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电充好,接着把手机藏好,当然不是因为手机太贵重,害怕被别人偷,而是因为担心连万分之一的几率不到的学校来检查教室安全,防患于未然是林夕的生存法则,即使不可能存在林夕也假设它存在,如果不藏好,学校检查不就死翘翘了嘛!保管是没收,林夕可舍不得。
伴随着音乐,林夕拿起板凳,跟随着班上差不多算是最后的一个人向外走去。这最后一个人前面的那个人叫马为先,是一个女生,林夕挺佩服她的。真的,林夕可不骗人了,反正林夕骗的都不是人。
林夕和她曾是小学同学,林夕和她在一起读了三年的书,林夕和她几乎上没有任何交集,像一条平行线,各自在自己的路上奔跑。林夕认的她的原因是因为她差不多每天都被老师表扬,还不止一个老师表扬她,她就是老师眼里的宝贝儿,同学们眼里的天之骄子。林夕因为她被表扬的次数多了,也就记住她了。林夕觉得她应该认识,为什么呢?因为林夕和她是班上的两个极端,一个天天被老师表扬,一个天天被老师骂,当做反面教材,所以林夕觉得她应该认识自己。
林夕和她挺有缘分的,虽然读初中的时侯她去了当地一个很好的学校,听说一个年纪只收一百人,林夕成绩差不能去那个学校,去了另一个学校,也就是林夕的初中黄龙中学,名字听着挺好的,可是其他都不好。林夕经过几番沉浮来到这个班,后来她也来了。她来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她原来的学校不补课,没有办法她就来了这所学校。
她家里希望她可以考一个很好的高中,可是她读的初中是为自己的高中储备人才,也就不能满足她的追求,于是她来到了这所学校。她又成为了林夕的同学,可是林夕依旧和她没有任何交集。她依然是班里的尖子生,林夕这回真的是班里的倒着数的大人物。他们之间犹有一道天堑一般,怎么也跨不过。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她长的不漂亮,还带着一个眼睛,很影响她在林夕心中的形象。所以林夕也就没有刻意去接近她,于是他们在一个班上这么久都没有说过几句话,不说不是一个奇迹。
林夕和她很有默契的互不说话,一起安安静静的前往操场,我找了个位置塞下自己,当然不是顺便找的,我可不能把自己孤立起来,我不知道这个演讲将会举行多久,但我坚信绝对是无聊的,所以我便找到我的死党,这样无聊的时候还有个人陪我有一句每一句的搭个话,缓解一下寂寞。
林夕的死党叫绍俊,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林夕和他全是臭味相投了,不过最开始的时候他喜欢看,而林夕喜欢看书,算是有共同的**好吧!可是林夕刚买了手机,但是又没有钱买电话卡,手机就成了摆设,地区太偏僻没有wife,所以林夕对于手机就认为其就是个鸡肋。
这个时候绍俊出现了,他们一交流便一发不可收拾引为知己。于是绍俊便帮忙给林夕开发手机的价值,让手机的价值充分得到使用。给林夕传电影,传歌曲,当然也没有忘记给林夕传。传的让林夕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踏上了前往的不归路。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本来对于死读书都不感兴趣的林夕便更不喜欢读书,天天找机会看,从此就把课本无情的抛弃了。如果课本也有思想的话,绝对会质问林夕,你为什么这么无情,我死心塌地的跟你多少年了,不图你一分钱,不奢望你能给我什么名为,如今你还把我打入冷宫,你这个人怎么能这样,你好坏,好坏的哟。
看既能增长林夕的见识,不让林夕如井底之蛙坐井观天,拥有较为开放心思维,也让林夕更为反叛,不**死读书,就好比一把双刃剑不但保护了林夕也让林夕伤痕累累,还好林夕足够聪明才勉强把学业拖走,虽然在年纪排名考前,可是在这个所谓的留守儿童般就是牢牢占据倒数第一,让林夕的舅舅脸上无光,还好林夕的舅舅或许认为在中考了,不能打击林夕的学习斗志,施加过多的压力,以免起到反作用,不然林夕绝对是死翘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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