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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帝国隆冬(2 / 2)

古典时代的军队之所以强大正是因为在那个时期,他们占据了那个时代最好的作战意愿、物资与训练这三点,当然还有个体武力。

而看现在的大陆,评判一个国家的军队是否强大,其标准还是这三点。

我们多多少少能够从各个强大国家的军队中看到其中的一个或者两个符合那些条件的地方。

而在军队数量没有太大悬殊或者不考虑将领因素的情况下。

站在国家对国家的视角我们就不再会为任何敌人苦恼,即便是他们有着犀利地长弓、战马、精良铠甲的武装与很高的作战意愿。

但是第一眼我们就能够盯着他们的弱点上,总体国力的差别。

当然,这必须是以相对的眼光来看待,将敌人与自己进行对比……他们既然国力弱小,在物资的补给上还有所欠缺,那么我们就专门针对这两点加大力度,在地图部署上侧重照顾补给据点与要塞,在战场部署上尽量让前方将领给予本国军队以发挥训练优势和利用地形条件。

当然,这只是以单纯作战地角度来说,至于在战场上。那还得看各种不能预测地原因,以及前方将领按照时机使用各种兵种的能力则是难以预料的,不然,战争还有何悬念?”

集体起立,所有人朝他鞠躬,鼓掌声响起。

却也有反对的人试图走出来,不过培南已经强先说道,“就是这三点因素,他答的没错,和李易斯的原话差不多吧”试图发表不同看法的人被迫回去了。

接着培南将战刀深插入地,然后说道:“所有这些只能说明和教会我们。战争如何胜利。然后呢?打下了一个国家,之后怎么做?如果我们按照战争最有效的方法,屠城。之后获得的也不过是一片布满枯骨的野草荒地。如果我们以残酷的武力抢去一个国家,那么战争中的罪行就成为制约我们之后统治的最大不利,所有人都会明里暗里的反抗我们。”

“苛政猛如巨龙。这差不多是他李易斯的原话吧,他的一些话的确有道理,不然以他那狡猾的性格,也不会去劝阻我杀人。何况他自己也不是长着善良之心的人。”

培南做出了改变,他是个纯粹的歌利亚人,大多时候一点都不顽固,只要觉得有道理就会去改变自己的行为。

当然和大多数歌利亚人一样,对于传统这种东西,却是不会改的。

阿比西尼亚的战争令所有人都发生了改变,当然代价却是阿比西尼亚人的鲜血……

阿比西尼亚人不怕死。

阿比西尼亚严寒和猛兽令这里民风异常凶悍,何况希伯来人本就是以英勇善战而著称的沙漠半游牧民族。

就连他们的兄弟民族沙漠以东人都是以凶残、狡猾和不怕死而充满盛名的,以东人可说的上是最成功的拦路劫匪。

阿比西尼亚曾经的强大由于内战而告终。

自从万王之王失去权威后,这个采取分封制的帝国就面临着东罗马拜占庭式危机:军区制度崩溃、各地贵族领实际上独立。

维京海寇的骚扰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严重起来的,海寇甚至二三十人一伙,深入帝国腹地屠村,很多帝国派去的税收官就在村子里被那些埋伏的海寇们杀死。

原本维京人只是海盗,现在到了陆地,自然成了海寇。

随后更大的危机出现,残酷的歌利亚人开始入侵了,他们比自己的维京人同族更凶残的多,所过之地,生灵全无,而空有庞大疆域的帝国却无力抵挡歌利亚人的推进。

本来得益于军区制度,帝国在各个封地的兵力加起来就足有六十万,其中农兵四十万,贵族亲兵二十万,在加上直属于万王之王的四十万军队,帝国足有百万的军队。

其中骑兵就有八万,歌利亚人虽强,不断占据帝国的疆土,但这样反而可以将他们不断引入内地,到时候,各地贵族一起出力,未必不可以将孤军深入的歌利亚人围而歼灭。

但是谁也不会想到,如今不断攻陷帝国疆域的正是曾经的帝国军队——像野狼公爵比萨那奥那样投降的贵族竟然如此的多,有超过二十万军队投降了歌利亚人,他们兴高采烈的加入了共和国的国籍,成为规划公民。

这些人和歌利亚人的关系,就像是曾经的高卢酋长和罗马征服者凯撒的关系那样,在大国的公民权诱惑下甘愿被驱使,看清帝国的破败后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背叛。

空旷的原野,巍峨的高山,起伏的山丘,稀松的草地。

凶猛的、不服从的桀骜山地原住民拿着弓箭骑着马前往帝国海岸,他们并不是骑兵而是骑马的步战武士,此行是受地方领主的雇佣去抗击维京海寇的新一轮入侵,当然如果维京人给他们更多好处的话,他们也绝不介意投靠维京人,一起来抢劫帝国的商人和平民。

赶着牛羊的游牧人不时的唱出古朴而沧桑的草原歌曲,他们跨着高原特产的白毛高头战马,背负箭囊和反曲弯弓,游牧人粗壮短小的手臂里蕴含巨大的力量,他手里握着标枪,腰间绑着一条绳子,绳子的另一条是被他俘虏的男男女女,他要把这些抓捕的奴隶运送到奴隶贩子那里,从而获取暴利。

拿着长枪和弯刀的山地佣兵们在面色沉稳的团长的带领下在集市的酒馆里暂时安顿,也许是等待雇佣,也许是等待倒霉的外地商人路过,他们不介意当一下强盗,威胁甚至杀光那些从外地来的商队,因为此时他们的心底正被发财的欲望所控制。

恶劣的环境、凶残的民性。

一切都构成阿比西尼亚高原的蛮荒气息,但内战的烈火和维京海寇的入侵早使得这个帝国于十年前就衰落了,不然区区两万歌利亚人凭什么可以攻入帝国的领地,杀死帝国的封地领主,招揽背叛帝国的士兵为自己作战?

萨莫奈人的骑兵如火如荼,他们长弓快马的洗劫着一个个领主的封地,包围他们的城堡。

他们作战的时候,会用密集的箭雨将步兵列阵阻挡在原地不能移动分毫,然后派遣一队队轻小骑兵突入敌方步兵战列的一旁,一队队的呈现出圆环形的纵队,突然的朝前方投掷标枪。

这往往会杀死战列中那些最靠前的宝贵弓弩手。

他们在投掷完了之后,迅速扬长撤回,而这时候,下一队又会在带着标枪而来。

周而复始,终于令步兵战列或是不得不拼死冲锋或是撤退。

如果冲锋的话,战列就难以保持完整,隐藏起来的重骑兵就会沉寂发动绝命一击,很可能全军覆灭在此。

而撤退的话,也会一路被箭矢结成的黑云所笼罩,最终损失也十分惨重。

指挥官最终选择了冲锋……捍卫帝国的尊严。

各种惨烈的场面见得多了,仍会感到不舒服,尤其是看到勇敢的士兵最终得到的只能是士兵,同为军人,不管是何种立场,都会感到一种哀伤,军人总会为他的对手哀伤,他们在战场上是死敌,又何尝不是战友。

“鲜血浇注帝国,罪恶铸就王冠。”不知为什么,和西泽无争站在一起的李易斯突然叹息道。

“所以,你后悔了,我的兄弟。”

“有些,不应该放纵那头野狼的,这很危险,我们给了他精良的武器和盔甲,就等于磨锋了狼的利齿,应该适当的让他明白,谁是主人。”

“就他还算是狼,狼狗还差不多,他敢背板,击败他就是了。

与其关注他,不如想想我们的财政,那才是真正致命的。”

西泽乌徰轻松的笑道,丝毫不在意也不会去在意区区一个野狼公爵,这样的对手于他而言根本谈不上是对手,他是将要以整个共和国为敌的人。

他,纵马离去了,他的马发出了一声欢快的高鸣,以飞快的速度奔驰出,最终连人带马变成一个黑点的时间不过五秒。

仅仅是一个念头的时间,李易斯连黑点都望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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