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宝石小说>都市言情>没有名字的狗> 第二章 牛肉的味道不错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章 牛肉的味道不错(1 / 1)

我记得第一次吃牛肉的感觉。牛肋靠近牛皮的位置,那么一长条,被撕下来放到了我跟前。有点儿微焦,但很干净,连一丁点儿血渍也没有。我舔了舔,接着很快吃掉了它。“不错!”我对金牛说,“这是我吃过除了冰激凌之外最好吃的东西了。”

金牛是我在流浪时期最好的朋友。他有完美的金色短毛,能在太阳下熠熠生辉,还有一对牛角那样向中间竖起的大耳朵,鼻子里喘着粗声粗气的哼哼声。我觉得真正的牛也不一定能在气势上赢过他,不过,这只是说说而已,我并没有见过牛。

在这个世上,我只见过为数很少的动物。虽然我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地方,但这里仍然地处最重要的城市区域,除了野猫和从巢里掉下来的小鸟,我很少能碰上什么真正的动物。虫子倒是不少,我恨死了蜈蚣,而金牛最最害怕蟑螂。金牛出生在一个肮脏、狭小、疯狂的小康之家,一到晚上,他就被一个该死的铁门锁死在一间油腻腥臭的厨房里,和所有的蚊蝇和蟑螂一块儿。夜里的白炽灯灯一灭,那些德国小强就开始沿着水斗和橱柜爬行。金牛实在恨死了那间厨房。

他逃了出来,在一个大雨天里他在一块小区扩建工地上遇到了我。那时候我不过是个小狗崽子罢了,缩在两块交叉成三角形的瓦砾当中,踩着一块水泥浇筑板,我浑身发抖,但又有点儿兴奋,怎么说呢,我从小对恶劣的气候有种反常的激动。譬如说吧,我最爱电闪雷鸣,或者地震,那样我就能找个地势高的地方猫着观察大家的行动。一片混乱是我最喜欢的,每每在这种时候我感谢上天让我生来就是一条流浪狗,我爱死世界了,当世界上有这么多关在玻璃窗后面的狗,而我则可以在他们窗外大叫大笑。

我叫住了金牛,他一看就是从家里逃出来的,他那么干净,眼神迷离而清纯。我说“嗨”,接着笑嘻嘻地看着他。他湿透了,连眼睛里都是雨水,就像在哭一样。

“过来,小子,”虽然他比我大,但无所谓,我油腔滑调地说。

“你是谁?”他没动,但看起来不讨厌我。

“我就是我,我是个狗,跟你一样,不过,我没有名字,”我说,每次提到名字的事儿,我有种既自豪又自卑的奇怪情绪,所以我住了口。

“我叫乔治,”他说。还没说完我就忍不住狂笑。

你们这些小资阶层的臭毛病可真他妈的多!乔治!他妈的!假如你是只贵宾犬我保管你主人会叫你路易十四!

我在心里给他取了新名字叫金牛,就像电视机里华尔街那种金牛,象征着资本主义金钱和发财梦。不过这件事我没说出来过,只有我知道他是金牛,这就够了。我喜欢有点秘密,这让我觉得自己独一无二。

我带他去了我的根据地,一片医院旁边的垃圾场。离得稍远点还有块墓地,那儿也是我每天会去的地方,有成片的松树和桃树,还有座空置的亭子,在里面我藏了些宝贝,比如说四处捡来的彩色玻璃纸,还有各种形状漂亮的树枝。我的爱好广泛,任何在其他狗眼里毫无价值的东西都有可能在我这里变成宝贝。

总之我就是要让金牛大开眼界。他在墓地上第一次吃到了熏鱼,这令他大为感动。虽然他生活在一个三口之家,却从来没吃到过饭桌上的东西,在墓地上那些做贡品留下来的小菜让他对整个儿的美食观都得到了洗礼。

“怎么样?下次你该尝尝三黄鸡,那是一种鸡肉烹饪方面巅峰式的发明。”

我又带他去了奶油食品处理厂的后车间,那儿有个经常喂我吃东西的阿婆,不过她也不是天天都在。我们穿过车间,在废物处理仓库里,我带金牛见识了他这辈子都吃不完的冰激凌。它们被成块成块地丢置在一个巨大的桶里,那个桶差不多能装下一支火箭。我们跳进去吃了个痛快。我们冻得瑟瑟发抖,边大笑边浑身打颤。

“太棒了,”他说,“这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好吃的东西!”

不过事实证明咱们还是见识短浅。不久之后,我们就发现了世界上最最最好吃的东西了,那就是牛肉。牛肉是这个地球上的一个神迹,除了它的味道,它的肌理、纤维与纤维间的结构也是一个致命的要素。

金牛从一个烧烤摊上弄到了一块牛肉,他偷了一块,紧接着又偷了一块,等他偷第三块的时候终于被正忙着串牛肉串的员工发现,连滚带爬地逃了出来。天地良心,他把最后那块肉带了出来,无私地送给了我。

“这个肉实在太好吃了,”我意犹未尽,“你从哪儿弄到的?”

“跟我来,”他说。

我们一路狂奔,回到了那家烤串店门口。太疯狂了,那家店灯火恢宏,在大幅横幅上印着“假一罚十”,并且悬挂着半匹新鲜的洗净的牛,边从上边劈肉,边把劈下的肉切片串到竹签上去。

“霍!”我第一次看到了牛,虽说是半头死牛。那个烧烤摊的香气已经吸引了好几只野猫,从屋顶上往下窥窬。我试着靠近那匹巨大的牛肉,就像猫靠近蝴蝶的时候那样,慢得不像话。金牛懒洋洋地趴在地上,完全不想再加入我的冒险行动。

我近得足以踩到那匹牛在水门汀投下的影子,并且感觉到热气轰到了我的鼻子跟前,我紧张地舔了舔鼻子。太妙了,那块牛已经在我的鼻子跟前,我嗅了嗅,因为烧烤的孜然味过于浓烈,这块生肉的味道显得不那么明显,不过这不重要,我舔了舔肉块上洁白的脂肪。

全世界都不存在了。我根本没有心思留意串烤串的人,直到一个冰凉的硬玩意儿猛的砸到我脖子后头,他妈的!我下意识跳起来,来不及看清楚,一个白身影举着什么骂骂咧咧地过来。我顾不得找掩护,直接冲向烧烤架,两个白身影。——我无处可避,哐当!后腿侧结结实实地撞在了烤架上,撞的我眼冒金星。金牛疯狂地吼叫,几乎是闭着眼,我朝金牛吼声的方向逃窜而去。

沿着公路我飞奔了不知道多久,耳朵里只有自己的喘息声,还有我的影子,被飞快甩向身后的路灯灯光一会儿拉向前面,一会儿被拉到后面,终于,在一个公交车站旁,我停下来,趴到水泥地上,呼哧呼哧地哈啦着粗气。

不一会儿金牛也奔了过来——我差点儿已经把它给忘了。

“怎么样?”他焦急的时候声音特别沙哑。

“什么怎么样,你不都看到了嘛,”我慢悠悠地吐着气,既有点不好意思,又有点愤愤不平,“运气不好,”我总结道,“咱们不该在他们生意最好的时候过去。”

“我是说你怎么样?被不锈钢烤架揍了你不疼吗?”

说的也是。有时候我就是这样,一旦我心里想着什么,就完全注意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现在,一点点血渍粘在我脖子旁边的卷毛上,黏糊糊的,舔上去咸咸的,不过,刚刚那么一路狂奔,现在倒不觉得疼。

“没事儿,”我夸张地故作洒脱,“我以前不知道受过多少比这厉害得多的伤呐,”——这是个谎,事实上打娘胎里起我就没被任何人打过。“一两天就好了,放心吧,”我舔着自己的毛,隐隐感觉后腿疼得厉害。刚才撞在铁架子上的效果很坏——腿侧明显肿起来,随着心跳一下一下地疼。

真倒霉,一次剽窃史上的滑铁卢。

我悻悻地拖着腿往垃圾场走,金牛也不啃声,默默跟在后头。他在这方面堪称完美——他从不在你失落难过的时候说一句废话。每当我干了蠢事,他就这么一言不发,给足我自怜自哀的时间,直到我重新恢复尊严。就这一点来讲,他称得上是察言观色的佼佼者。

我也不是总是失败。我弄到过一大包牛肉肠,那次,我们吃了整整一个礼拜。还有一次,我在垃圾桶里捡到一盒速冻的酱牛肉片,只过期了一天,完全不影响口味。不过怎么说呢,牛肉这种东西,可遇而不可求,毕竟它太完美了。完美的东西总是不那么容易得到不是吗,假如牛肉也跟水果一样容易得到,那不是太无聊?不管怎么说,无聊都是最最难以忍受的,痛苦倒还在其次。

我们总是有吃不完的水果,真是奇了怪了,人们老爱在墓地上给祖先供水果。照这么看,人和猴子是近亲倒也能说得通。墓地边上有片桃林,这样一来,每年至少一季,我们就有吃不完的桃子。有些桃子一年结两季果子,但颗粒很小,而且皮厚肉涩。这都不是最主要的,我最喜欢的还是吃桃树上边的肉虫,桃花开的时候,这种肉虫就常常藏在花瓣和树叶后面,我就挨个地去舔,简直像摸奖一样。

花粉的味道也不错,只是要小心蜜蜂。有时候一只蜜蜂一旦盯上你,它就会连着好几天地追你,乃至整个儿一片的蜜蜂都忙着追捕你。真悲惨,我真的恨蜜蜂,况且蜜蜂吃起来味道很糟,有股像鼻涕虫还有蜗牛的口感。我不能去回忆那个味道,不然我真担心现在就一下子吐出来。

虫子里最好吃的还是蚯蚓,只是你要尽量避开吃到它的脑子。其次就是各种菜虫、树虫,一切像蚕宝宝那种形状的东西,它们口感都很清淡馨香,有股香草的余味,而且没有攻击力,不会从你嘴巴里用刺针蛰你。

我最害怕的就是被蜇,真的,比起被什么东西扎一下,我还情愿被揍一顿呢!我现在想起来,被收养所带走,整整一周换着花样地注射各种药水的时候,我完全抱着必死的觉悟。他们刮掉我屁股后面的一块毛发,在那儿涂上冰凉刺鼻的酒精,我确信下一刻我一定会昏死过去,虽然我仍然是清醒的。

小钢针扎进了我的屁股,这可比蜜蜂的针厉害得多得多了,我绝望的把口水流的到处都是,等着死神从天而降,把我从钢针那儿带走。不过事实上死显然没那么容易,我活了下来,又接二连三地打针和吃药,又在一个像消毒箱一样的蓝紫色盒子里待了一阵。很可能地狱就长那样——一个小小的消毒箱。

我在箱子里一动不动,就像惊厥恐惧症那样浑身僵硬,我感觉自己化成了石像,由于含冤受辱,而像丹麦小美人鱼一样千年百年地呆坐在原地,千年百年地等待。但事实证明我的运气比她好一些,我既没有化成泡沫,也没有变成铜像,我还是我。

我被洗干净,剃了毛,被编以一个长长的编号,成了一只有身份证的狗,一只地方上可查询、有编制的狗。我被挑选和收养,而且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我永远都不会知道金牛去了哪里。

最后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他显然出去找吃的了,整整两天两夜。我在垃圾场和墓地间来来回回,直到被收养所的人盯上。金牛跑哪儿去了呢?他最好足够警觉,他最好发现我在逃跑时留下的慌乱的脚印,还有人们的皮鞋印,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那片垃圾场,离得远远的。我敢肯定是什么人通风报信,比如说最近常常过来捡瓶子的老头,还有打弹子球的小孩儿,那几个小孩儿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至少有两三次,他们试图拿石子丢过我。我仔细回忆,总有什么细节被忽略了,总有什么关键性的东西我完全没能注意!

不过,覆水难收。我躺在别墅车库前边的水门汀车道上,四仰八叉地望着夜空,在这一带常常有飞机飞过,它们的声音像是一阵狂风,闪着红色和绿色的小灯。

我不是经常性地想起金牛,顶多一周一两次,有时候我连他的眼睛是什么颜色的也记不清楚,绿色的还是蓝色的?我甚至一次也没有好好注意到它的颜色,也许是黑的?也许没有那样黑……我几乎想不起它是不是戴过项圈。

都是陈年旧事了,我那时候才不到两岁,两岁的小家伙懂什么呢?要是没有金牛在,我也会照样偷肉,捡垃圾,四处乱晃,无论到哪儿我都是一副德行,无论有没有同伴我都要上路。就是这样,我总是东奔西跑,这可能是我的命,人人都有一个命不是吗,最重要的是去认识它,越早越好,去认识而且和命运搞好关系。要是你总是埋冤命运不公,或者飞得发展些自己并不具备的品质,那么生活就很难了,顺着风走事半功倍,逆着风就处处倒霉。幸亏我明白的早,我不再眷恋什么东西,什么人。我对什么都不执着,这样我就能去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成为任何一种样子。

返回首页 上一章 目录 没有了

Copyright 2021宝石小说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