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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士族(2 / 2)

这一时期,士族在政治上高官厚禄,垄断政权,经济上封锢山泽,占有大片土地和劳动力,文化上崇尚清谈。为维护这种制度,东晋南朝时,士族非常重视编撰家谱,讲究士族世系源流,作为自己享有特权的凭证,于是谱学勃兴,谱学专著成为吏部选官、维持士族特权地位的工具。

这一时期土族政治上拥有特权,清官要职被士族垄断;经济上拥有田庄,占有大量土地人口,还经常与官府争夺劳动力人口;文化上家学传承,占据垄断地位,还大兴谱牒之学,崇尚清谈玄学,擅长书法、绘画等艺术;社会上不与庶族通婚往来等。士族把持大权,却不愿涉身实务,在优容奢侈中腐朽衰落。

渐衰(南朝)。

东晋后期到南朝时期士族制度逐渐走向衰落。根本原因在于士族自身的腐朽,士族制度下的门阀士族特别是高级士族凭借门第就可做官,世代控制高级官职。特殊的社会环境使许多士族不思进取,沉溺于清闲放荡的生活,不屑于政务军务。

加之士族是近亲联姻,身体素质极差,因此东晋与前秦淝水之战以后,一些庶族出身的将领脱颖而出,显示出较高的政治、军事才能,声望与权力迅速上升,南朝宋、齐、梁、陈开国诸帝均为庶族将领。南朝帝王虽无法改变高级士族垄断高官的局面,但却引用庶族官吏委以品位不高却握有实权的职务,在实际执政中分享了士族的特权。

这一时期士族制度走向衰落的原因之二是受到农民起义的打击;原因之三是士族在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中受到打击、削弱。上述三种原因相互作用,极大削弱了士族制度的阶级、经济基础。到了南朝时期,由于门阀世族自身的腐朽。

丧失了在政治上和军事上的统治能力;社会阶级矛盾的冲突和激化,农民起义此伏彼起,寒族地主乘机以军功崛起,在镇压农民起义的同时,进而典掌机要,控制地方,统帅军队,以武功称帝,如刘裕、萧道成等,打破了门阀地主一统天下的局面。

世族地主此时虽据高位,却已无实权,走向必然的灭亡。后经候景之乱、隋灭陈等变化,门阀等级制已奄奄一息,庶族地主跃居政治舞台的主要地位。至隋唐两代,废止九品中正制,实行科举制,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终于使产生于魏,盛行于晋的门阀士族制度在政治、法律制度上最终消亡。

消亡(唐末)。

隋唐时期士族制度走向消亡。其原因一是隋唐科举制的实施使门第不高的庶族地主通过考试参加到政权中来,摧垮了士族制度的政治基础“九品中正制”。

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推行使一部分无地少地的农民得到了一些土地,也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其禁止无限占田和随意买卖土地的规定,多少起到了抑制土地兼并和保护自耕农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士族制度的经济基础。二是唐朝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三是农民战争进一步摧垮了腐朽的士族制度。从此,存续了六七百年的士族制度最终在历史舞台上消失。

4衍变因素。

从东汉末年以来,士族在官场所占比例一直在上升,从建安年间的29%上升到东士族人物画晋的80.8%,达到高峰。以后,南朝士族一直保持过半数的比例。东晋后期,随着北府兵集团的兴起,出现了宋、齐、梁、陈的王朝更替,这四个王朝是由东晋时代不入流的军功家族建立的,但是,这并不代表被称为“寒门”、“寒贱”、“庶族”取代了士族。

实际上,国家政权仍由士族把持,只是不如东晋初期士族拥立东晋皇室那般“王与马共天下”的盛况,出身较低的皇族仍需要依靠盘根错节的士族来统治社会,时势使然。

因此,政权更替的暴力革命,并不一定代表着社会革命。北朝的情况则有所不同,拓跋族起自塞外游牧民族,其酋豪阶层不同于汉族的士族,但进入中原以后,北魏政权中士族的比例在迅速提高,从31%猛升至79.7%,非但不亚于有士族门阀政治传统的南朝,甚至比同期的南方政权还要高。

为什么南北朝社会政治基础迥异,却发展出相似的士族政治社会呢?关键在于魏晋以来社会崩溃,基层组织全面瓦解,在国家体制外普遍形成自治团体,如战乱时期广泛存在的坞壁及其演变形成的自然村落,这些基层组织掌握在强宗大族手里,他们垄断乡村,左右地方政治,其强大者甚至影响中央,使得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权都必须与他们合作、妥协,才能获得安定。

魏晋南北朝士族的强势,就在于其扎根乡村,拥有大量的人手,且由于魏晋以来的学术家族化,使得强宗大族获得文化的声望和影响力,地方势力、经济基础和文化权力结合而形成的士族,使得国家重新整合统一社会时,首先要把他们纳入国家体制之内,而后要将国家权力渗透入乡村组织之中,这必然是一个缓慢的渐进过程,当然也是一个社会逐渐质变的进程。

面对国家分裂造成的社会现状,新建立的国家政权都不能不重用士族豪强以获得统治基础,这就是南北朝都大量任用士族为官的基本原因。

由此看来,士族的存在是一种社会现象,同当时的社会生产方式、国家政权对社会基层的控制力、统治方式与技术能力、文化上的向心力、市场交换的频度与交通、传播事业的发达等方面相适应。

尽管中国古代基本上是人治的政治,但是,人治不等于随心所欲的统治,也不能脱离社会存在的各种因素和条件。中国的统治形态,基本上与中国社会的发达成熟程度相适应。因此,士族把持的乡村社会不能在国家权力渗透下发生质变,则士族主导政治的局面仍将继续下去。

这种社会内部的深刻变化,不依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也不是短期的、疾风骤雨式的暴力运动所能促成的。用“侯景之乱”或隋末民变之类孤立的暴力行动,举出若干家族衰败的事例,或者抽出几个单项指标就断言士族政治形态已经终结,那是轻率的。

实际上,在社会动乱中,一些士族在动乱中衰落,另一批士族却在动乱中崛起,只要中古社会生产方式和基本形态没有重大转变,士族政治的格局不会有根本性的变化。

社会的变迁,必须通过生产形态的转变、生产力的提高、社会文化和政治体制变迁等诸多方面共同作用而实现,毛汉光先生的统计,证明了这个过程的长期性。整个隋唐时代,士族在统治阶层当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很高,隋朝为67%,唐朝“安史之乱”前为65%左右,“安史之乱”后仍在56%到89%之间波动,越是唐朝后期,士族比例越高。

然而,中晚唐士族比例异常之高,所反映的只是京畿地区的情况,因为藩镇割据以后,地方发生了重大变化,许多地区的实际人事权力不在中央,所以,中央政界多士族是落日余辉的写照。除了这部分统计需另外探讨外,隋唐时代的统计说明,士族政治的局面依然维持。

5鼎盛时期编辑魏晋南北朝时期地主阶级中部分享有政治、经济特权的家族所构成的一个特殊阶层便是士族。东汉世家豪族发展的延续,是士族的渊源;而魏晋统治阶级的政策是导致士族形成的直接原因。

曹魏九品中正制规定门第为定品的主要条件,使当朝显贵子弟官运亨通;魏、吴给公卿客户和西晋官吏可按官品占田荫客,使显贵广占田地、佃客和奴婢。因此,魏晋士族必是当朝显贵,只有在魏晋获得政治地位,尤其是在魏晋蝉联政治地位的家族,才有资格列名士族。

如琅邪王氏,王祥仕魏晋,累迁太常、司徒、太尉、太保;颍川庾氏,庾嶷为魏太仆,从子峻为晋司空;陈郡谢氏,谢缵为魏典农中郎将,子衡为晋国子祭酒等。东晋是士族势力发展的鼎盛时期。东晋政权是司马睿倚仗琅邪王氏之王导、王敦等的策划和支持建立起来的,故谚称“王与(司)马,共天下”(《晋书·王敦传》)。

其后门阀士族颍川庾氏、谯国桓氏、陈郡谢氏等轮流执政,而形成庾与马、桓与马、谢与马共天下之局。这时士族势力平行甚至超越皇权,皇权政治演化成门阀政治。士族为维护自身利益,故修撰族谱,禁止与非士族的寒门联姻,拒绝与寒门往来。

南朝刘宋时,寒门出身的中书舍人狄当、周赳并管要务,有一次去拜访士族张敷,敷命移座远客,不与接触。士族不做事繁务剧的小官,即所谓“浊官”,以标榜门第高贵。东晋以后,士族与寒门的界限基本凝固,只有极少数的寒门能够上升为士族。

而士族在发展中也有分化,如清河崔氏门第高于博陵崔氏,琅邪王氏后裔的门第也有高下之别。

南朝士族渐趋没落。由于皇权压抑,虽授高官而不给实权;也由于士族日益腐化,士族子弟“上车不落则著作(郎),体中如何则秘书(郎)”,生而富贵,遂不思进取,**声色,穷奢极欲,乃至“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在侯景之乱中,南朝士族死亡殆尽。

北魏孝文帝为巩固统治,制定了严格的士族制度,依官位定士族为4个等级,据等级享受政治经济特权。士族制度在魏晋南朝是习惯上形成的,而北魏始由朝廷以法律形式规定。北魏士族也很快腐化,在河阴之变时遭到沉重打击。

6五姓七望编辑隋唐时代是身份制的社会,世家大族在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地位。在所有尊贵的世家大族中有五支最为尊贵。即陇西李氏(今甘肃省东南部)、赵郡李氏(今河北赵县)、博陵崔氏(今河北安平县、深县、饶阳、安国等地)、清河崔氏(今河北清河县)、范阳卢氏(今保定市和北京市一带)、荥阳郑氏(今河南省)、太原王氏。其中李氏与崔氏各有两个郡望。所以称之为五姓七望,或五姓七家。

7其他。

特指东汉、魏晋以来的门阀阶层,或称世族、势族等。士大夫阶层。日本武士阶层。

自汉朝以来,各地的帝王贵胄子孙与家族也称世家士族。[bookid=2871585,bookname=《灵噬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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