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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回 取舍(1 / 2)

吴歌一征,只见有五人匆匆走来,当先一个太监手里举着一束黄绢,看到吴歌,道:“吴歌公子吗?”

吴歌依稀认得这人是万历身边的太监,点了点头,道:“是。”

那太监道:“吴公子请接旨吧。”

吴歌长在草莽,哪里知道那么多规矩,听说叫他接旨,“喔”了一声,问道:“什么旨?”踏步上前,伸手便拿。

那太监大吃一惊,连忙退了两步,道:“吴……公子怎能如此不敬,这可是圣旨,你应当跪下接旨。”

吴歌征了一征,心中虽然不愿,却也不想多事,犹豫了一下,还是单膝跪了下来。

那太监松了一口气,大声道:“赐封吴歌为从四品锦衣卫千户,刻日起扈卫大明特使沈惟敬赴朝鲜和谈,钦此。”

吴歌大吃一惊,呼的站了起来,道:“什么?”

那太监被吴歌三番两次的不敬之举搞得实在受不了,只是他数月前在万历身边,见过吴歌的身手,知道自己带来的那四个锦衣卫护卫在吴歌面前不过是四个摆设,当下只得耐着性子道:“吴公子,麻烦你先领旨谢恩,余事再议,如何?”

吴歌道:“谁要做这劳什子的官?谢哪门子的恩?”

那太监脸色发白,道:“吴公子,你……这可是抗旨啊。”

吴歌冷笑道:“朱翊钧是不是自以为吃定了我,想要我做他的鹰犬,只怕他的修为还不够。”

那太监大惊失色,道:“你竟敢直呼皇上的名讳,你……你……大逆不道……”只听仓仓几声,他身后四个锦衣卫绣春刀出鞘,寒光闪动,直逼上来。

那四把刀递到吴歌身前三尺处,突然如遇坚墙,竟然无法再递进一寸。吴歌冷笑一声,双臂微微一震,只听乒的一声,四把钢刀齐断,碎刃落了一地。

那四个锦衣卫大惊,退的比兔子还快,把个面无人色的太监丢在横眉怒目的吴歌面前。那太监惊惧交加,又不知该当如何是好?只怕他传旨传了一辈子,也从未遇到这般情形,只是站在那里哆嗦。

忽听有人长声道:“狂风掀巨浪,惊雷挟金鼓,北极南斗任驰骋,谈笑成此举。雄心万里长,功业不自许,自古英雄多寂寞,只身荡寰宇。不愧是大泽雷神之子,果有大泽雷神之威,却不知可有大泽雷神之义?”

吴歌闻言微微一惊,这人先头念的一段阙词,他小时曾听父亲念过,词句倒并不见得如何高明华丽,但却简洁明了的贴合了父亲的一生心境事迹。他抬眼望去,只见门外缓缓走进一个方面紫髯的青衣长者,虽然着了一身布衣,但吴歌依然认得,这人正是有过两面之缘的兵部侍郎宋应昌。

那太监闻言大叫道:“宋大人,宋大人救我。”

宋应昌走到那太监身旁,接过他手中的圣旨,道:“有劳公公回宫复旨,便说吴公子领旨谢恩。”

吴歌曾经在乾清宫顶窃听过宋应昌与万历皇帝的援朝之策,知道这人对日主战,不辱国体,本来对他甚有好感,这时见他大咧咧地为自己做主接旨,不由又惊又怒,一股少年锐气冲上头来,喝道:“你凭什么?”

喝声中,他右袖一甩,一股气劲涌出,要将宋应昌手中的圣旨打落,谁料宋应昌手腕轻轻一转,顺势而动,竟然消了吴歌这一甩之势。吴歌这一甩原意只是想打落对方手上的圣旨,气劲只是一去之势,并无蕴蓄什么后着变化,更无意伤人,自然力道也不强,饶是如此,宋应昌一介文官,化劲手法竟是如此巧妙,身上的功夫竟然不可小觑。

但更令吴歌吃惊的是宋应昌的手法极其相熟,吴歌忍不住道:“化云手?”

宋应昌见吴歌认出,心中一慰,道:“且收雷电九峰下,慢饮花间一壶茶。凭此,如何?”

吴歌神情缓和了下来。那太监虽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但乐得有人接手背这个黑锅,急忙三步并做两步,溜之大吉。院中一时安静了下来,吴歌道:“你……是福建永福青云山九峰下的宋桐冈宋伯伯?”

宋应昌笑道:“桐冈是我的自号,看来你爹爹提起过我。”

吴歌抱拳一礼,道:“宋伯伯所作的那阙‘雷神怒’,我爹爹十分喜欢,小时爹爹教我习字,曾经写过。我当时还问这阙词是哪位大家所作?爹爹说是一位好朋友,大豪杰即兴所赠,当时爹爹还在卷旁写了一段注释,我记得当中有一句,‘忆福建永福青云山,倾盖如故宋桐冈。’”

宋应昌不胜感念,叹道:“你爹爹驱寇护民,横扫南北,助戚家军建立不朽功勋,天下有识之士,何人不敬仰倾慕。那时我任福建布政使,一直想结识你爹爹,奈何缘悭一面,却不料在永福抗倭之时,竟然能在青云山脚下遇到你爹爹,有幸并肩杀敌,那是何等幸事。我虽从文致仕,但自小喜欢剑道,青云山下,得你爹爹指点七日,传我‘化云十三式’,当真是受益终身。经年不见,你爹爹……现下可好?”

吴歌声音沉了下去,道:“我爹爹……已经仙逝了。”

宋应昌眼中的希冀便变成了失望,神情落寞,长叹道:“多少年来,唯愿江湖传言失真,却怎奈天不遂人愿。”他顿了一顿,看着吴歌,道:“不过吴兄有子如此,也当无憾。”

吴歌知道宋应昌有话要说,此处人多眼杂,当下便请宋应昌移步到自己所居的屋中说话。春田淳子见有客人来,早已手脚娴熟的泡上香茗,随后便退出门外候守。

吴歌道:“不敢请教宋伯伯,为何要替晚辈接下那道圣旨?”

宋应昌道:“我只问你,你此次回京面圣,所为何来?”

吴歌一征,脸颊微红,一时竟然不知怎么说好?宋应昌道:“若是我猜的不错,是为了端福公主?”

吴歌脸上更红,道:“宋……伯伯从何得知?”

宋应昌微微一笑,道:“少年高手护送一国公主进京求援,这事儿朝堂上早有传闻了。”

吴歌一惊,道:“是皇帝说的吗?”

宋应昌摇了摇头,道:“庙堂之上,党派林立,各部官员若没有点消息手段,又怎能坐到今时今日的地位之上。”

吴歌默然,心中有点七上八下,不知事情被传成什么样?宋应昌道:“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是人之常情,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之处。但是单凭两情相悦,便能成全姻缘吗?”

“婚姻决不仅仅是两个人在一起那么简单,在寻常百姓之家,婚姻是两个家族的联合,在帝王贵胄之族,婚姻有时更是两个国家的联合。端福公主贵为公主,所受牵绊比寻常百姓多出何止百倍。别的不说,朝鲜国王李昖虚荣守旧,他会把他的女儿许配给一个布衣吗?”

吴歌剑眉紧皱,以他的聪明自然已听出宋应昌的言外之意,说到底就是“门当户对”四个字,而“锦衣卫千户”就是万历赐给他的一个门第,一个功业,只是这个门第只怕要将他的一生从此都卖给了万历,他心中极不舒服,突然道:“我爹爹当年也是个布衣。”

宋应昌听出吴歌逆反的心理,当下微微一笑,道:“是,令堂也是出身世家贵胄,当年毅然决然地跟随你爹爹,其勇气智慧,不输古往今来的任何英豪。但是令堂当年武功绝世,智慧颖达,世上女子,有几人能与其比肩?而且那时她身上可没有家国之担,纵是如此,他们也是避居海外,不问世事,虽是神仙眷侣,逍遥自在,但每逢佳节之时,定然也有家国之思。所以说,没有家人祝福的婚姻虽然不一定不美好,却定然有所缺憾。然否?”

吴歌默然,宋应昌的这番话,他虽然不爱听,但句句在情在理,他无法反驳一句,毓秀公主身上的牵绊确然比母亲当年还多还重,难道真要她抛家弃国,跟自己隐姓埋名,或是远走海外?如果那样,她会开心幸福吗?这些道理他不是不懂,只是平常不敢也不想去深究,现在被宋应昌挑明,使他不得不去面对这当中的取舍。

宋应昌道:“人生在世,不论你武功多高,还是权位多重,必有所取舍。令尊当年不惜牺牲小节,取悦高拱,张居正,助戚少保稳定兵权,使得戚家军可以一心抗倭,毫无掣肘,不也正是一种取舍。这种舍小节而取大义,远比简单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更要困难得多,因为它要面对的是铺天盖地的流言飞语和误解诘难,它需要更大的勇气和忍辱负重的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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