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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两条半死罪(1 / 2)

因为同孩子们一起吃饭,等孙壹和闷蛋赶来晚上议事的时候,议事已经开始了。

今晚的主题是铁监军提出来的,议铁木怎么定罪。

感兴趣的人估计不少,因为来议事的的人特别的多。

可能是受孙壹的影响,明朝人慢慢地学会了了开会。一件事一件事来,议完一件再说下一件。

见孙壹进来,铁老汉朗声打个招呼道:“爷来了。我们刚议了几条,爷听听我们议的对不对。”

孙壹笑着说,“只要不违反咱们起誓的时候约定的三条权利和义务,你们通过了就算数。我不管。”

铁老汉忙说,“那不行,总得要爷点了头才能算数。爷你先坐,听我给你说。”

说着铁老汉递过一个木头墩子。明朝人都已经知道了,爷蹲不了长时间,所以需要久蹲的场合,就给爷准备个坐的东西。

“这第一个,生产队的治安,就交给生产队自己管。生产队马上都有自己的人马了,除了防备贼人,生产队里头打架闹事、鸡飞狗跳的事,顺便也管一管。”

孙壹点头,绝对同意这条。自从算了粮食账,孙壹都害怕给自己这边加人手了,没别的,养不起。

“生产队咋处罚犯了事的人,得生产队管事的,就是咱的参议们,说了算。犯了事的人,是打也打得,罚也罚得。”

孙壹吓了一条,“这算不算动私刑?”

铁老汉道:“爷要是点了头,就不算动私刑了。”

“能不能改成不打,给犯了事的人讲道理?”

“爷说笑了,不打咋能行!驴不拉磨,抽一鞭子比啥都强。”

“你们都赞成?”孙壹询问地看向众人。

旁边的人都点头表示赞成。有人还说:“人是苦虫,不打不行。”

既然明朝人都同意,孙壹也不好反对。孙壹也明白,明朝人是没有现代的人权观念的。

“好吧,我同意。”孙壹说,“不过不能打得太过了。”

“这个乡亲们也议了,不能打出人命。人命官司还得爷来定夺。”铁老汉解释。

孙壹点头,先凑合吧,等以后再成立法院。

铁老汉又说,“再说了,要是参议打得过了,乡亲们不是还能逃到其它生产队去么!”

孙壹想想也是,普通百姓至少还有逃跑的权利。不过还是要限制一下生产队管事的权利,孙壹说,

“那这样,这生产队的管事的,就是参议,以后咱们过一段时间就由生产队的乡亲们重新推选一次。把乡亲们打的太厉害的,把他选下去;做事公平的,就接着当。滥好人不管事也不打人的,也选下去。”

“就象上回拿玉米豆儿推选’怪蜀黍’名字一样选参议?”有人问。

孙壹点点头,又冲着说话的人狠狠瞪了一眼,“记住,玉米是米!不是豆!”

贾道士捋着细胡子琢磨了一下,说,“参议和乡亲互相制衡,爷此计甚妙!”

铁老汉也觉得不错,就询问与会众人意见,俨然就是主持。众人都说好,于是就定了下来,约定等冬天不忙了,重新推选参议。

铁老汉接着汇报,“我们还定了几个死罪,看爷赞不赞成?”

“说说看。”

“抢劫死罪;偷盗死罪;淫奸死罪!”铁老汉说。

孙壹这回差点跳起来,这也太严酷了吧。

铁老汉早估计到孙壹的反应,马上解释,

“开始,乡亲们想定伤人致死者死罪,后来觉得不妥当。咱们铁木的人都是北方人,性子都急躁,一言不和打起来经常有,不小心伤了人、死了人,不能一概以死罪论。”

“可是抢和偷,就不一样了。你总不能说你不是故意去抢的,不是故意去偷的。可这偷和抢,跟故意逼死人没有分别。”

“咱们营地里,人人都穷的叮当响,唯一能偷的和抢的,就是粮。抢粮和偷粮,就是故意害人至死!”

“所以大伙都觉得,定偷和抢,死罪!请爷定夺。”

铁老汉这么一解释,孙壹也觉得有道理。非常时期,有非常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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