阳门大街,再穿过广西布政使司衙门前的大街,他看到了本城最大的当铺“宽心当”,在当铺金字招牌的右方,垂下两个菱形的中国结,上书“富贵”二字。为了弄到一笔不小数目的十足的官票,他决定当一颗宝石试试。

诛邪剑,剑鞘是完全的真皮,8058年手工制作的精品,上面还有柳无痕亲手缝制的一朵花,一朵映山红,一朵曾经开在他的来生,孤独的旅途上漫山遍野疯长过的映山红。

夜里,睡在那些朴实憨厚的生活也算富足的农民的家里,睡在温暖的床上,他曾试图想一下,想一下柳无痕的容颜,她睡在本该由她驾驶的时空母舰特制的冰窖里,从此得以永生,只活在她未来的亲人心里,只活在他沈梦飞,大明朝时空过客的心里。他不敢去想,想他在来生的**人乔诗月,不敢去想,想来生曾经关怀过他的女人王梦瑶。

现在,他连柳无痕都不敢去想了,他只想尽快得到第一笔银票,能够使他顺畅无阻地到达庆远府。当他拿出一颗雕琢得很完美的红宝石,递给当铺老板时,当铺老板的眼光闪亮,如同那颗绿宝石所闪烁的光彩一般,他望向这个身材高大,脸色平静的年轻人,然后他发现了他轻轻支撑在柜台边缘的右手,这是一只比寻常女人的手还要白晰、圆润的手,手指修长而有力,手掌肥厚,每个手指的关节处,都有一个完美的小酒涡,就如同青春女孩子春葱般细腻的手。正是这只比他的脸更能吸引女人的手,给了当铺老板信任感,他终于决定开价了,他要狠狠地吃他一截差价,于是不动声色道,“嗯,不错,这种成色和磨光面,绝对的一流,我就不欺生了,死当1000两银子,活当不当。”他心想,一看这人,就象个刚输光了盘缠的富家公子。

沈梦飞二话不说,从当铺老板手里把红宝石抢了回来,然后冷冷地瞥他一眼道,“你要是再说一声它只当1000两银子,我就立即把它扔到街对面的漓江里。”哦哦,他突然就想起,对面那条河流,叫做漓江,曾经被诗比做青罗带的,清澈得鱼儿都不忍心使其浑浊的河流。

在他的未来,有许多城市的许多河流,流着流着,便变成了一条污浊不堪的臭水沟。人们还被迫在臭水沟里讨生活,不断地挖沙恶化着本来就满目疮痍的生态环境。

当铺老板与沈梦飞对看了一眼,眯起两条细长的胡须,矫情地一笑,“这位少爷,算我服你了,这样吧,就当两千两,再多我也出不起了。”

“是么?”沈梦飞淡然一笑,原来他笑的时候,嘴角偶尔也会露出点点酒涡的,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一个追求自由的人,终于自由了那天,果然笑起来不同凡响,诡丽迷人,“那算了,我还是不要当了,我上街乞讨吧,要不就向老板您讨几个饭钱,如何?”

当铺老板瞪大了眼睛,他只差没有跳起来,学着那个在2005年红遍大江南北如滔滔不绝江水的周星星,对沈梦飞说一句,“I真的服了YOU!”,良久他伸出三个手指头无可奈何地OK道,“罢了,小店今天豁出去,也要收了你这件宝石。”

2005年的OK,不正是三么,这还好使,沈梦飞终于露出愉悦的笑容,缓缓道,“这还成,你看你,多黑啊,差点就被你坑去两千两啊。”

沈梦飞在当据上签名画了押,数好银票,转身意欲离开,当铺老板突然喊道,“这位沈公子,你请留步,我看你背上所背的剑鞘做工如此精致,谅鞘中宝剑必为杀人利器。”

沈梦飞停步,回了他一句,“宝剑我不当哦。”

“非是小人想强迫公子当剑,只是在下乃好奇之人,见了宝物,总想见识鉴赏一番,还请沈公子成全?”

沈梦飞轻声道,“你还是不要看为妙,因为此剑名诛邪,犯了今上的忌讳,你看了也不能跟外人讲的啊。”

当铺老板脸色一变,赶紧环顾四周,只见店面外人潮熙攘,但近旁却无一人,他嘘了一口气,低声道,“沈公子,你是不是活的特别不耐烦呀,怎么给剑取如此犯忌的名字?”

“我这把剑,恨不能诛尽天下残忍邪恶之人,迟早是要犯朱明的忌讳的,我不在乎。”

“哎,蒙元被换成了大明,但还是感觉不如意。小人枉活了一把年岁喽,这二十多年来,一直谨小慎微,再没见过象沈公子你这般直爽敢言之人。沈公子你走好了,走好了。”他站在柜台后,无可奈何地向沈梦飞使劲挥手。

人生有没有另一种可能?事实上,来到大明朝的沈梦飞,并没能拥有那把被他称之为“诛邪”的可以发射粒子束的绝世神剑,以及那十几颗足以令他在大明朝腰缠10万贯的宝石,

人生有许多可能。在1426年的丹桂顶着陆后,沈梦飞乘坐飞行器前往大桂山山脚途中,飞行器在高空中出了故障,发生爆炸。可怕的一声巨响之后,又一次万劫不复的坠落,他失去了知觉。

当沈梦飞在1426年醒来,他感觉到头疼欲裂,飞行器爆炸的轰鸣声还在他脑海里晃荡,他痛苦得大声**着,猛地坐了起来,迷迷糊糊睁开眼,看到床前站着一个很年轻的漂亮的女人。

“公子,你醒啦!”女人淡淡地笑,嘴角露出两个迷人的小酒涡。

他的视线还是有些儿模糊,疼痛使得他不断地冒冷汗,汗水已经湿透全身,他下意识地伸手入怀,他摸到了柳无痕的全息影像和那颗他随手放入怀中的绿宝石----“宝石,我的宝石,我的剑!”他的视线开始在床周围四下打量,他没有看到他的粒子束剑和剑里装着的宝石!

“你是谁?我这是在哪儿?”他冲那女人嘶声吼道,好像是他的剑和他的宝石,已经被她或者什么人给拿去了,那可是他生命的全部,是他在大明的希望所在。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张灵韵,他还没有意识,她是一个多么美丽的令他着迷的成**人。

“这儿是丹桂顶下面的竹石凹。”一个象那女人一样年轻的男人应声走了进来,沈梦飞的视线随着他脚步的走动,开始逐渐看清楚了自己身处的是一间木屋,有梳妆台,有小轩窗的那种雅致的干净整洁的小木屋,然后他看清楚了来人是一个与那年轻女人很般配的英俊的高大的男人,很多年后,沈梦飞都记得他初见章惇时的第一感觉,妒忌,心里有种酸酸的溜溜的感觉,为什么,别人总不乏如花美眷或知己佳人?而他自己一个人,在世上孤独地行走?

“你叫章惇?这儿不是大宋朝福建路的漳州府?”

“不错,我就叫章惇,这儿绝对不是大宋朝福建路的漳州府。”

“这儿是大明朝广西布政使司平乐府?你怎么可以叫做章惇?”

“难道大明朝就不能有叫章惇的人?就因为大宋朝出了个叫做章惇的奸臣?”

“至少我知道,大明朝不会有人叫秦桧,也没人敢叫秦桧!华夏历来就是这样的,当政时没人敢说屁话,但去位后,所有的丞相或者宰相,都是奸臣。就算当朝大学士也不例外。”

“嘘,兄台说话小心点,让锦衣卫或者东厂的人听了去,那可是大大的麻烦。”

沈梦飞闻到了女人身上淡淡的馨香,他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微微点头道,”张灵韵,很好听的名字。”

“谢谢公子夸奖,还要请教公子高姓大名?”张灵韵在床前的锦墩上坐下,章惇站在他身后,两人的神态,极为的恩**默契。

“我叫沈梦飞,我怎么会在这儿?”章惇眼睛望向小轩窗外皑皑白雪的世界,若有所思道,”我也觉得奇怪,漫天的风雪,沈兄是如何昏倒在竹石凹的悬崖下面的。”

巨大的疼痛,伴随着混乱的记忆,呼啸而来,想撕裂他所有的神经,从2005年,到1426年,他似乎经历了漫长而悠远的一生?汗珠又如雨般冒出,他颓然倒在床上,绝望地望着张灵韵,”如果,我也有这样可人的妻,我可以放弃所有的奢望和渴求。”

张灵韵慌了手脚,赶紧拿了块丝巾替沈梦飞擦脸上的汗和额头上的汗,在她的温柔的包围里他渐渐平静,脑子飞转,已经想起早就构思好了的圆满的谎话,”我从安南来,来寻找我失散多年的亲人,在山上迷了路,不小心失足跌落山崖。”

“据我所知,这附近数十里,除了家母和她的庵堂,再无他人居住。”章惇沉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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