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的形形色色,格式不一的畸形婚姻,不管出于哪种情况,只要涉及到嫁娶,就少不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媒婆。
前面说过,受封建意识形态的影响,婚姻多是由父母包办,媒婆牵线搭桥,传递信息,张罗主持……由于媒婆的特殊作用,她在婚姻嫁娶这个层面上,处于一个不可或缺的位置。由于封建意识形态下的风俗习惯、民族特色、环境状况、时代更迭等因素的变化,使得媒婆的身份及作为变得非常特殊,不可理喻,因此,根据媒婆在婚姻嫁娶层面上的作为表现,人们对其称谓也就出现几种不同的叫法——说难听一点的,叫做“皮条头”;说大众化一点的,叫做媒婆;说文明一点的,叫做介绍人。为什么会分出这么一些叫法来呢?
其实说下来,当媒婆不简单,也不好当!谁都知道,媒婆是专门撮合男女婚事的中介人,而要促成一桩美满姻缘,把男女双方撮合成一对恩爱夫妻,确实不容易。常言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媒婆就是婚姻嫁娶这个行当的“状元”。由于其特殊性,媒婆不单指人,她还成了这个特殊行当的“职业”称呼了。由于媒婆的专业性强,干媒婆的人,都是以给男女撮合婚事,牵线搭桥,而达到收取钱财,牟利获益的目的。
如前所说,上天制定了一部“宇宙婚姻大法”,将婚姻、恋爱的权利和自由賜予大伙,从理性上认识,“幸福大伙都一样”。然而,这部“大法”在“实施”过程中,受封建意识形态的影响,有父母包办的强迫因素,有媒婆介入主导的“变数”,由婚姻恋爱衍生出来的,便不尽是“洞房花烛夜”这种幸福的美事,它还会伴生出许多的不幸、无奈、痛苦和灾难,体现出极大的不平等,不自由。
受封建思想影响,父母包办婚姻,非常看重“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而俊男靓女,则又讲究“情投意合,忠贞不渝”。这样的近于苛刻的条件,等于给媒婆出了很大的难题——如果媒婆撮合的每一桩婚事,都达到“门当户对,郎才女貌”、“情投意合,忠贞不渝”这样的条件,那么结果都会很令人满意。然而,“宇宙婚姻大法”中存在的“漏洞”,在有些特殊情况下,达不到这样的条件,媒婆就难把婚事撮合成。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漏洞”呢?有一句俗话,叫做“一家有女千家求”——某家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待嫁,“大法”没有“规定”女儿该嫁给什么样的人,也没有“规定”什么样的人才可以来提亲,这就会出现“一家有女千家求”的情况——结果是,(有可能)英俊小伙也来提亲,残疾废人也来提亲,干巴老头也来提亲……但最后的结果,不一定是英俊小伙获得胜利——这就难以达到“门当户对,郎才女貌”、“情投意合,忠贞不渝”这样的条件了。出现这种特殊情况,媒婆就难以把婚事促成。媒婆是以撮合婚事为职业,以获取钱财为目的的,不能把婚事促成,便会失去获得钱财的机会,靠撮合婚事盈利敛财的媒婆,为了不让送到嘴边的肥肉丢失,必然会想方设法,耍尽手段,极力促成到手的“买卖”——为此也就会干出一些伤天害理,违背人伦准则的缺德事。媒婆会干出什么样的伤天害理,违背人伦准则的缺德事呢?我们不妨“帮”她设想一下。
有一家富户,主人家生得一个女儿,只因小时候害天花病,医治不当,落下了满脸的麻子。长了一张麻子脸,等于是天生的破了相了,让人见了都会感到厌恶;到了婚嫁年龄,也就会受到男方的挑拣,好事难成。一年一年的耽误过去,女儿嫁不掉,主人家当然着急了,自己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有去求媒婆,给拿个主意。媒婆给出了一个馊主意——化妆:好好请一个化妆师来,叫姑娘把脸上的粉搽得厚厚的,就像抹墙一样,把麻子窝窝填平、盖住,就变得漂亮了。这样,就算男方来相亲,见了也乐意,一时半会还蒙混得过去。可是这样的化妆时间一长就不行了。比如,嫁娶的大喜日子,新娘子一天都不得消停,脸上搽了厚厚的粉不舒服、不自在不说,在家要应付亲戚朋友,嘉宾贵客;接亲出门,一路上轿子颠簸,轿内闷热,新娘子必是浑身冒汗——别的情况流点汗,那是无关紧要的。而脸上搽了厚厚的粉,第一怕的就是流汗了:汗流满面,不揩么不好受,揩么,把满脸的白*粉、胭脂、口红混在了一起,搞得面目全非,不仅一脸的麻子藏不住,还弄得像花脸猫似的。这样的情况让新郎发现了,轿子还能抬到新郎家去吗?肯定是新郎怒火中烧,大发雷霆,在半道就把新娘子拖下轿来,撵回娘家去了——主人家担心这样的事情发生,当然又要求媒婆想办法了。媒婆眨巴着眼,转转脑筋,又想出馊主意来了:“老婆子我见你家不是有一块大红床单吗?拿出来,方方正正裁下一块,顶在新娘子头上,把脸严严盖住,就说这是增加喜气,避讳邪气,一路上谁也不能打开。只有轿子抬到婆家,跟新郎拜了堂,入了洞房,晚上由新郎亲自揭开红盖头,这样才福喜满门,大吉大利——到了这一步,你新郎官就是发现新娘子是个花脸猫麻子丑婆娘,想反悔赖账,也悔之晚矣”——媒婆还有“绝招”:你新郎官进了洞房,我暗中趁机把洞房门锁死,关你一夜,造成“生米煮成熟饭”的既定事实。到第二天,叫你新郎官有苦诉不出,枉吃哑巴亏……
新郎官揭开新娘子的红盖头,发现上当受骗了,想不过,怨气难消,想反悔逃婚,拉洞房门,拉不开,知道中了媒婆的道道,没辙,只好另辟路径,翻窗子逃跑。
新娘子在结婚的大喜日子为什么要顶红盖头——这有可能是媒婆为遮盖新娘子丑态的一个新发明;也是为了得到不法钱财做下的缺德事。
新娘子丑陋难看,可以用顶红盖头的办法遮掩。那么新郎丑陋难看,又该如何遮掩呢?求媒婆出主意,媒婆定会叫找一个英俊潇洒的帅哥,“李代桃僵”,把新娘子接回来,这是遮掩新郎官身体缺陷的一个缺德的馊主意……
赶考的举子中了状元,皇帝没有合适的女儿招驸马,状元“轮空”,该着相爷来捡“漏沟水”了。可是相爷不敢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操持婚事,驳皇帝的面子,只好找担当媒婆角色的人出主意。得到的结果就是——搭彩楼、抛绣球,“撞天婚”……
男女双方订了亲,过了彩礼,眼看就要大喜临门,却不料男方不幸亡故。男方家觉得很不划算,希望婚姻照常延续。而新郎已亡故,婚姻如何照常延续呢?找媒婆商量,媒婆为了赚昧良心钱,又会想出这样的馊主意:大喜之日,喜事照办,拜堂成亲,找一只老公鸡来代替新郎。过后找一块榆木疙瘩雕琢成人形,放到床上当新郎,让新娘陪伴一生……
有这样的情况:一家有钱人,家里有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无人照看,又不想找保姆带领。媒婆知道了这事,想赚一份黑心钱,主动上门,帮着出馊主意,要这家人给小男孩找一门亲事,娶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来做童养媳,代做媳妇代做妈,又干农活又持家——有的老公公不正经,名誉上是给小儿子娶回一个媳妇,暗底下其实是给自己娶回了一个小妾——媒婆想出这样的馊主意来,真是把做童养媳的大姑娘一生都毁了……
如上种种,就是我们为媒婆“设想”的——媒婆为了赚黑心钱而干出的违背人伦,伤天害理的缺德事的很小一部分“事实”——这些“事实”,只有充当媒婆角色的人才会想得出来,干得出来。
前面说过,媒婆的所作所为,根据其行为性质,可以有不同的称呼:可以叫媒婆;可以叫介绍人;可以叫“皮条头”。这么一些称呼,有什么不同,其中又隐藏着什么含义呢?
媒婆,是以专门给男女双方牵线搭桥,撮合婚事为职业的人,媒婆靠这个职业敛财牟利生活。在大多数情况下,媒婆会把男女双方撮合成一对恩爱夫妻,促成一桩美满姻缘。但是在许多特殊情况下,为了达到敛财牟利的目的,媒婆又会违背职业道德,昧着良心出馊主意,把本来不应该成为恩爱夫妻的男女硬撮合成一对;把本应该成为恩爱夫妻的男女生生地拆散。然而这些,都还是属于媒婆的职业行为,属于职业道德和良心道义的范畴。为什么这样说呢?所谓的“一个巴掌拍不响”——一家有女千家求,残疾废人、干巴老头也来求,“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样的人家,从愿望出发,都希望媒婆把婚事促成,自家把漂亮的媳妇娶回家,不管使出什么样的手段。从这一点讲,这样的人家就已经丧失了道德和良心,不仗义了。媒婆为了配合这样的人家,就有可能把本来不应该成为恩爱夫妻的男女硬撮合成一对;反过来就有可能把本应该成为恩爱夫妻的男女生生地拆散。干成这样的事情,要婚姻当事人和媒婆“两个巴掌”合在一起才“拍得响”。以狭隘的说法,媒婆干了这样的缺德事,还是属于一种职业行为,属于职业道德和良心道义的范畴。
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婚姻当事人和媒婆“两个巴掌”拍响的事情,已经超出了道德的底线,良心的底线,媒婆的行为就不再是职业行为,而是“职业犯罪行为”;所谓的婚姻当事人的行为,也就会被人们骂作牛马畜生,猪狗不如——这种情况下,人们便会把媒婆叫做——皮条头。
媒婆做了啥缺德事,会超出道德和良心底线,而成了“职业犯罪行为”呢?
那《水浒传》中,武大郎隔壁的王干娘,做了一辈子媒婆,老了老了,却撮合了一对狗男女,犯下了一桩超出道德和良心底线的严重罪行——城中开店卖药的暴发户恶霸西门庆,从武大郎家门前经过,被武大郎之妻潘金莲取窗帘时不小心失落的撑杆打在头上。西门庆被掉落之物打中,心中怒起,抬头正要骂娘,却见窗内有一个貌若天仙的美娇娘,顿时怒气全消,喜上眉梢,倒转点头哈腰地向“仙女”赔礼道歉……这不合常理的微妙举动,被隔壁的王干娘看在眼里,计较在心里。当西门庆找上门来,要王干娘帮忙,把他和潘金莲撮合成“一对”时,她昧了良心连敲诈,带“撮合”,促成了西门庆和潘金莲这对狗男女的奸情。后来发展到要使这对狗男女“不做露水夫妻,做长久夫妻”,而合伙干出了杀人害命的罪恶勾当。
西门庆是有妻之夫,潘金莲是有夫之妇,他们都有各自的家庭,王干娘要把这样的男女撮合成一对,西门庆就属于“第三者插足”,潘金莲就属于“红杏出墙”——王干娘这个“巴掌”和西门庆、潘金莲的“巴掌”拍在一起,就已经超出了道德和良心的底线;当三人合伙毒死了武大郎,便犯下了杀人害命的滔天大罪。本来,西门庆“第三者插足”,潘金莲“红杏出墙”,二人干出这样的丑事,就会受到万众人唾骂、谴责,被比之为“猪狗不如,牛马畜生”;王干娘给这样的人撮合“婚事”,牵线搭桥,一起干出了万众人所不齿的坏事,人们便把王干娘骂做“皮条头”。“皮条头”是什么意思?在百姓的认知当中,“皮条头”就是拴牛马畜生——当缰绳牵引使用的那一截草皮头——百姓之口,刻薄锐利,对看不顺眼的事,一针见血,入骨三分,把王干娘骂做“皮条头”,同时也把西门庆、潘金莲骂做了猪狗不如的牛马畜生。“皮条头”就是媒婆干了见不得人的坏事,跟当事人合伙犯了大罪,老百姓给“封赠”的最难听的“尊称”。
“宇宙婚姻大法”是上天赐予人类的最美好,最幸福的“大法”,它赋予了人类在婚姻和爱情方面自由的权利,人类在这方面的认知,达到了最大程度的共识——幸福大伙都一样。然而,受封建意识形态的危害,“大法”赋予大伙的婚姻和爱情这方面的自由,在父母包办,媒婆介入的干扰下,在很大程度上就不自由了;上天赋予大伙在这方面的权利,就大打折扣。上天颁布的“宇宙婚姻大法”,受到了无情的践踏,“大法”中赋予大伙的美好的事情(在很多不正常的情况下),便不可避免地演变成了痛苦、黑暗、悲惨、绝望的事情了。在封建社会里,本该享受到婚姻和爱情的幸福的人们,(在很多不正常的情况下)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在新社会,政府为了杜绝(减少)封建的婚姻意识形态给人们带来的巨大危害,最大程度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颁布了新的婚姻法。新婚姻法中设立了许多对婚姻当事人有利的条款,最具代表性的有四条:反对父母包办婚姻(反对他人干涉婚姻);提倡婚姻自由,恋爱自由;取缔封建婚姻意识形态下的媒婆制度(运作);实行一夫一妻制。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使婚姻和爱情这方面的事情有了法律的依据,对这方面的不法行为起到了制约和威慑作用;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最大程度避免畸形婚姻,暴力婚姻(其他非正常婚姻)给婚姻当事人带来的痛苦和灾难,悔恨和遗憾。
新婚姻法的实施,确实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好处,让许多当事人受益匪浅。然而,几千年传承下来的封建婚姻意识形态的阴影,依然笼罩着社会,在不同程度,不同条件,不同地方产生影响,造成危害。
新婚姻法里的条款,规定反对父母包办婚姻。可是实际情况是,在大多数场合,婚姻当事人都非常的依赖父母,离了父母的包办,婚事难成;没有父母点头认可,没有父母的支持,谈婚论嫁都会变成一句空话。做子女的,在婚姻问题上,还是要看父母的眼色行事。
说到婚姻自由,恋爱自由——像戏剧《小二黑结婚》那样的事,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受封建婚姻意识形态束缚,当事人都不敢把心里话向对方表达,大多指望父母出头做主,指望媒婆牵线搭桥,撮合协调。
不是说新婚姻法已取缔了媒婆(运作)了吗,干嘛婚姻嫁娶的事情还要指望媒婆来牵线搭桥,撮合协调呢?
封建社会,媒婆给当事人撮合婚事当中,为了敛财牟利,往往会干出伤天害理的坏事,危害不浅,在新社会,便被取缔了。然而,在百姓的心目中,封建意识思想还是相当普遍,相当严重,对媒婆的依赖还是不可或缺。一桩婚事,不管是父母包办,还是当事人自由恋爱搞定,在后面的运作过程中,都少不了一个不能省略的过场——相亲。相亲的过场封建社会不可少,在新社会一样重要,只是性质有了一些改变。
在封建社会,“婚姻法”体现的是多妻制,有钱人三妻四妾不嫌少,讨十个八个不嫌多,就是一般的人,讨两三个老婆的也很普遍,讨几个老婆就有可能去相几回亲,所以相亲便显得不很重要。
新社会就不同了,新婚姻法施行的是一夫一妻制。这一条等于是给婚姻当事人和媒婆都做出了规范:作为当事人,你别吃着碗里的,盯着盘里的,还惦记着锅里的;作为媒婆,你别为了不义之财,明知人家是有家有室,有儿有女的主,还硬要把人家撮合成“西门庆”、“潘金莲”——走错一步,当事人就要犯重婚罪,媒婆就要被人骂做“皮条头”。而相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避免这样的恶劣事件发生。
新婚姻法施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对婚姻当事人来说,这是一生的终身大事,所以当事人也好,父母也好,对相亲都十分看重,要经过相亲这个环节,考察对方的各种情况。站在男方一边的角度,要看看女方是西施美女,还是猪八戒他亲姨;站在女方一边的角度,要看看男方是打老虎的,还是卖烧饼的——经过相亲的环节,当事人双方有一个客观的了解,同时最大程度的可以防止媒婆从中做手脚,干出伤天害理的不法之事。
那么是不是有了相亲的过场,这个环节就不会出问题了呢?不然!
新社会,明面上媒婆被取缔,算是“下岗”靠边站了。但是婚姻嫁娶这种事情又少不了媒婆的参与,所以背底下媒婆还是有着很广的市场的。由于政府取缔的是媒婆的不法行为,社会上婚姻嫁娶的事情还得有媒婆性质的人参与,人们便给这样的人冠以文明的称呼——介绍人。其实大伙都明白,介绍人跟媒婆就是一码事,只不过做介绍人的不一定专业,不大会干那种伤天害理的缺德事。只有从封建社会过来的那些被取缔的专职媒婆,打着“介绍人”的幌子,明面上为婚姻当事人牵线搭桥,协调撮合。暗底下,一有机会,就会干出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缺德事来。这样,在相亲这个环节上,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这样的人,便没有资格做有文明称谓的介绍人,应该叫媒婆——做了超出道德底线的缺德事的人,还应该叫“皮条头”。
封建社会里,会发生这样的事:一个家庭里,有五六个姑娘,当中有长得好看的,有长得丑陋的。在处理这些姑娘的终身大事时,会遇到很大的难题:相亲的小伙,肯定是把长得好看的相了去,丑陋的便难得嫁出去。而掌握着这些姑娘命运的“决策者”,不愿意这样的结局,只希望丑陋的先嫁出去,好看的留在最后。如何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呢?求媒婆想办法,媒婆想出了这样一个“绝招”:把五六个姑娘都用**袋套上,只露出一双双脚,让相亲的来摸脚,摸着谁算谁,条件一个样。摸着年轻好看的,就占了大便宜,摸着年长丑陋的,就吃了大亏——这个“绝招”叫做“口袋里卖猫”,用手去捏,会咪咪叫,就是不知道捏住的是白脸猫、黑脸猫,或是花脸猫——谁想在这种“绝招”下捏一个回去做媳妇,还真有点另类的“撞天婚”的味道呢。
“口袋里卖猫”,就好像是赌博。封建社会是“一夫多妻制”,捏着一个丑陋婆娘,不称心如意,可以从外去捏。新社会就不同了,一夫一妻制,捏着一个丑陋婆娘,终身遗憾,一辈子悔恨,相亲的小伙根本不敢去下这个“赌注”。所以,媒婆出的这个“口袋里卖猫”的“绝招”,在新社会根本行不通,没有什么市场;这样的勾当媒婆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去干。
当然,媒婆不敢明目张胆地去干这种缺德事,不一定就表明她放弃了这个发财的机会。遇上这样的情况,“口袋里卖猫”的缺德事媒婆是不敢干了,但是,为了达到敛财的目的,她会玩出“卖猫搭猫食碗”的花样来。
“卖猫搭猫食碗”是怎么回事?
赵本山系列小品中《卖猫》那一场,讲的卖猫人用一只很值钱的古董碗,当作喂猫的猫食碗,引诱那些倒腾黄金老票的、玉石古董的、收购废铜烂铁的、捡破烂拾荒的有钱人上当。这些人为了得到这只古董碗,不惜出高价买猫,致使价格大涨,十元可买到的一只猫,变成一百元只买得到一只猫腿……八百元才买得下一只整猫。等生意成交,钱装到了腰包里——对不起!你掏钱来买猫,猫是你的,拿去;喂猫的碗不给——我还指望它往外卖猫骗人呢!
所谓“卖猫搭猫食碗”——在媒婆的意识中,猫就是长得丑陋的姑娘,喂猫的猫食碗就是长得漂亮的姑娘。小伙来相亲,就把“猫”和“猫食碗”放在一起,让小伙来挑。小伙不知是媒婆设下的圈套,自然就相中了“猫食碗”——长得漂亮的姑娘。等到成亲那天,娶进家的却是长得丑陋的姑娘,小伙才发现上当受骗了,大骂媒婆是“皮条头”。而媒婆却能找出许多的理由,应对新郎,使新郎有口难辩,自认倒霉。
“卖猫搭猫食碗”是新社会里媒婆在众目睽睽之下干出的一桩缺德事。至于媒婆是如何运作安排,如何欺瞒哄骗新郎,如何狡辩抵赖,蒙混过关,后面第二卷的正文里将着重叙述。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时代的更替,随着事态的变化,婚姻和爱情的理念也会随着改变;媒婆的作用也会发生改变。这样的改变可以从一些时间段作大致的划分。
解放以前,是封建婚姻意识形态危害最为严重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就算有什么婚姻法颁布,那也是不完善,不健全的。这可以从封建婚姻意识形态的危害在社会上的反映看出来:解放以前,社会上流行的是一夫多妻的风气,这体现了男女在婚姻爱情上不平等的一面。这种风气助长了男尊女卑的苗头,导致妇女的社会地位、人格尊严底下,人身自由受到威胁,以致在社会各个层面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许多妇女成了受压迫,受欺凌的对象,在那些不正常的畸形婚姻中,妇女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媒婆成了残害妇女的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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