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宝石小说>都市言情>没有名字的狗> 第一章 被领养是迟早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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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被领养是迟早的事儿(1 / 1)

所有的狗都有个名字,任何有主人的狗,对不对?在这一带附近,大部分狗叫嘟嘟,或者花花,宝宝,那种叠词。就算修车铺的狗也有个名字,比如说自行车摊那儿的那条黑狗,他本来只不过是条流浪狗,在车铺边转悠久了,成了铺主的宠物,它叫小黑。真没创意,人在给狗取名字的时候永远那么漫不经心,就那么随便应付一下,找个代号,唤它的时候能唤得到,也不管世界上有多少狗重名。

只有我没有名字。这主要是因为我没什么必要非要有个名字,我就像半条流浪狗,通过一扇24小时敞开的门洞进进出出。我的主人大概是什么厉害的人物,因为她老在出差。大部分时间,在这个乡下别墅,我和另一条灰狗一块儿生活,保姆每两三天来一次,打扫打扫卫生,换换我们的狗盆,把狗粮放在一个巨大透明的喂食器里,每按压一下,就有两三颗会掉进狗盆,还有一个水罐,通过一个麻烦的要命的导管供咱们舔吸。去他妈的,那种东西大概只有老鼠和兔子才能喝饱。

我们几乎不吃保姆给的狗粮,毕竟,外面是更广阔的世界,在这个郊区别墅群里,不知道有多多少少有趣的东西。出了小区,各种烧烤摊和火锅店都有吃不完的肉跟骨头。我每天都去,事实上除了这儿我实在没什么地方可去,每天我兜兜转转,附近所有人都认识我,如果不是这么逛东逛西,日子要怎么过呢,日子可真他妈的漫长!

自从灰狗死了,我的日子更加没有指望。每天,我不是在附近的公路上乱晃,就是跟其他小区的野狗打架。忘了说了,灰狗是被毒死的,具体怎么搞的我也弄不明白,反正他吃了一个邻居给的包子馅,很快就满地打滚,不出一个晚上,它睁着眼睛,直挺挺地躺在铁门口,像一条长长的肉虫,一动不动了。真的,他直挺挺的样子真恐怖,我从来不知道狗躺直了有那么长。

它死了,只剩下我,孤零零的。虽说他活着的时候咱们也不怎么讲话,咱俩不是特别合得来,他实在是太宅了,几乎成天呆在家里,而我正好相反,我一醒过来就出去,到精疲力竭才回家。

在他死后两个礼拜,主人回来过一回,这离她上次回来大概隔了三四个月了。她待了两天一夜,专门让兽医给我打了针。三个兽医。从白色面包车上下来,不仅给我量了体温,还仔细观察了我所有的皮肤和四肢。我一声不吭,我知道城里人讨厌狗瞎嚷嚷,反正,不管狗说什么,人都不会听进去,所以我表现温顺,而且佯装无知地把塞了药片的狗粮吞了下去,顺便嬉皮笑脸地摇着尾巴,在装傻这方面我真是浑然天成。

就这么摸摸我的头吧,我晃动着舌头,乖巧地看着他们,虽然我讨厌有人摸我的头。我的主人几乎从不摸我,这点令我相当满意,她是个真正对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她几乎一句话都没跟我说过,至于为什么收养我,我完全想不明白。

她从福利院把我带走的时候,就像是从商店买了什么东西似的,把装我的笼子交给司机,再由司机把我搬进后车厢里。汽车里的香水味让我想死,我嗷嗷嚎叫,说实话我的声音不大好听,又粗又响,这令她很不满意,她就那么一路抱怨着把我接回了家。

家倒是很美,巨大的花园虽然很荒凉,但充满小虫和阳光。房子后面是小河,河水里充满水藻,一到下午,邻居的鸭群就来来回回地在水面划过去。还有两只已经在河里生活了十年的乌龟,它们被谁弃养了,靠河里的鱼虫幸存下来,龟壳上长满了钙化的灰黄色苔藓。

我早已忘了在收养所的生活了,那儿与其说是生活,不如说是个梦,时间被疯狂地浓缩了,以至于那儿在我的印象里只剩下日复一日的无聊。我祈求哪天能真正忘掉可怕的事,所谓可怕的事根本不是被追赶和撕咬,不是四处流浪或者闹肚子吐出白沫,世界上最最恐怖的事是在一个监狱般狭小的收养所里每日每夜地呆着,坐着,躺着,就这么等着,也不知道在等什么,如果无人领养,日子就是没有尽头的,等啊,等。所谓生命就是躺在地上,一块几平方的圈养区域,那个安全的区域就叫绝望。

要么你能从收容所里逃出去,要么有什么人能把你接走。逃出去是冒风险的,世界上的“爱心人士”实在是太他妈的多了。有时候,如果你看起来太脏,或者无所事事,就会被附近的人举报,很快的,爱心人士就开着救助站的面包车来捉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在郊区空地上,我冲进一片垃圾场,又被三四个人从后面围剿,他们拿那种套狗圈,橡胶的,气味噁心,混合着牛肉味香精,被事先涂在狗圈上。

我很快就被捉住了。主要是我实在厌烦了这种捕捉游戏,我毫无耐心,要是有人存心要捉住我,这么来个四五次好了,我保准乖乖就范,因为逃来逃去的这他妈的实在太无聊了,要捉就捉好了,捉住又怎么样呢,且让我见识见识,你们能拿我怎么样呢?在这方面,我可以说是个完完全全的实验主义者,就是说我什么都乐意试一试,反正又能怎么样呢?无非是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

被领养是迟早的事,这是管理员说的,她在所有流浪狗里最看好我,“你是最漂亮的一个”,她说,为了证明这点,她把我带到门厅里的大镜子前,“看看小宝贝,看看你的小卷毛”。

我被双手托举着,凝视自己的眼睛,那是一双被银色光芒覆盖的黄绿色眼睛,最中心处是棕红色瞳孔,大得有些可怕。深棕色毛发全部像葡藤那样打着卷儿地缠在身上,越到腹部越卷,颜色也趋近于金黄,在脚踝处,我的毛是白色的,就像穿了袜子似的,脚掌是黑的。

我打了个喷嚏,声音很粗。在简单地清洗后我就开始了收容所里的生活。无聊,安逸,无聊。从早到晚,我和所有狗呆在各自的笼子里瞪来瞪去,常常有人来,但很少有人收养我们,毕竟我们太大了。我三岁,而其他狗不是三岁就是四岁,人们只想收养那些一岁一下的小狗。

最快被带走的是那些白色小狗,几只几乎纯种的贵宾犬,长得精瘦精瘦。那些女孩儿大叫着“好可爱”,然后把它们骷髅一样的小身体搂在怀里,真够噁心。

我曾亲耳听到女孩子说我“太壮了”,“长得像猪”,“有点蠢”之类的,总之,她们几乎完全不懂得审美。我突出的肚子和扁蹋的鼻子是某种意志跟力量的象征,这点只有管理员懂,她常常来看我,给我梳毛。“你是最漂亮的,”她说。她真的是个天使。

因为厌烦了收容所里那些搅拌着肉汤的米饭,不出几个礼拜,我就开始绝食,吐酸水,而且因为焦虑而开始脱毛。就是在这种时候我被领养了,真是吊诡。我被一个打扮的隆重而严肃的中年女人(也就是我现在的主人)带走,仅仅因为我的样子“适合郊区的大别墅”(她的原话),而且“看上去比别的狗成熟稳重”(这很可能是因为我绝食后浑身乏力的关系)。

总之我在最糟糕的时候被领养了,管理员很高兴。临走的时候,她为我绑了一条粉色项圈,那个项圈有驱虫的功效,还有一张地理位置的跟踪芯片,一张信息资料的记忆芯片,就是说,我无论去哪儿都能被找回来,除非有人把项圈取下来。

什么也不要说了,我无力地望着收容所的其他伙伴。称他们为伙伴也太夸张了点,充其量只是狱友。它们艳羡地望着我也只不过因为我重新得到了自由,不过谁知道呢,被领走后又重新送回来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所以不到最后,谁也不能下什么定论。有些狗被重新送回来后,忧心忡忡,四处申诉被领养后糟糕的生活——所以,最好做好心理准备,说不定我还会回来……说不定我会死在外面,说不定我会被杀掉做成火锅,就像新闻里报道的那样,说不定我会疯掉,得上什么怪病……我总是胡思乱想,这主要是因为我总是做好最坏的准备,或者也有可能是绝食后产生的幻觉。

总之我被带走了,那辆面包车至少开了一个多小时,我敢肯定我们已经离收养所很远很远,远到我几乎一辈子都不可能再被捉回去了,谢天谢地。我咬断项圈,把它埋在别墅旁边的柿子树下面,用树叶和石头做掩盖,又撒了泡尿作为纪念。

时间实在是太充裕了,我花了一个下午来来回回地围着房子转悠,识别所有的花和树,再仔仔细细地弄清楚铁门上每一根栏杆、狗屋里的每一块木头,光是那只红色狗盆我就翻来覆去地舔了很久,任何东西都是有意思的,只要它们还是新的、不认识的,但是任何东西都会在熟悉了之后变得索然无味。

很快我就看透了这一切,这不过是个常年空置的房子,除了一年两三次的派对,这里毫无人气。我的主人看似庄重,实则是个臭脾气的泼妇,从她打电话的样子就能看出来,她生气的时候乱摔门,还把花盆从二楼阳台一脚踢下来,这都是我亲眼所见的事实。她对我完全不管不闻,不过这也许是好事,至少我用不着再摇着尾巴在她跟前装成可爱的样子。我跟可爱完全不沾边,虽然我一身卷毛,但看起来绝非温婉,反而让我显得更身形庞大。她几乎从不靠近我少于两米。

两周以后,灰狗被带过来,从其他的收养所。它是只哑巴,声带被完全损毁了,一半皮毛上有烧伤,耳朵也只剩下一只。它看起来实在太温顺和谦卑了,真令我失望,我兴致阑珊,绕着它周身嗅了一圈,算是打招呼,接着就开始了我们完全貌合神离的同居生活。大部分时间里,它就像不存在的,除了它躺过的地方暖乎乎的,在冬天,我最喜欢捡它睡过的地方睡午觉,其他时候我几乎不怎么注意到它,直到它那么傻乎乎地死掉。这儿常常有狗莫名其妙地死掉,除了被毒死的,还有被车碾死,染上传染病,或者被大狗咬死的。活着就得非常小心,无论是对人,还是对其他狗,什么时候都得多长个心眼,尽可能不要和任何活的东西靠的太近,或是长久地对视,在这个世上,如果学不会独处,那么麻烦就会接踵而至。

我尽可能地不惹麻烦,当然了,有时候我也寻衅挑事,在小区空地上大喊大叫,或者趁凌晨睡不着时,冲进别人家的院子里乱打滚。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我就摸透了人们的习性,为了跟人倒着来,我很快养成了白天睡觉晚上活动的习惯,而且能从河道和树丛里走,就尽量不出现在人行道上。人有人的阳关道,狗有狗的独木桥。

晚上的郊区夜空是深紫罗兰的而且整个街道、所有树、房屋、一切的一切都是深紫色的,神奇的紫色空气浸着紫色马路,每一条狗都是紫色,每棵草也是紫色,哎,紫色真是一种神秘的东西。我走走停停,给每一棵树做上标记,树可真多,我目眩神迷,在一小片树林里困了很久,又被困在另一片小树林里。这么抱怨可真快活,连抱怨都是甜蜜的因为我完全自由,完全孤独,连我哀叹孤独的时候都充满幸福,就跟妈妈抱怨孩子的时候那种口是心非的态度,我絮絮叨叨,游过小河,又喘着粗气穿过别人家的花园,吃掉门房间窗台的猫粮,再拐到隔壁小区的车库,从楼梯下去,在工具间喝掉浇花用的水壶里白天留下来的清水,接着到花坛里舔干每朵小花里面的花蜜。

世界是一个大乐园,我假装自己是头熊,何况在路灯下我庞大的黑影和熊相差无几,我翻滚的身体,用修剪过的短草坪磨蹭着脖子和背脊,就猫咪那么滚来滚去,张开嘴巴,吐出舌头,尝了尝紫空气。夜晚的湿度越来越高,随着凌晨的临近,草茎会越来越湿,越来越湿,直到像吸管那样充满了露水,所有的草就全部是我的饮料,所有的花朵都是酒杯,而我最细的绒毛上也会像串珠那么发光,只要一颤抖,就撒向四面八方。

上帝保佑,虽然我不信什么上帝,上帝保佑每天都是湿漉漉、紫罗兰、迷幻的宁静的空荡荡的。我,三岁,没有名字,身强力壮,每只爪子都有其他狗的两只那么大,一只自由快乐的狗,偶尔打架,极少骂脏话,钟爱牛肉、猪肉和羊肉,钟爱猫粮、露水和小花。我爱世界,世界偶尔爱我。哎,世界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生活。如果生活以蓝紫色天空的形式存在着,那么世界不过是“蓝紫色天空”这个名词本身。一个词语存在吗?跟一块烤肉那么实实在在吗?一个短语也能解渴吗?我希望天亮以前,我能吃个饱饱的,然后在晨曦中香甜地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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