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女娲
《文选王延寿》曰:“伏羲鳞身,女娲蛇躯。”又有《后汉书人表考》卷二引《春秋世普》曰:“华胥生男子为伏羲,生女子为女娲。”此外,苗族有“伏哥伏妹治人烟”传说,布依族、瑶族均有“伏羲兄妹”传说。
中文名女娲、伏羲外文名Nvwa、Fuxi神话体系上古神话所属双方长生不死象征规矩父母燧人、华胥子女肉疙瘩能力会立卦运数尊称龙神、龙帝获得阿辱多罗三藐三菩提追封天公遗志极乐世界关系亲上加亲
目录
1伏羲女娲传说
?女娲简介
2伏羲女娲的文化内涵及其意义
?龙的传人猜想
?伏羲女娲之座次
伏羲女娲传说编辑
2001年6月在北京出版的《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甘肃卷》中,收录了三篇流传在甘肃张家川县、天水市和徽县的有关伏羲、女娲兄妹洪水后婚配的神话。“这当然只是甘肃境内流传的该类神话的一小部分,但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柯杨认为。
张家川篇:上古时发生了一场大洪水。兄妹俩爬在一段朽木上漂浮于水面得以活命。兄妹俩到处找不到人烟。两人商议成婚传人种之事。两人上山头用滚石磨的方法占婚。石磨果然相合。两人结成夫妻,繁衍了人类。
天水市篇:古时世上只有一个老妇。一天,她看见一个大脚印便踩了上去。不料竟怀了孕。老妇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娃娃。老妇死后,兄妹二人靠采集、狩猎为生并长大成人。兄妹二人商量当两口之事。用石磨相合占婚,从卦台山滚石磨果然相合。兄妹成婚后繁衍了人类。相传天水一带夫妻一方亡故后哭丧时互称兄妹之举即来源于此。
徽县篇:古时有老两口以种瓜为生。一个白胡子老头送给他们一粒倭瓜籽让他们去种。秋后,别的瓜都摘光了,唯有这个长得象磨盘大的倭瓜还在地里。大倭瓜裂成两半,跳出来一对男女,把老两口叫爹娘。兄妹长大成人后突发大雨,洪水泛滥,老两口将兄妹二人推入浮在水面的倭瓜皮里,任其漂流而去。洪水后世上只剩兄妹二人,为繁衍人类,便商量婚配之事。从两个山头分别扔下针和线来占婚,线果然从针孔穿过。又用石磨滚山坡占婚,仍相合。兄妹成婚后,妹妹生下一个肉疙瘩。肉疙瘩被剁成一百块,挂于各处树梢,变成了一百个男女。挂在杨树上的姓杨,挂在柳树上的姓柳等等,这就是后来百家姓的来历。
“这三篇流传在甘肃境内的活态神话,不但为全世界数以万计的洪水后再造人类神话补充了新的资料,也给流传在我国四十多个民族中大同小异的同类神话增添了极具地域特色的异文。”柯杨说,这三篇神话中的部分情节,对解读伏羲神话的文化意义,有着重要的价值。
“但是,通过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在敦煌遗书中记录的伏羲神话与甘肃民间流传的伏羲神话之间有一些内在的关系。”柯杨教授认为,敦煌遗书中有关伏羲神话的记载,其资料来源,应包括当时甘肃境内流传的伏羲神话在内。换言之,敦煌遗书中所录伏羲神话,或许就是后世甘肃民间流传的伏羲神话的原初形态。“如果我的这一观点可以成立,可大大强化伏羲神话最初产生于我国北方黄河流域这一论点的说服力。”伏羲文化是甘肃文化的一部分,建设华夏人文始祖园是兰州市的一个大规划,它将成为这座城市的一个重要标志,对甘肃和兰州的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起到积极作用。[1-2]
女娲简介
《楚辞·天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王逸注:“女娲人头蛇身。”
《说文解字》:“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
《山海经·大荒西经》郭璞注:“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
《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
《淮南子·说林篇》:“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娲所以七十化也。”
《太平御览》卷七八引《风俗通》:“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
《绎史》卷三引《风俗通》:“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
《淮南子·览冥篇》:“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斩鳖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
《博雅》引《世本》云:“女娲作笙簧。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以匏为之,其中空而受簧也”。
《帝王世纪》:“女娲氏,风姓,承疱羲制度,始作笙簧”。
伏羲女娲的文化内涵及其意义编辑
伏羲女娲图腾与民族精神
刘辉
远古时期,人神杂糅,神话传说充斥于世界。然而某些传说中虽然掺杂着神话,但是它与单纯的神话有着根本的区别;因其系口耳相传,失实之处在所难免,却包含了一定真实历史的痕迹。
伏羲女娲被视为中华民族的祖先并受到崇祀,有关他们的传说,流传的地域极为广泛。毕竟这段历史太遥远,史书中对此的记载也极其匮乏;传说来源的途径亦很多,犹如雾里看花,让人扑朔迷离。在汉墓绘画中却出现了大量的伏羲女娲图像,为人们进一步了解这个传说提供了珍贵的资料。有人认为他们是人,有人说是神;有人推想该传说起源于北方,有人认为源自南方。然而传说的产生,不过是古人借助使用的一种工具,究其传说背后的实质,却蕴含着一段深厚的难以割舍的民族情结。至此,不能不提到国学大师、著名书画家冯其庸先生。冯老曾经嘱咐笔者说:我看到新疆阿斯塔那墓中伏羲的帽子、胡子都是一副少数民族的模样,说明不仅汉族、苗族,就连新疆少数民族也认同伏羲是他们的始祖了,这是我们民族团结、和谐的证明,你要认真研究一下伏羲女娲。因为受到冯老的教诲和指导,笔者才想到思考并撰写此文。
一、伏羲女娲传说是人类社会原始宗教性质的产物
中国的创世神话很多,分别来自于远古初民对宇宙中万物的初步认识,并产生的对人、植物、动物等起源的解释;也即是万物有灵思想的体现。有些被崇拜的对象还成为氏族的图腾。人是万物之灵,人的起源当然会首先受到关注。传说伏羲女娲是创造人类的二位主神和始祖,初民就利用这个传说解释了人类的起源与繁衍问题。
1、女娲的传说
传说女娲创造了人类,有关她的传说记载在许多典籍。人类最初经过了原始社会的母系制时期,妇女成为氏族中的主要成员,她们的社会地位高于男性。当母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女性氏族族长的地位就需要通过一定手段加强。这从出土文物和传说中可发现一些端倪,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出土的女神头像就是直接证据,这里是当时祭祀女神的遗址。
说起女性被祭祀的原因,就要先从女娲的传说谈起。有关女娲的记载最初见于屈原《楚辞·天问》,曰:“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女娲对人类的功绩有:许慎《说文解字》曰:“女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化”,即孕育,说女娲创造了世间的万物。《山海经》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粟广之野。”郭璞注:“女娲古神女帝,人面蛇身,一日七十变,其肠化为此神。”《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风俗通》曰:“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不暇供,乃引绳于泥土中,拳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縆人也。”《淮南子·览冥训》说:“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娃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苍天补,四极正,****涸,狡虫死,颛民生。”女娲,伏羲的妻子,历史出现的女娲不只一个女娲,可能是为了纪念这位为华夏做出巨大贡献的女性。女娲也成为古代部落的符号,那时出生的女娃也可以叫女娲。
2、伏羲的传说
伏羲被尊为人类的男性始祖,传说中的他的一些功绩也记录于很多文献。《太平御览》卷七八引《诗含神雾》曰:“大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宓羲。”《易·系辞下》曰:“古者包犠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绎史》卷三引《古史考》:“伏羲制嫁娶以俪皮为礼。”《潜夫论五德志》:“(伏羲)结绳为网以渔。”《楚辞·大招》:“伏羲氏作瑟,造‘驾辨’之曲。”《淮南子·天文训》曰:“东方木也,其帝太皞,其佐句芒,执规而治春。”《楚辞·离骚》:“吾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宓妃”,即“洛神”,《文选》卷十九《洛神赋》注引《汉书音义》引如淳云:“宓妃,伏羲氏之女,溺死洛水,为神。”《吕氏春秋·孟春纪》曰:“太皞,伏羲氏,以木德王天下之号,死祀于东方,为木德之帝。句芒,少皞氏之裔子曰重,佐木德之帝,死为木官之神。”《汉书·丙吉传》曰:“东方之神太昊乘震执规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离执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兑执矩司秋,北方之神颛顼乘坎执权司冬,中央之神黄帝乘坤执绳司下土。”《山海经·海内经》曰:“西南有巴国。大皞生咸鸟,咸鸟生乘厘,乘厘生后照,后照是始为巴人。”
3、伏羲女娲传说的变异与融合
随着时代的改变,很多事情必然会不断随之变化。晋皇甫谧《帝王世纪》曰:“女娲氏亦风姓也;承庖牺制度,亦蛇身人面,一号女希。”《路史后纪》二注引《风俗通》曰:“女娲,伏希(羲)之妹。”唐代李冗的《独异志》记载:“昔宇宙初开之时,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其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於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伏羲女娲为夫妻的传说,还见于出土的战国时期的帛书。长沙子弹库帛书乙篇记载:“曰故囗熊雹戏(伏羲),出自囗,居于囗。田渔渔,囗囗囗女,梦梦墨墨(茫茫昧昧),亡章弼弼,囗囗水囗,风雨是於,乃娶囗子,曰女皇(娲),是生子四,囗囗是襄,天路是格,参化法兆,为禹为万(契),以司堵(土),襄晷天步,囗乃上下联断,山陵不,乃名山川四海,囗熏气魄气,以为其,以渉山陵;泷汨渊漫,未有日月,四神相代,乃步以为岁,是为四时。”大意是:创世之处,天地混沌,暗昧无日,风大雨多;伏羲娶女娲生了四个孩子,协助禹和契治理洪水;四个孩子到四海一边支撑蓝天,一边为山川命名;黑暗中用步履计算时间,确定四季。……最终完成了创世的工作。这里没有说伏羲女娲是兄妹。[1]到汉代以后伏羲女娲的传说,还融入了佛教因素。[2]在南方的苗族等少数民族中,伏羲女娲传说还演化为盘古传说(详见下文)。四川新津龙岩村出土的三国时期的石棺画像,[3]刻绘在石棺后挡板上的伏羲、女娲,一个捧日,一个捧月,二人均为完全的人形。说明该传说在当地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总而言之,伏羲女娲的传说始终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改变、融合。
二、汉画中伏羲女娲的类型及其形象的文化意蕴。
伏羲女娲传说出现的地域遍及全国各地,所表现的形式多样:有说唱的形式,如现今保存在南方少数民族中的创世史诗;有文献的零星记载,如《淮南子》等;有出土的文物中,如画像砖、石、壁画、帛画等。在出土的画像中,伏羲女娲的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是单体出现,有的是二人交缠的形式,还有的是他们的形体或手中所持物件的区别等。不同形式的伏羲女娲画像,代表了每个时代、文化中相异的信息。
1、汉画中伏羲女娲的类型
汉画中伏羲女娲的类型很复杂,形象亦不尽相同,其意义也就有所区别。一是形体的差异: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非衣帛画,最上部中间是人首龙身盘曲的神人,有人认为他是烛龙,笔者认为是伏羲或女娲。因为画中的女墓主死后去始祖神那里才合乎情理,假如她到烛龙那里去,与理不通。河南洛阳西郊浅井头汉壁画墓,洛阳墓顶由南向北绘有伏羲和女娲。伏羲人首龙身无足,尾部呈鱼鳍状(图117)。汉画像石中的伏羲女娲图像最多,主要分布在祠堂的侧壁和墓室的门柱、横梁等部位。1986年四川简阳鬼头山出土的3号石棺画像(图118),其后挡右上部,刻一人首龙身的人物,其旁刻写“伏希(羲)”。左边亦刻人首龙身像(伏羲女娲为龙身的问题详见下文),其旁刻写“女蛙(娲)”。二是头衣和手持道具的区别:山东嘉祥武梁祠西壁(图119),[4]戴冠的伏羲执矩,头挽发髻的女娲执规,二人均人首龙身且尾部交缠,他们中间有一小人。左边题刻“伏羲仓精,初造王业,画卦结绳,以理海内”的铭文。河南唐河汉画像石上,刻有伏羲手执排箫的图像。[5]微山两城镇出土的一画像上,中间是“西王母”,其两侧是手执便面、人首龙身的伏羲女娲,二人作交尾状(也有的伏羲女娲中间为东王公)。三是对伏羲或女娲个体始祖的崇拜形式:费县潘家疃出土的伏羲图和女娲图分别刻在两个门柱上,伏羲为人首龙身(图120),身上有日轮而手执规,下身长两只足;女娲人首龙身(121),身上有月轮而手执矩,下身有两只足。四是创造型或情景的再现:江苏睢宁出土的“伏羲女娲”汉画像石(122),[6]画面中伏羲女娲皆人首龙身交尾状,二人躯体中间有羊、马等,下方的二人两侧各一小人首龙身之人。河南唐河针织厂出土的伏羲女娲图(123),[7]伏羲女娲各手执一草扇,在一神人身上相向而立;南阳七孔桥出土的“女娲捧璧”图,原文说“女娲人首龙身,手执灵芝”。[8]他们手执的应当是草扇。当然,上面列举的形式并不完全;还存在相互混合的情况,这里只是作简单的分类区分。
2、出土文物中不同伏羲女娲形象的文化意蕴
不同的形象就是不同文化的表达。在谈到伏羲女娲的形象时,《鲁灵光殿赋》中说:“伏羲鳞身,女娲蛇躯。”汉画中伏羲女娲的图像很繁杂,其文化意蕴也就各异:其一,伏羲女娲手中不同的工具代表了各异的传说和伦理观念。伏羲女娲手执草扇,是文献中所谓其因兄妹结婚而“结草为扇,以障其面”遮羞的情景;也是在描绘始祖神初始创世的状态。神话传说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吸收新的思想、观念;并会出现一个母题的孪生神话,如由伏羲女娲而衍生的盘古传说,却符合社会的需要。从女娲创造人类开始,到伏羲神话的出现和伏羲女娲兄妹结婚,“结草为扇,以障其面”的说法,以及《风俗通》所说女娲成为“女媒,因置婚姻”等,已经脱离了原始氏族的状态,显然渗入了封建伦理观念和思想。《周髀算经》上卷记载:“昔者周公问于商高曰:‘窃闻乎大夫善数也,请问昔者包牺(伏羲)立周天历度——夫天可不阶而升,地不可得尺寸而度,请问数安从出?’商高曰:‘数之法出于圆方,圆出于方,方出于矩,矩出于九九八十一。’”作为妻子的女娲从属于伏羲,伏羲执矩、女娲执规的图像意义,大概是“圆出于方,方出于矩”的体现,即尊卑关系。其二,是伏羲女娲祖神崇拜和创造、主管万物的表现。伏羲的形象是通过其头衣如进贤冠、山字型王冠、通天冠、手中所持的日等方法;女娲是通过其头挽的发髻、持月等方法,区别二人的身份、性别。伏羲头戴王冠,则是表示其“初造王业,以理海内”的象征;伏羲女娲手捧日月,是其创造和主管阴阳与天地的体现。伏羲或女娲以个体的形式出现,是祖神崇拜的表现。有的伏羲女娲身体交缠或交尾,描绘了他们正在繁衍人类;而二人中间的小人,则是描绘他们已经繁衍出的人类。传说伏羲作箫,《礼记·明堂位》说:“女娲之笙璜”,注引《世本》曰“女娲作笙璜”。把乐器的发明归功于圣王的事在古代很常见,但至少说明这些民族乐器都很古老。其三,伏羲女娲的奇异形体是具有“圣德”的象征。汉画中的伏羲女娲,人首龙身,他们的神奇躯体是其超凡神性的证明。如《列子》曰:“女娲氏蛇身人面,牛首虎鼻,此有非人之状,生而有大圣之德。”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说:伏羲“蛇身人首,有圣德。”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有人以为,李冗《独异志》记载的伏羲女娲以兄妹结为夫妻,而“以叶障面”的事件是唐代人记载的,所以这是晚出的故事。但这些情况在汉画中都反映了出来,战国的帛书也说他们是夫妻,说明不能因为是晚出的文献就断然否认它的真实性。因为文化具有很强的传承性,有些晚出文献中记载的却是古代发生的故事或传说,所以要慎重考虑晚出文献的记载。
三、伏羲女娲的传说反映了古代社会与文化的变化
在女娲传说的创世故事中,主旨为了强调是伟大而神圣的女性(或指始祖、母亲),拯救了世界、创造万物,其原始性显而易见;伏羲传说中的其作八卦、制嫁娶之礼等,流露出人类处在进步、发展中的阶段和痕迹,到伏羲女娲以兄妹婚配,并因羞耻而以叶扇障面,越来越表达出人类进入高度文明下的社会伦理道德范畴中的思想、感情。伏羲女娲传说经初民口耳传唱、到文字记录,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进程中,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难免会在原始的基础上陆续增加一些新时代的文化;这种情况在南方少数民族的创世史诗中都可以得到证实。
1、图腾的产生
有些图腾是人类最初的精神寄托。初民在起初认识自己及周围的事物时,首先会提出“是什么”的问题,之后才逐渐明确“从何而来”。新石器时代以前,人类的思维主要还处在“是什么”的阶段。[9]万物有灵思想,是初民中最常见的观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类自发的幻想,二是出于宗教的需要。在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极为低下的原始时期,图腾就成为氏族的精神支柱。古代社会的图腾很多,初民会把人、动、植物和自然物作为自己的始祖或神灵崇拜(即图腾)。如《左传》昭公十七年载郯子语曰:“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有些图腾在以后也就成为某些氏族的姓氏,有些成为始祖神,显示出图腾强盛的影响力。
2、伏羲女娲传说产生的时代
一般意见认为,人类是从母系制社会过渡到父系制社会。有人说,女性氏族崇拜,其流行时期大约相当于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新石器时代中期[10]。《吕氏春秋·恃君》记载:“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退进揖让之礼。”证明母系社会确为最先存在。陶阳等先生说:“作为女性创世大神,女娲神话当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时代。”[11]陆思贤先生在《神话考古》中认为:牛河梁出土的红山文化中的女神庙是“最古老的女娲庙”。这一结论尚早。因为直到秦汉女娲还是人首龙身,此处的女神却不具备这些特征而是人首人身,但可以证明当时对女性的崇拜已经进入到了很高的层面;并与女娲的崇拜相吻合。出土文物、文献与民间传说,也佐证了伏羲女娲的神话是个很古老的传说。女娲神话所反映的主要其造人,反映出神话的原始性,产生在母系制时期的可能性很大。伏羲则有其“初造王业,画卦结绳”,制嫁娶之礼等功绩。强调的是男性的功绩,显然伏羲传说比女娲传说所处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改变,时代也进步了。就是说,伏羲传说大约产生在父系制时期。
3、图腾与伏羲女娲的传说包含了初民对人类产生的朴素的认识
伏羲女娲被初民奉为人类始祖,其根源在哪里呢?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对此分析得很精辟:“从一开始,宗教就必须履行理论的功能同时又履行实践的功能。它包含着一个宇宙学和一个人类学,它回答世界的起源问题和人类的起源问题,而且从这种起源中引申出了人类的责任和义务。这两方面并不是截然有别的。”这是说,回答世界的起源与人类的起源是一切宗教必须解决的理论问题。只有这样,才有说服人的权威。[12]对伏羲女娲的阐释来自于宗教贵族,他们根据自己熟悉的事物加以综合、幻想,利用超凡的人来维护氏族中的各种活动,并让大众产生敬畏、膜拜,符合当时社会的需要。这个情况直到春秋战国、秦汉仍然存在。这种状况反映在文献记载中。《左传·成公十三年》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与战争是一个国家极为重要的事情,而祭祀被排在首位,说明它高于一切。这是伏羲女娲被作为祖神并进行祭祀的原因之一。反映在墓葬中。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的墓葬中,死者旁边随葬一些生前用过的生产工具、食物或装饰品等,都是灵魂不灭和对祖先崇拜的表现;[13]以及辽宁牛河梁出土的“女神庙”,说明初民对生与死都有相当的想象力和安排,宗教意识极为鲜明。
从女娲神话传说中所反映的种种事迹看,从客观上分析,这些传说自然是无稽之谈,由此她与伏羲的婚姻并创造人类也就纯属虚构。其目的是为了强调女娲的伟大母亲(或指代氏族女族长)的形象,伏羲则代表了整个氏族的父亲(或指代氏族男族长),借此起到了团结、统治氏族的宗旨。与女娲传说相关的遗迹很多。例如女娲补天的所在地之一河南西部的王屋山、传说是女娲遗民建立的河南西华县的思都岗、陕西骊山的女娲遗址、甘肃秦安素有“娲皇故里”的陇城乡,等等,这些都不足为据,因为类似的传说与遗迹在中国屡见不鲜。传说的存在,只能证明远古曾经流传过女娲伏羲的故事。从伏羲的传说看,把这一些发明创造都归功于他一人,依然不足为信史;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存在的资料。在中国,不仅伏羲女娲是神奇的身体,其他神奇的动物也是如此,乃至外国也大量出现,外国许多大神均为兽身人面,比如埃及的斯芬克斯。神人奇异的形象成为他们的神性、超凡的象征。
综上所述,伏羲女娲只是人类初民编造的具有神奇的功绩卓越的“人性化了的神”,实际上伏羲女娲仅是被人利用的一种“媒介”或“工具”。李发林先生同样认为,伏羲女娲是“两位象征人类始祖而实际并不存在的礼俗人物”。[14]
4、伏羲女娲传说的起源地
对伏羲女娲信仰起源的研究,有南方说,即起源于南方的苗、瑶诸族或古巴蜀一带。芮逸夫与闻一多先生依据女娲或伏羲的人首蛇身形象,是源于南方自称作“蛇种”的民族。依据是《山海经·海内经》曰:“南方……有人约苗民。有神焉,人首蛇身,长如辕,左右有首,衣紫衣,冠旃冠,名曰延维。人主得而飨之,伯天下。”《庄子·达生篇》中桓公与齐士有皇子的对话:“桓公曰:‘然则有鬼乎?’曰:‘有。……水有罔象,丘有莘,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公曰:‘请问委蛇之状何如?’皇子曰:‘委蛇,其大如毂,其长如辕,紫衣而朱冠。其为物业恶雷,闻雷车之声,则捧起首而立。见之者殆乎霸。’”郭璞注说延维即委蛇。据此闻一多先生推测:延维或委蛇是人首蛇身,左右有首;伏羲为“百王之首”的帝王,故飨之或见之可以霸天下;以伏羲、女娲为中心的洪水遗民故事,本在苗族中流传最盛,因此伏羲女娲故事起源于该族。所以延维或委蛇即是伏羲女娲。[15]
从桓公与皇子的对话可知:委蛇,是泽中的神怪或精灵,并且“见之者殆乎霸”。这些表明委蛇与作为始祖神的伏羲女娲根本就不是同一类,各自的意义、神性不同,更不能与人之祖相提并论;也同苗民奉祀的祖神是盘古、槃瓠或伏羲(此从常任侠说,见下文)传说的理念不合。委蛇是一身生双首,而伏羲女娲即使是交缠一起也不能称之为一身双首。所以,延维或委蛇即是伏羲女娲及南方说的依据似觉不足。
有北方说,比如茅盾先生认为:“北方民族大概是多见沉重的阴暗的天空,这是从自然现象的关系上推测‘女娲补天’之说大概是北方的神话。”以及《楚辞》中的《离骚》、《天问》均未提及女娲或女娲补天的事,而断言女娲神话源出北方(《茅盾说神话》第9页)。此说显然属于臆断。
持北方说的还有常任侠先生,他说:“稽考中国古史,苗瑶之民,亦中夏原住诸民族之一。”[16]陶阳等先生也说:许多南方少数民族的创世史诗中都有民族迁徙的章节,如纳西族的创世史诗记载纳西先祖是由北向南迁徙的,与汉文史书关于古代纳西人由甘肃、青海一带往南迁徙的路线的记载基本一致;云南一些氐族群来自西北甘、青一带,与汉文古籍文献以及考古资料相互印证。[17]此观点颇具说服力。以下考古发掘出土的许多文物、遗址,为北方说提供了力证。
陕西西安半坡和临潼姜寨仰韶文化的遗址,各发现一个铜片,有人认为仰韶文化已进入了青铜时代;甘肃马家窑和马厂遗址各出土一件铜刀,距今3000左右,是我国发现的最早青铜制品。[18]渭水流域存在陶窑、房屋等众多古代文化遗址,这些遗迹与文明说明,文化较为发达并进行宗教活动是必然发生的现象。
甘肃甘谷西坪出土的距今5500年左右的一件庙底沟类型的彩陶瓶,上面绘有所谓的“人面鲵(实为龙)纹”图像[19]生(图124):人首龙身,体生两足,尾部弯曲上翘。此神物的身体还有蜥蜴说、蛇说。但此神物有两条腿,鲵和蜥蜴都是四条腿的生物,蛇则无足,然而此物又生人面,所以说他为神物;从形象看,却无法辨别其是男是女。因为文化具有承续性,结合汉画中的伏羲女娲图像看,认定其为伏羲或女娲似乎更合理。
张自修先生根据1972-1979年考古界在陕西临潼骊山北麓,发掘的仰韶文化早期原始村落姜寨遗址,出土了彩陶盆,其壁上有蛙纹图像,认为这证明中国原始时候母系氏族中有一个女娲氏时代确曾存在。[20]此说可商。西坪遗址出土的彩陶瓶上绘的人首龙身神人,则比姜寨遗址的蛙纹更符合传说中的女娲。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遗址还出土过彩塑女神头像。陆思贤先生认为:辽宁牛河梁出土的红山文化女神庙是“最古老的女娲庙”;其中出土的泥塑猪嘴龙,“就是雷泽中的雷神,华胥因踩在他的脚迹上而生伏羲的”。[21]伏羲女娲的形象流传到战国和汉代都是人首龙躯(包括过去被认为无足的即是蛇身),而此时两位祖神却是另外一副模样,所以,此说不妥。甘肃武山县付家门遗址中也出土了一件属于马家窑文化类型、年代在距今5000年左右的彩陶瓶,器表绘一只硕大的六足鲵状神物。据考古学家研究,鲵状纹及变体纹是“甘肃地区的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早期彩陶特有的花纹”(《中国彩陶图谱》166页)。显然,说六足神物为鲵的说法也不妥当。此外,在秦安、礼县、永登县等地也发现此类纹样的彩陶。甘肃临洮冯家坪齐家文化遗址(距今约4000年),出土一件双连杯,器表上刻画两个对称的“人首蛇身像”,[22]则与传说中的伏羲女娲更加吻合了。
5、伏羲女娲传说所蕴含的文化内涵
关于伏羲女娲的传说,许多专家、学者都作过深入的研究。伏羲,亦即宓牺、庖牺、伏牺、伏戏、庖羲、炮牺。《世本·帝系篇》曰:“太昊伏羲氏。”太昊,是伏羲的号,亦是大皞、太皞。苗人以盘古为始祖,《洞溪纤志》记载:“苗人祀伏羲、女娲。”常任侠先生认为:“伏羲、庖牺、盘古、槃瓠,声训可通,殆属一词,无间汉苗,俱自承为盘古之后。”[23]看来此说不虚。盘古的传说见于《太平御览》七八所引三国十吴国徐整的《三五历纪》:“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后乃有三皇。”南朝任昉《述异志》曰:“昔盘古氏之死也,头为四岳,目为日月,脂膏为江海,毛发为草木。秦汉俗说:盘古氏头为东岳,腹为中岳,左臂为南岳,右臂为北岳,足为西岳。先儒说:盘古氏泣为江河,气为风,声为雷,目瞳为电。古说:盘古氏喜为晴,怒为阴。吴楚间说:盘古氏夫妻,阴阳之始也。”所以盘古神话的产生早于秦汉。依据常先生的观点推想,苗族等地的盘古(即伏羲)传说虽然是同一人,二者传说中的内容却并不一致,应该是少数民族保留了伏羲这个人物,而编织了盘古传说中的内容。
何新先生以为:伏羲传说来自初民对的日神信仰,伏羲与羲和、帝俊、帝喾、黄帝是同一人;女娲与女蛾、常仪、嫦娥、嫘祖、西王母是同一个人或神。[24]何先生是根据上古音、同音,或依据个人推测等方法考证的;不仅把伏羲女娲与太阳联系起来,还认为许多人或神都是太阳神:比如,说伏羲是太阳神,是《易经》中“帝出于震”,就是日出于晨,表明伏羲生于东方并具有太阳的光明;还说,黄帝的“黄”字,按《风俗通》说:“黄,光也。”黄帝即是光帝,因此黄帝是太阳神,等等,皆为诸如此类的臆测。这些观点难以让人苟合。例如其中黄帝的帝号,是《古微书》一五引《易坤灵图》中说:“中央土,色黄。”黄帝因“有土德之瑞,故号黄帝。”(《史记·五帝本纪》)
袁珂先生在《神话选译百题》中说,女娲补天传说的核心是治水。“女娲补天神话,过去一般都从‘补天’这个角度去理解,但仔细研究、分析它的实际,中心内容却是治水。”[25]其实,女娲传说中的灾害很多,诸如天破损、地裂、大火、洪水等;何况女娲用“芦灰”也难以止住洪水,这是说整个世界正在面临灭顶灾难,是女娲为世界消除了这个灾难。女娲就是救世主,是她为人类创造的生存的环境,人们当然会膜拜女娲——这个女性。女娲也许是某个母系氏族族长的影射,或是女性崇拜的产物。女娲造人之说,颇与巴比伦古传说相似。[26]希腊也有宙斯愤怒人类而降洪水之传说,南美亚洛加尼亚之印第安人、南洋费济岛土人之中也存在此说。[27]正如唐兰先生指出:我国历史悠久,语言文字是逐渐统一,但决不能认为从古至今我国只有一种文字。[28]说明类同的思想在世界初民中存在得很广泛,洪水或造人传说不是我国的专利,人类对其自身来源等探究的意愿是一致的,方式也是多种的。
还有人认为,“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即所谓“天倾西北,地倾东南”,乃是共工触不周山的结果;还说洪水是共工所致。[28]但是认真探究这两个事件的本质,前者主旨是根据我国南低北高、大水东流的地理地貌,属于解释地理地貌起源的神话;后者则为了表述创造人类的女娲,具有盖世的功绩,她是救世主,而洪水只是众多灾害中的一种,并借助种种灾害衬托女娲的伟大。类似的神话很多,陶阳等先生说:“羲和生十日、羿射九日是日月起源的神话;简狄吞卵生契、姜原履帝足迹而生后稷,是族源神话;燧人氏钻木取火、神农教民耕作、仓颉造字等神话,则属文化事物起源的神话。”[30]
袁珂先生在《古神话选释》中说,伏羲女娲的蛇身是源自对蛇的崇拜。“伏羲、女娲传说都是人首蛇身,他们原是以蛇为图腾的原始民族所奉祀的始祖神。”[31]但他根据《山海经·海内东经》中说:“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鼓其腹则雷。在吴西。”和《诗含神雾》:“大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宓犠”,认为:“雷泽是‘龙身人头’的雷神所主管,大迹当然是雷神之迹,‘蛇身人首’的伏羲自是雷神的儿子。”[32]那么,依据袁先生的推论,作为“龙身”雷神的儿子伏羲,不应当“原是以蛇为图腾”的始祖。笔者认为,华胥履大迹,目的是在强调伏羲非凡的身世。从原文再结合初民中较为普遍龙的崇拜看,“大迹”当为“龙”的足迹;况且,“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左传·昭公十七年》)因此根据常理,“龙种”生下的伏羲自然也应是“龙身”。《说文》十一记载:“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把龙幻想为无所不能的、具备世间一切美好的品质、美德的神物。许多自诩受“天命”者亦说自己受到了龙的感应。徐杰舜先生在研究先秦风俗时说:龙神是初民图腾崇拜中最大的神灵。在夏代的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出土的陶器上已普遍出现,这些陶器上的龙纹大多取象于蛇。并且商代甲骨文中的“龙”字有七十余种,“长身而曲”,“有足”或“无足”。[33]在远古,龙是宇宙中超凡的神物,代表了天,伏羲女娲为龙身,则象征他们秉承了天的意志,为天的化身,是天命观的表现。从原始社会至商周、秦汉、明清,源远流长的龙的崇拜,都是历史的承续,这才符合我们是“龙的子孙”这一千古流传下来的传统理念。所以,有人说伏羲女娲是蛇身,应该是误解。不管他们有足或无足(汉画中无足的伏羲女娲是被画工省略了)都应是龙身;甲骨文中的龙字与陶器龙纹也恰巧佐证此说。龙,其形体取自于蛇(或蜥蜴、鲵等;有时却是兽身)身体的一部分,主旨是强化龙的神奇,这从其他神人的身体上可以体现出来,甚至有些外国的主神也是如此,而与对蛇崇拜的理念有本质的区别。假如是对蛇的崇拜,伏羲女娲身体之足岂不成为画蛇添足了吗?以蛇为图腾的民族很少;也不具备强大的影响力,即使汉代文献有“蛇躯”的记载,也不能作为定论,由于历史久远等种种因素,古人也难免会出现误解;因之,作为初民最受尊崇、地位最高的神——龙;先秦大量文献和出土文物也显示龙的崇高地位;超凡的人亦被比附为龙。所以伏羲女娲本来的面貌应是龙身,只是历史遥远,秦汉间的人已经把他们身体的概念混淆了;这从汉画和文献记载中能够充分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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