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宝石小说>都市言情>千万别爱我> 第二章 海豚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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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海豚之恋(1 / 2)

我深爱的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这是一个无法挽回的事实。

我休假一个月,沿着蜿蜒的落雁路漫步在东湖岸边。平静的水面倒映着磨山的满园春色,映不出我柔肠寸断的情结。

小桥流水旁,千树万朵梅花争奇斗艳,鸟语花香处,多少情侣相依相偎.....唯有我,独倚雕栏玉砌,望梅花花开花落。但那红尘中飘落的花朵,有谁能明白?这些纤小玲珑的身体在漫漫长夜中,哭过的泪有多少伤痕?

在东湖听涛区,有一处小小的水吧,倒立于水中。在这里泡上一杯浓郁飘香的下午茶,坐在靠水的窗边,我一次次的欣赏落日西沉于高楼下都市黄昏的壮观。

又一个下午,依然是那个水吧,依然是那个靠水的窗边。我依然泡上一杯下午茶,拉开酒红色的窗帘,凝视窗外。天,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毛毛雨,笼罩着湖面,让远处的高楼变得依稀而朦胧......“先生,要不要在你的茶里加点糖?”不知什么时候我对面坐着一位长发飘飘的女孩,一双明眸下面的笑魇依旧那样纯洁迷人。我略一迟疑,淡淡的喊了一声:“彩霞......!”

她微微一笑,对着服务员弹了个响指:“给我来杯椰奶!”

“你好!”我端详了她一阵,把视线收回在茶杯上,感觉有一股浓郁的茶香慢慢的渗入我心脾。

服务员端来椰奶,彩霞拿起长柄勺慢慢的搅动着白色的果液,眼睛望着窗外,感叹道:“好美啊!多少楼台烟雨中......”

就这样,我们又一次见面了,彩霞送我一本贴满花花绿绿明星画的日记本。然后我们谈了一些与爱情无关的生活琐碎。一直谈到灯火昏黄,她一甩长发,向我挥挥手,钻进属于她的标致,消失在细雨蒙蒙的夜色中......

我又一次遗失在春夜乍暖还寒的街头,直到夜深人静。

回到家中,我把自己重重的摔在床上,手机铃声一次又一次的骚扰着我的耳膜,我懒得理会,索性关掉,钻进多年和我不遗不弃的被窝。

清晨的阳光把我的房间照的明亮而温暖。我伸了个懒腰,对着墙上的明星剧照做了个鬼脸:“ILOVEYOU!”心里美滋滋地想,要是把这位小甜妹娶回来做老婆,该是多惬意多浪漫的事啊!

楼下响起了两声小汽车的喇叭声,我知道那是李春红。操,这女人又来找我干嘛?我穿着睡衣走向阳台,对着那辆白色的轿车喊道:“叫春啦?”

“是啊!有种就下来......”李春红从车门探出头,脸上荡漾桃花般的微笑。

“好!你等着......”我一转身,暗暗的骂她一声“贱货!”开始换衣服,漱口和洗脸。

“咚!咚!咚!”有人急促的敲门,我开门把她接了进来。屋里开始飘荡着淡淡的香水味。

她在屋里来回踱了一圈,暧昧的望着我笑:“杰!还是一个人睡冷被窝,要不要大姐为你租个小妹妹温暖温暖?”

“小妹妹哪有你大姐会体贴人啦?你如果不怕你家猪八戒,晚上过来陪我吧!”她老公长得又黑又胖,我戏称他猪八戒。

“哦!他啊,他和你们公司老总一起到山海关度假了。你还不知道?”春红抚弄了一下披在粉红羊绒衫上面的绿色披肩。

“我已经一个月没上班了,公司的事一概不知。”我叹了口气。

“是不是为了林黛玉?”李春红笑了起来。

“不是林黛玉,是小玉,我爱她,她不爱我......”我瞟了一眼她腰间黑白相间的条纹短裤,发现这小女人体形依然保养的很苗条。

“哈哈......”李春红笑的前俯后仰“不是小玉,是许彩霞吧?”

“你......你好坏呀!”我准备打她一下,伸出手不知落在哪个地方,毕竟男女有别。

李春红坐在沙发上,翻阅着彩霞的日记本,然后一本正经的说:“杰,说句真心话,我一直挺关心你,像你这样总生活在过去的回忆里不是办法啦!记得我们原来上中学的时候,你是那样朝气蓬勃,踌躇满志,而现在却变得这样浑浑噩噩,暮气沉沉,大姐看着真是心痛。”

“那跟你去开美容院了。”我收回伪装,一脸蔑视。

“杰,我知道你瞧不起大姐,但是既然上天让你我在远离家乡千里之外相逢这就是一种缘分。希望我们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大姐,我理解你,找个大款嫁出去,然后一生衣食无忧。”

“这有什么不好?”

“好好好!我给你找个牛魔王,比你家猪八戒还老还有钱......”

“啪!”她把彩霞的日记本重重的摔在桌子上,“把你家大姐当什么人啦?说实话,我才瞧不起那位许大小姐呢,你却把她当成简.爱,当作天使。你认为她爱的是蓝田的人品和文凭,我看她爱的是姓蓝的权势和地位。”

“废话!“我不喜欢她说彩霞的不是。

“鸭子死了还嘴硬,你想想,如果蓝田的位置和你换一下,彩霞会嫁给谁?”李春红起身拉开房门走下楼去,“你好好想想吧!希望你好自为之......”

我听见楼下汽车发动的声音,我知道春红走了,我不想理她,独自为自己泡上一杯浓茶。

浓浓的红茶冲不淡我深深的愁结,故乡的山冈重叠在我的心头,郁绿的梧桐林环绕在山坡上,一片两层高的小楼,藏着乡村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这便是我故乡中学时候的校园。李春红当年曾经在这里当校团支部文艺委员,甜润的歌喉征服了校园多少泛滥的歌迷。可惜,自古英雄多磨难,这个高我一年级,却在同一个团支部工作的大姐姐,因为父亲患胃病而放弃心爱的学业赴江城打工了。

再过两年,也就是我考上大学那年,春红带回一个男人,说是河南平顶山人,脸和平顶山的煤一样黑,年纪比春红死去的爸爸还大,长的圆圆鼓鼓的,姓朱名阶,村里人都叫他猪八戒,朱阶听了了也不介意,还对着乡亲们“嘿嘿”的笑。再后来听说他们结婚了,还在市买了个小别墅......直到去年冬天,公司派我去管理一家美容院装潢项目。我才知道,这家美容院的老板竟是李春红,不用说,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春红把我接到大酒店还餐一顿。从此,她开始以大姐自居,对我关心的有点过分。

真是岂有此理,我是独立生活惯了的人,我才喜欢什么女人在我平静如水的生活里加点什么油盐酱醋,我将半杯浓茶一饮而尽,打好领带,走下楼去。

大街上,阳光明媚,各式靓车穿梭如流,街道两旁,橱窗店铺琳琅满目,人行道上,美女如霞,帅哥如云,霞走云飞构成一道美丽的现代都市风景线。

我来到中南广场,广场上一群靓丽如花的模特在为某手机品牌做广告。那暴露无余的曲线,那柔肤雪肌的诱惑,那娴熟优美的舞姿吸引黑压压的一大片像我这样爱美的行人。我站在人群中,静静的欣赏着台上的表演,一股淡淡的法国香水的气味沁入我的嗅觉系统,我微微一侧目,发现旁边站着一位白衣领配黑西装的女孩,齐膝黑裙衬托出她高挑匀称的身段,轻妆淡容体现出她高贵冷艳的气质......就在此时,我发现两只瘦长的手指打开了她的小皮包,并迅速抽出一沓钞票......“小偷。”我脑海里喊出一声,随即向那只手猛挥一拳。

“啪!”那沓钞票散落一地,那女孩一惊,发现自己的皮包打开了,忙喊道:“我的钱......”我感觉一把尖刀顶住了我的后腰软处,一个低沉的男中音在吼:“搞么事?”我已预感到危险,把身子往左边一闪,顺势迅速的向那位裆下猛拍一巴掌,那人没有防备,“哎呦......”应声倒下。前面的那位见同伙吃了亏,转身对我的左眼一个直拳过来,我一低头,冷不防正逢上他右手一勾拳又至,我连忙对着他的前胸还击,却被他闪身躲过。我知道着家伙学了几手拳脚功夫,而且他出拳前总是围着我打转,并且不断的晃动身体,想转移我的注意力,我懂这是迷踪拳。社会上很多人认为那些混混、流氓只会作恶,并没有什么技能和真功夫,这种观念其实是错误的,因为任何国家和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让所有的英雄都有用武之地,至使一些人怀才不遇,沦落社会底层。当然,这里我并不是夸奖这小偷的功夫怎样好,而是呼吁我们的国家和用人单位能够重贤用能,让一些有志之士,学有所用,兴国安邦。否则,英雄如水,围而不导,久之必破堤也,祸国殃民,影响社会安定团结。闲话少说,再说那小偷见我久立不出招,知道我是一不变应万变,以静制动。他便虚晃一拳来了个双爪探目,我一低头一转身,来了个燕子抄水,他顺势向我后腰飞走一脚,我迅速回身,双手抓住那条腿轻轻一拉,再一推,那家伙仰头朝天,屁股落地。刚才那位同伙把他拉了起来,朝着街边一条僻巷落荒而逃。围观的人群被我们这一仗打的四处鼠窜,那躲避时的惶恐比小偷们落荒而逃的狼狈好不到哪里去。人们看见我像看见外星人一样,都站得远远的看,谁也不和我搭话,好像和我扯上关系就要遭到流氓追杀似的。唯有那位白衣领的女孩从容的拾起地上的钞票,然后款款向我走来,并向我点头:“大哥,谢谢你......”然后从皮包拿出一张名片,“我叫范小燕,在黄鹤楼律师事物所工作,以后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请尽管来找我。”

“好!”我点点头,没有收她的名片,转身招手拦了辆出租车,迅速的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晚上,李春红给我打来电话,说是约我在“流星花园”咖啡物语喝茶。我本不想去,但经不住她花言巧语的诱惑,暗暗掂量着,这位款姐有钱,花她几张小票子也不伤大雅。于是便随她来到武汉大学对面的“流行花园”咖啡馆。

咖啡馆装修得不错,朴素而典雅,假石墙上长满青苔,木地板上一尘不染,室里灯火昏暗而暧昧,整个氛围给人一种泡在咖啡中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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