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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之二 父亲的儿子(1 / 2)

在他人生的某个转折到来以前,他常常会想起那个理应被称为他父亲的男人。一位曾经的东领贵族公子,一位热爱激情的诗人,一位热爱美酒的歌者,一位热爱着他的母亲的黑发qing人。父亲的形象也许已经成为了那个时代的贵族少爷的模型,上流社会的纸醉金迷与纯真的少年渴望追求的真善美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比例相互融合。而在第六世纪的三十年代,由于一个巧合,这混乱的组合,终于籍着爱情和它狂热的形式,永远地改变了某位父亲,甚至是无数人的未来。

然,因为命运的一些意外,他将永远都不可能亲耳听到父亲对母亲狂热而又真挚的感情。街坊间的闲言碎语显然也不能成为他衡量父母爱情的标准,他唯一知道只是一个已经成为过去的事实。那是帝都的六百三十八年,在他出生的冬天,他美丽的母亲难产着,死在了帝都小小旅馆的破烂木板床上,鲜血浸透了发霉的木板,造成了一种阴郁的红色,永远都不能洗去。而他的父亲,则在第二天被人从发散着臭味的阴沟里捞出来,在杂草丛生的河岸边抛弃了一个空空如也的酒瓶。

也许这就是他日后养成脸上总带着讽刺笑容的原因,因为他自己的诞生,本身就牵扯到一段及具讽刺意义的姻缘。他的父亲最终就像写给他母亲的情诗中那样,溺死在了他们高贵的爱情中。而那神圣的爱情的结晶,也正要如他的父亲所描绘的那样,经历了一切那虔诚的情人所能想象,或者根本想象不到的困苦。

[纵使人间一切的苦难降临,也不能消磨我对您的深情,您我的爱必将在苦难中成长,哪怕祝福的曙光永远也不会照耀……]

所以在他思考的时候,他常常假设,如果自己并不是那个人的儿子,并不继承了他东方的姓氏,也许他的童年会稍微好过一些,或者,干脆就是美满幸福。但是幼小的他已经没有办法向他正在甜美的天国里与母亲相爱的父亲抱怨什么了。对这个赐予了他生命,却又夺去他一切幸福的男人,他既不能憎恨,也不能热爱,他对他毫无感觉。在他短暂的童年之中,他也不曾真正明白过,爱情,或者憎恨,这类父母需要教会小孩子的感情。

刘爱华,这个他的父亲在他出生前就兴奋而认真地揣摩好的名字,在他遭遇到那教他的双亲付出了生命的爱情之前,从不曾自豪而大胆地从他口中说出。

他的父母死去后,他被善良的旅馆老板收养了。那慈善而又踏实恳干的一家人,对这个长着一头黑毛的早产儿,就像对待他从东领私奔来到帝都,穷困潦倒的父母一样毫不吝啬那诚实的关爱。他的十个哥哥姐姐们彼此间相亲异常,对他更是照顾有加。他一辈子都能记得他的某个爱上酒馆老板女儿的哥哥用扫把戳住他,叫他去有钱人家的花园里家里偷玫瑰花的日子。实际上,他有时候回忆起来,会十分感谢他的哥哥。因为他能够感觉到,那一天,其实才是他真正看到人世间的阳光,对着美好的未来睁开眼睛的日子。

他是从狗洞钻进富人家的院子里的,豪宅的主人拥有他见过的最美丽的花园,这一个印象,即便在很多年后,他走过了无数地方,看过不计其数的美丽花朵后也没有改变。其实,与其说是花园,倒不如说那是一个片盛开着白玫瑰的草地,中心的地方有一棵粗大而茂盛的树。那地方,阳光和春天的风满盈,玫瑰和青草的香微混合在一起,夹带着一股潮湿而又温润的暖春的气息,让这从狗洞里钻出来的孩子,以为自己看到了天堂。

杰斯特就躺在那棵有着巨大树冠的树下,在春天午后的暖风中浅寐。他是有着阳光碎片一样华美金发的温柔精灵。皮肤像雪一样的洁白,躺在绿色的草地上,全身被打上绿叶了斑驳的光影,美丽的如同下凡的神。

孩子被什么东西诱惑着靠近了,他从美神的身上闻到了一股白玫瑰的香气,淡薄而清新。然后,几乎就要流泪。仿佛是来自于他基因中的,继承自他生身父亲的激情的细胞在渐渐苏醒,看着那一脸纯洁的美丽青年,一股在他以往人生中的从未出现过的激动顺着他的脊背蹿上了头脑。他的心里,温馨的暖流静静流淌,溶化了他被残酷命运冰封冻结的心灵。

他的眼泪无法控制地滚滚而下。他打了个喷嚏。

不管那是不是命运的巧合,睡美人醒来了。

杰斯特睁开浅蓝色的眼眸,用那能够装得下天空和大海的温柔颜色,沉稳地盯住在自己面前哭泣的孩子。他在记忆中搜索着,确定受封以后从未和卑微的平民如此接近过,更不是类似的突如其来。但他没有做出任何惊慌失措地反应。这一位伟大贵族的人生中从不曾存在过惊慌。他凝视着少年肮脏的小脸,还有那纠结在一起的黑发,突然,什么东西从记忆中闪过,仿佛是看到了许久不曾忆起的故人。

是的,一个东领的孩子。必然是东领的孩子。来自他故园的黑发少年。

杰斯特洁白的脸上,露出了一个让少年一生也无法遗忘的短暂微笑。

他那么美丽,微微低着头,温情荡漾的绝世容姿,让人忘记了流泪。

后来杰斯特伸出他高贵的,洁白细长的手指,抹去了少年眼角的泪痕。那个美丽的人,动作温柔地就像五月的春风,吹盛了孩子水晶般纯净,透澈的心灵中刚刚点燃的爱情火苗。被花香触碰着,孩子的眼泪更加的无法抑止。一张洁白的脸在温情的抚慰中渐渐呈现,杰斯特微弯着眼角,看到了年轻而纯真的面孔。一对如同他少年时代的渴望中一般,硕大而漆黑的眼眸。

他对他说。

[告诉我你的名字。]

[刘爱华。]

[杰斯特。]

陈伟奇杰斯特杰克佛雷德塞贝洛加骇乃雅克仙东。

美丽的人轻轻地笑着,为少年被泪水洗刷过的,陶瓷一般洁白的小脸上添上羞涩的红晕。

他恋爱了。

这是一场美好的邂逅,滋生了纯洁的恋情。遗憾的是,在这一场教少年激动的爱恋中,某人忽略了一个非常关键,而且非常令人沮丧的事实。并且,由于这个事实的存在,少年的爱恋毕竟不可能像他的父母一样穿越了时空和世俗的阻碍,最终在天国达成美好的结局。

生物学者明确地告诉世人,男人和男人的相爱是没有意义的。而未经人世的小小少年则正好非常不巧地,在他心里最重要的位置放上了一个和他有着相同构造的生物。

虽然这一切很快成就成为了过去。

孩子此后经常跑去杰斯特的白玫瑰花园,他们之间逐渐形成了一种超越了阶级之间疥蒂,类似朋友之间友爱的奇特关系。和那美丽的青年一起讨论冒险中精彩刺激的情节,一起唱着古怪的歌谣,一起吃小圆饼干纵情声笑,成为了孩子童年中最快乐的日子。少年的初恋如此短暂而脆弱,在孩子心中所占的份量那样的无足轻重,以至于当他决定要将之结束时,幼小的心灵里甚至都没有产生一点点震撼人心的悲伤。

当他第无数次地将被洗干净的头依靠在男子温暖的胸膛上时,他的心中已经不再雀跃那甜蜜的,仿佛只要轻轻被触碰,就可以被融化的火热感觉。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强健的,令人安心的,心脏律动的节奏,伴随着微温的体热,传达到他幼小的心里。

毕竟,他只不过是个渴望人类温暖的孤独孩子而已。

这件事后来变得有些遗憾。

恶毒的神千万年来一直保留着他喜欢捉弄人类的坏习惯。以往的经验告诉人们,对于生活在这个由任性家伙所掌握的世界的居民而言,任何快乐,都是非常短暂的。所以,这是一条铁律,不容不改变也不容同情。在帝都六百五十二年的冬季。在他们相遇的春天以及之后的夏天,秋天都随着光阴之箭快速地飞逝以后。孩子那朝气蓬勃,看似美好的未来,终究要像他父亲曾经预言的那样被人类意志所无法转移的种种意外所淹没。

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在这一天之前还是旅馆老板养子的刘爱华,在这一天之后,发现自己终于被那位一直懂得勤俭持家的养母以十一个金币的价格,卖给了某个喜欢喝酒,以及喜欢漂亮的小男孩的变态老伯。

[到此为止了。]

刘爱华对自己说着。

到此为止了。

他思考着。既然命运注定了他不能是一个纯粹的孩子,那么也就不再必要像任何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一般,一边追忆着已经失去的美梦,一边在现实中寻找虚假的籍慰。他多么聪明,年轻的脸,纯洁得仿佛来自神的刻意。十三年不长不短的岁月,一直睁大朦胧的双眼,天真地看着世界。然在这一刻,为了与那无奈的命运抗衡,漆黑的眸子里却必须释放出精锐的闪光。

他猜想,从此什么也无法阻挡他去挑战自己讽刺又无奈的命运了。刘爱华已经决定抛弃了他的过去,抛弃他包裹着爱却又不受祝福的降生,以及他对那为了华而不实的感情付出一切的父母亲的思念。他宁肯抛弃了一切的良善和对美德的向往,以此去换取一个可以自由存在的灵魂。

认清自己的那一瞬间,刘爱华赤裸着胸膛坐在浸染着母亲鲜血的床上,在自己诞生的地方,不携带任何感情地,用手边的花瓶敲碎了某个倒霉的男人的头盖骨。

[到此为止了。]

他拎着手中碎得不成样子的花瓶,溅满了鲜血的洁白面孔上第一次绽露了那种他特有的,轻薄而讽刺的笑容。他漆黑的眼睛将被杀死的人,痛苦而扭曲的脸看得如此清晰。然后看向了窗外深沉的夜空,神隐没在漆黑的云端之上,透过这没有光明的世界,必定没有任何一双眼睛,能够捕捉到他所犯下的罪行。

他悲哀的,被操控在恶毒的神手中的命运终于。

到此为止了。

他轻易地就丢弃掉了那沾满血肉的凶器,就如同他丢弃了以往纯洁而良善的自己。虽然,在抛弃那一切时他曾经悲哀的感叹。那被染红的白色陶瓷,就如同他曾经纯洁而干净的灵魂一样,一旦被污染就再也回不去初生时无暇的颜色。但是一切已经无从回头,刘爱华仔细思考过,他没有任何多余的选择。

那一夜的天空在下雨,然雨水却不能够洗去他浑身的血迹。他站在大公府的门前,在雨中和苍白的,神情冷漠的男人对视着,久久的无语。他或许应该哭泣,但在这寒冷的冬雨之中,在那个冷漠的男人面前,他已经预感到了眼泪的毫无意义。那个曾经被他称呼为杰斯特,但更以陈伟奇大公华贵的名号被人们所熟识的男人,就那样看着他和他身上的血迹,阳光下浅蓝色的漂亮眸子,在漆黑的夜色中,深沉地捕捉不到一丝友爱的亮光。

刘爱华的平静地如同死水的眼中最后闪过一丝情绪,想要告诉他,他曾经爱过他。那是他短暂而早夭的爱情,归结于另一场命运微小的错误。然而那一刻,面对着男子没有光彩的深蓝色眼眸,他心中仅存的,属于爱情的脆弱火苗,却渐渐熄灭在了这一场冰冷的冬雨中。他不知道自己曾经追求美好的心灵里还剩下什么,也许什么也不剩,也许那是他即将付出的尊严。

终于,在男人无声的凝视中,他弯曲了一直站得笔直的双膝,埋首跪倒在高贵的权利者面前。春日温柔的美梦在冬夜冰凉的雨中终于幻灭。陈伟奇杰斯特杰克佛雷德塞贝洛加骇乃雅克仙东,这一位神圣帝国最高的权利者,站在倾盆的大雨之中,端庄着他俊美的面孔,以一贯的高傲和冷漠,接受了少年向他付出的一个穷途末路的杀人者,仅存的男子汉的骨气。

陈伟奇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否在拯救了一个卑贱的生命的同时,扼杀了一个高洁的灵魂。

三年后,刘爱华有了另外一个名字。爱娃杰克佛雷德塞贝洛加。籍着乔装一位高贵而美丽的贵族小姐,陈伟奇杰斯特杰克佛雷德塞贝洛加骇乃雅克仙东,这位帝国人民口中的大公,东领年轻的领主,神圣帝国实际上的掌权者,终于成为了他名义上的父亲。

刘爱华曾经有一个非常好的计划,但是他没设计到自己将会成为一个女人。

那一年由他所引起的轰动着实不小,经历过那一场风波的帝都的人民都将记得。爱娃小姐是如何在他父亲的不动声色间凭空出现,又用她无人能挡的魅力震惊了整个首都的上流社会。也有不少人怀疑,养女的存在其实是某个无德的政治家玩弄对手心情,拆散美满婚姻的恶毒手段。然无论真相和假设如何的不相径庭,在众人的揣测和惊叹声中,那美丽的少女凭借着父亲的权势和自身的聪颖,成为了整个上流的宠儿却是无法争辩的事实。

而小姐本人,真正关心的事其实相当简单。

当刘爱华从长途跋涉的马车行走下时,他一眼就看到了在等待着自己的父亲。大公遥望着他,一个模糊的影子,被留在过去时间里,在雨夜之中看不清面容。刘爱华凝视着无法被辨认的面孔,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觉,知道是残酷而巧合的命运,将这两个原本毫无交集,毫无瓜葛的人的联系在了一起。但现在的他却不太敢去定义,陈伟奇在他生命中的存在,究竟是一个机遇还是一场灾难。

他仪态万方,款款而行,逐渐看清了大公的眼在阴影之下,原来竟然是海洋般深沉的蓝色。当被它们凝视时,人类感受到了被海水吞没的错觉。一股什么东西突然顺着那深沉的蓝灌进了他的心里。他皱眉沉思,想起了曾经天空般蔚蓝的眼眸,忽然决定暂时遗忘对这男人保持的矜持。凭着那股冲动,他不顾一切地奔跑起来,神情热切而期望,最后一把抱住了对方,将头埋进了衣冠楚楚的者的胸膛。

刘爱华在感受不到人类体温的地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渴望寻找到那隐藏在层层衣物下的白玫瑰的清香,而结果是什么也没有得到。他心里逐渐清楚,无论是对陈伟奇还是对刘爱华,在这场这间隔了近三年的重逢里,再热情的拥抱也意味不了什么。

他最后安慰自己说,那依旧是一个充满了激情的戏码,而陈伟奇大公,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会是一个不错的男主角。短暂的沉默和喘息过后,滴水不漏的权利者,终于回应了女儿纯真的热情,在怀里人的额头留下了一个冰冷而漠然的亲吻。刘爱华不想承认那是他真正渴望的,但对于正打开门帘迎接他的上流社会而言,那将会是一份非常有价值的见面礼。

他微笑着捂住自己笑颜逐开的小脸,知道从此以后将永远用尊称和敬语对那个人们口中的陈伟奇大公说话的他,已经是时候该将绝大多数的注意力从这孤傲的者身上转移了。

刘爱华的好计划真真正正地半途而废,现在,他必须去结识一段崭新的恋情。

于是,在紧接着到来的那个火热的夏季,他像任何一个发育不良的东方男孩一样,走在帝都的人流拥挤的大街上,闻到了红玫瑰芬芳的甜香。

刘爱华回头看去,火红头发的少女,点满了雀斑的小脸上挂着阳光一样灿烂的笑容。一个柔和而动听的声音,充满了年轻人纯真的活力。仿佛是看到了在内心深处渴望已久的爱神的轮廓,他没能再移开视线。最后,女孩的脸朝他转过来。微微翘起的调皮鼻尖,红润的嘴唇,他的目光缓缓向上移动,看到一双深棕色的,明亮的大眼睛。

[小弟弟,要给妈妈买玫瑰花吗?!]

农家女孩质朴而真诚的语调撩动了他心底一度被压抑的,沉睡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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