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子手臂推到边云决的时候,一股虚弱感袭上了边云决,他竟然差点被推倒!边云决心灰意冷,取了一点肉干放到女子面前,没有再说话。
“她说不了话。”林中,云雅和边锋边走边说。“是金流城路家养的一个武士,当初他们被妖兽袭击,我因为看到女武士感到稀奇,就帮了他们。谁知这女子缠上我了。”
“难道你看不出来这女子深陷情网了?”
“所以是个麻烦啊!”
“你说话总是这副置身事外的语气!”
“没办法,从小的毛病,改不了。”
“决儿的事你也打算置身事外么?”
“这话说得!当初你跟衫姐已经决定双宿双栖回凤尾城了,还假模假样的找上我,说叫我帮什么忙!结果是欺骗于我,以做掩饰。衫姐既然从来把我当弟弟,成了你的如花美眷,而你撇下老子跟个女人过逍遥日子去了,老子便一个人游遍十万大山又怎么了?你们都有打算,既然我一开始就是局外人,怎么现在又说我是置身事外了呢?”
“衫儿早逝,唯独留下了这点骨血。”
云雅随之沉默,道:“我曾经去找过雷霆那个老东西。”
边锋微微一愣。
云雅笑了起来,道:“可惜打不过,不是人家的对手。本来衫姐跟了你,那我还能怎么着?人死鸟朝天,不死天天朝鸟,如是而已。现在就算打不过人家,也非得拼命不可了。说不得只能等那老杂毛再老些了,我再强些。”
当年云家一个庶出的无名小子,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号称家中明珠的云衫,却对他青睐有加,为他缝制了一件衣服。一衣之德,一往情深,至于今日。
云雅继续说道:“你在北具城留信,就是因为这个?”
边锋道:“不是。那是为了找你要点东西。”
“要什么?”
“你的全部。”
云雅一愣。
边锋道:“决儿自小虽刻苦,却与你我不同,少经磨难,更须名师指点。你御风术修的不错,我想让你把一身所学,教授给他。”
云雅道:“可以。”
云雅继续道:“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偶有联系,具体想说什么却一直没有机会。有一件事我一直想求证一下,就是我是不是一直比你强?”
边锋笑道:“你觉得你一直比我强?”
云雅道:“想探讨一下而已。衫姐把你视作仰仗一生的夫君,但她的好夫君却没有照顾好她,如果当初是我的话,说不定可以呢?”
两人这时候走进了一片直耸入云的密林,无数的穿云树高高耸立,直破如空。
云雅周身风力缠绕,一袭白袍影影绰绰,右手一晃,不知道从何而得一柄长剑。
边锋心中微凉一叹,身形急退。
云雅轻笑:“打轻一点!我埋的那坛老酒就在这里,可别打坏了。”随之他双眼发寒,仿佛眼前真的是生死大敌一般。
“轰!!”边云决在山洞中,睡眠极浅,猛然听到远处一声如同惊雷一般的异响,马上醒了过来。洞外的女子早已经持剑往远处冲了过去。
云雅单手持剑托于胸前,长发随风而舞,元力催动之下,两道雪白的风墙出现在两侧。
他周身空间灵气喷薄肆虐,以他为中心仿佛产生了阵阵急旋风。云雅单脚踏地,身体随之飞起,向边锋冲刺过来。他剑之所及,两道风墙随之合二为一,化为狂虐的暴风,将边锋包围在中心。在看到边锋伸出拳头的那一刻,云雅的身体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飞向空中,随即在空中的一个后翻身,他轻盈灵动的站在了一棵巨树的丫枝上。看着下方的边锋,他眼神依然冷漠。
边锋拳头牵引之下,风力四散。以他为中心,穿云树竟然一圈一圈向外扩散,纷纷倒下。只见断口处光滑平整,如同利剑切开的一般。
云雅所处的那棵树也被波及,他的身体随着断木下坠,却再次倒转过来,拔剑,身如云雀,以弧形轨迹向边锋冲了过去。
边锋低头深深吸了一口气,单拳触地,暗暗有滚滚奔雷。
云雅的眼中露出微讽。
边锋的黑袍向上高高扬起,身周闪现雷光,一颗颗雷球出现在了边锋周围。
奔雷法,即是身如奔雷。边锋脚踏雷球,冲向云雅,雷球在他脚下不断炸开。边锋一拳接着一拳,有如排山倒海。边锋同样擅长御风术,云雅便不具敏捷优势,不得不拔剑正面抗敌。边锋手蕴雷球,长剑劈向他的时候便被雷球吸附住了,随之一阵阵雷劲通过剑身传向云雅,带来连续不断的酥麻。
云雅突然轻笑,长剑撤开。边锋拳拳击向云雅,云雅却仿佛海中一扁舟、水中无根浮萍,在波涛与狂风中摇晃。
地下枯枝败叶被带起,然后迎风乱荡,而穿云树也不住摇晃,金黄色的宽大嫩叶一片一片飞了下来。
战意,凛!
边锋因缘际会,学会了御风术,凤尾城破以后得雷霆赏识学会了奔雷法,皆是十中六七,不得精髓。而他原本是边家的人,边家以武立军,战意滔滔!
无数的落叶,本来飘忽婉转,此时却如同瞬间僵死的秋虫,直直的下坠。云雅身形迟钝,边锋欺身近前,拳拳见肉。
云雅身后的穿云树撞断了一棵接一棵。
边锋凝起一拳,正要曲终人散,突然一个倩影伴着一柄剑生生的插了进来。边锋身形急转,压住了拳势,拳头散开,甩了几下,一重雷劲从手中冲出,钻入地下,“嘭!”的一声巨响。
边锋看那女子还要冲上来,不由微微苦笑。
女子手中剑忽然被身后一剑黏住,电光火石之间,手中剑随之脱手,打着转飞向远处,最后钉在了一棵树上。而女子耳旁一缕秀发,此时缓缓坠落。
女子回头看向云雅。
云雅收剑,拍了一下女子的肩头,女子当即温顺垂眼,跟在其身后。
云雅周身有一些狼狈,一袭白袍到处是焦糊的痕迹。两人交好,边锋何曾下了杀手。
云雅找准地方,取了一坛好酒。三人往回路走去。
云雅道:“你奔雷法学的不错!”
边锋哂笑:“你想说什么?”
云雅道:“只是觉得怪异而已。雷家既然对凤尾城势在必得,老杂毛传你奔雷法又是什么道理?你既与雷家势同水火,修了他的奔雷法又是什么道理?”
当初雷霆独自一人,登上凤尾城头,望远抒怀,对满城的敌意毫不在乎。评价边锋道“使其得为吾子,当光耀门楣,一统雏岛百城”,最后还传授了奔雷法。奔雷法既脱胎于御风术,边锋已修过御风术,再修奔雷法自然事半功倍。之后在云州,竟然以奔雷法打败雷家几位高手,真乃讽刺之至。
边锋想起往事,却难起涟漪,道:“为什么不学呢?”
云雅叹道:“我现在才知道,我毕竟不如你。”云雅向来高傲,身为庶子之时不肯向家中权贵低头,向长辈讨教被讽教之后便一个人闭门造车,边锋欺他之后他不曾去讨要个答案,忍不过云家一家子犹然勾心斗角便躲进了十万大山。这就是云雅,性格自小古怪,不讨人喜欢。除了生他的母亲,便只有云衫一人与他亲密。云衫殁后,他朝思夜想,想象如果自己是边锋,当能杀敌万千,护得衫姐周全。这种想法咬啮着他,直至今日与边锋一战之后,两人虽然各自都没有出真力,但云雅已然自愧不如了。云雅的心中不禁释然。
边锋看向身后那个女子,那女子似乎是天然的性格,不知不觉又走在了两人的后面,离得远远的。似这般一个女子,却有勇气追逐爱情,不禁令人感叹。
云雅顺着边锋的目光,随之说道:“听别人唤她,她似乎叫阿蕉,芭蕉的蕉。”
边锋问道:“你打算怎么办?”
云雅道:“红花枝头,恰悬于水,本就是两片天。她等不了我干涸,我等不了她枯萎,一切不过是虚影,如是而已。”云雅的目光不由得一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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