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多少也认识一些字,就把前因后果大概写了出来。
大家这才知道怎么一回事,经过一番了解。
孙艳梅就住在同一家医院,干警直接去了病房,以为还要费一些口舌。
孙艳梅再看到公安干警来了以后,从柜子上拿来镜子,仔细照了照,把头发重新梳了一下,然后把镜子放下来,双手递了过去。
事已至此,她知道再狡辩也没什么用了。
刚醒来的时候,她有想过把老刘弄死,后来想了一下,自己连钱都没有了,顶多还有半年的命,就这么瞎折腾还有什么用?
干警并没有把人直接带走,而是询问了一下医生,得知孙艳梅的情况很重,如果把人带回去,搞不好案子没有审完就得死在派出所。
他们可不想沾包,于是立刻请示了领导,最终跟医院协调好,把这间病房暂时看管起来,先把案子搞清楚再说。
很快,孙艳梅就把王永健的事交代出来,反正自己不得好,别人也别想好。
了解完情况以后,另一队干警立刻行动,去老家进行抓捕,很快就把王永建抓到了。
还在他家的祖坟里面找到骸骨。
因为年代久远,只能隐约看出来是一个年轻女性的尸体。后来经过双方的审讯,这才知道死者是真正的孙艳梅。
而他们面前的这个人,是孙艳梅的妹妹刘玉,两人从小被分开养,可以说从小到大不在一起生活。
是在阴错阳差之下两人偶遇了。
当时刘玉家庭条件非常的不好,可以说吃了上顿没有下顿,主要是因为王永健太懒了。
孙艳梅相比较起来过得就比较滋润了。
秦松在外面上班,每月都会按时的寄钱回来,就是人不怎么回来。
时间长了两姐妹就亲近起来了。
王永健也是偶然之间得知她们之间的关系。
那天晚上喝的有点多,回来想要过夫妻生活的时候,一时失手就把孙艳梅杀了,当时他整个人都吓坏了。
刘玉当时站了出来,就跟他提议调包的计划。也就谈了几个小时这个计划就定了下来。
孙艳梅生前不怎么跟人来往,再加上秦家也没什么亲戚,也就没什么人太熟悉她。
刘玉只需要顶替孙艳梅的样子,在外面生活就行了。
唯一要处理就是孩子,小家伙晚上瞪着眼睛黑溜溜的,刘玉感觉自己做的一切,全都被孩子看到了。
于是在一天夜里就把那孩子扔了。
过不久秦松就回来了,找寻了大概几个月的时间,最后也只能放弃了。
刘玉那时候经常跟王永健私会,肚子不知不觉就大起来,又有孩子。
秦松把她接回到省里以后,被单位派遣到另一个地方上班,一走就是大半年。
孩子也就堂而皇之的生了下来,也就是秦月玲。
刘玉为了把孩子留下来,特意勾引了秦松的朋友。那人是命不久已病入膏肓的人,以为自己有了个后代,一切也就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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