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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土着(1 / 1)

() 熊柒咬着一根腿骨,边吃边想:难怪狮子几乎不吃鬣狗肉,因为肉是酸的,且带着腐朽的气味。

三只鬣狗把他撂倒狂啃之后,另一位“房客”就被激怒了。显然对血肉的执着上,双方的级别差的太多,后果就跟早先食腐鸟一样,个个肠穿肚烂。唯一不同的是,这次熊柒在伤口愈合之后就制止了细胞的侵蚀。

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受传统文化熏陶过的文明人,本能上接受不了那种细胞吞噬来获得营养的进食方式,太惊悚了。况且那种方法不能果腹,就算是营养摄取了,胃里还是空的,照样难受。因此在鬣狗完全被他的细胞吞噬分解前,他尝试着下达了停止命令,结果相当的好,那些像虫子一样蠕动的肉块、血球全部变成青烟消散在空气里,留下来几根腿骨和三张狗皮。

这下好了,衣服食物全部解决。

灌饱了肚子,挑了一张最柔软的狗皮围在腰间,那种风吹裤裆屁屁凉的rì子正式宣告结束,熊柒背着双肩包向草原深处走去。

越往前走,绿意就越浓,除了青草之外,低矮的灌木也开始出现,歪脖树也渐渐增多,甚至到了最后发现了一片树林。虽然纤细的树干上没几片叶子,但是对于经历了一个月地狱之旅的熊柒来说,简直就是天堂之景。

俗话说:有树的地方就有水。

将近二十年的大山生活终于派上了用场,熊柒根据经验,按照树木的长势方向开始逆行,果不其然,又走了一天一夜之后,一条小溪出现在眼前。

宽度不到一米,深度不足半尺,不知道为什么,很浑浊,味道也很苦涩。

不过水就是水,完全对得起“生命之源”这四个字。周围的树木比外面的要茂盛一些,把火辣的阳光均匀的打碎。寸许长的青草绿油油的吐着嫩叶,上面挂着cháo气形成的露珠,在斑驳的阳光下晕散着七sè光辉,加上几株颜sè各异的小花,整个环境给人一种非常舒适的感觉。

即便繁华都市里的zhōng yāng公园想找这样的地方也是极难的,更何况是草原荒野之中?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熊柒径直走向一块没有棱角的石头,打算在这里睡一觉。

但是刚转过去,还没等爬上去呢,就在石头背面发现了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

一只鸡!

红冠、彩羽、咯咯哒。没错,这绝对是一只鸡!

熊柒懵了,立即正反抽了自己两个嘴巴:“好疼,没做梦!见鬼了,荒郊野岭的还是大草原,哪里来的鸡?”再次仔细打量,这次看出了端倪。首先不怕人。看见他不跑、不跳、不扑扇,只会咯咯哒的叫唤,除了瘦小一点之外,跟农村的笨鸡毫无区别。其次,笨鸡周围的叶子有点多,而且铺成了圈型,直径能有三十公分,并且从边上的大树垂下来一根手腕粗青藤,一直连到叶子下面。

这是个陷阱,而且是最蠢的那一种,熊柒用不着照镜子就知道自己的嘴角在抽。

“这是谁整的啊,搞成这样估计连野猪都不带中套,随便绕到后面还不是手到擒来?太笨了,不过倒是便宜我了,正好换换口味。”

想到这,熊柒搓着手,嬉笑着想绕到后面去抓这只笨鸡。可是哪想到,刚迈出去一脚就听见哗啦一声,脚下一空,直接掉进一个足有5米深的大陷坑里面去了,十几根锐利的木桩顷刻间就把他扎了个透心凉,一口血沫子跟着喷出来。

“尼玛……套中套!咳咳……真特么有才……是说我不如野猪么……混蛋!”

这一个月死的次数太多了,这种程度的伤害不足以启动那位“房客”的意识,熊柒只好自己来。先是大腿,然后是身体,一寸寸的从桩子上往上拔,名副其实的“撕心裂肺”。他不怕死,因为死不了。但是作为人,他怕疼,这是本能。何况桩子做的的非常粗糙,全是倒刺,最后还得用手指去抠。这给他疼的嗷嗷叫,那动静不是一般的凄惨,估计鬼嚎都比不过他。

前前后后折腾了能有半个小时,总算把毛刺抠干净了,全身都是血跟汗,正想着怎么往外爬呢,一抬脑袋,发现两颗人头在坑边悬着呢……

黑眉、黑发、黑皮肤,脸上全是白灰跟油彩,头上插着鸡毛或者什么毛,反正五颜六sè的。一个嘴上挂着环,一个鼻子上穿了一根骨头,跟两个巫毒人偶似地。没等熊柒先喊呢,那两人头嗷一嗓子先跑了,差点把熊柒吓尿了。

“非洲野鬼?呃……土著?别跑,底下有人呢!快回来啊!”

没用,他刚才又是惨叫又是悲鸣的,把人给召来了自己还没看见,结果人家把整个重生的过程全看见了,换成正常人早就jīng神失常了,何况是两个原始部族的猎人?怎么可能叫的回来。

没招自己爬,可惜没学过轻功也不懂攀岩,大坑里还长着苔藓,结果摔下来三次,屁股上被戳了七个眼、好悬把菊花变成向rì葵之后,他放弃了。

就这么一直待到天黑,来人了。几十根火把将整个树林照了个通亮,随后两根青藤把他拽了上去。

人很多,五六十号,有男也有女,装束基本上一样。男的几乎全裸,身上涂白灰,手里拿着长矛,腰间挂草绳系着牛角或者瞪羚角,把小弟弟给套住,偶尔还有几个罩犀牛角的,看的熊柒这个自卑。

女人好一点,脖子上套环,上身全裸,只有脸上有油彩,下身是草裙。跟男人一样拿着武器,少数几个年轻的抱着小孩站在后面。

随后早先跑掉的两个猎人扶着一个瘦的跟骷髅一样的老者走了出来,虽然是个男的,但是也穿着草裙,头上的东西比任何人都多,脖子上挂着各式各样的骨头,手里拄着个木棍。先是绕着陷坑走了一圈,看了看里面跟狼牙一样的木桩,又瞅瞅熊柒那毫无损伤的身板,最后把视线落在熊柒裤裆……。突然眼睛一亮,用手里的木棍指着那个惨死的鬣狗皮,哇啦哇啦一阵大叫。

唰一下,所有人全跪,五体投地大礼接上,冲着熊柒一阵拜,边拜还边哇啦,看的熊柒这个瀑布汗,完全搞不懂发生啥事,像个傻子一样支支吾吾,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直到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传来:“他们管你叫狩猎之神的鬣狗使者,希望得到你的赐福。”

英语!虽然口音比他还奇怪,但是确实是英语没错。

在这一群跟原始人没区别的土著人里突然冒出一句英语,这让熊柒欣喜异常,顺着声音望去,一个娇小的身体出现在他眼里。

这是个黑人少女,年纪也就十一、二岁,跟那些原始人的打扮有明显的不同。尽管没发育,但是她的胸是用麻布掩着的,下身也是麻布裙子,没有涂油彩,也没有挂上乱七八糟的装饰物,只是在发辫上插着小花,看起来非常清秀干净。虽然跟其他人一样跪在地上,但是她的眼里好奇要多过敬畏。

怎么看都是个文明世界的孩子,怎么就混进野人堆里去了呢?熊柒对她同样好奇。

“他们把我当神使么?那你怎么看?”他问。

她笑了,牙齿白的就连天上的明月都为之汗颜。

“什么神我说不好,但是跟神经病蛮像,”她答。

※※※※※※

背着双肩包,围着斑鬣狗皮,身上除了血就是泥,头上比鸡窝还乱,一个月没洗澡味道呛死人,别说女孩把他看成神经病,熊柒自己都这么想。

不过言语通了就好办事,女孩替他哇啦一阵,虽然不清楚女孩说的是什么,但是总算是不拜了,随后在跟土著返回村落的时候,熊柒得到了第一手资料。

女孩叫“土”跟大多数土著人一样,简单明了,不过她更喜欢另一个名字――“铃兰”。这是一个国际人道组织里的传教士给她起的名字,因为铃兰的花语是幸福,那个传教士希望她能得到幸福。

非洲是一个充满苦难的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造就了恶劣的自然气候,加上文化的差异跟人类那无休止的贪婪之心,让这片土地满是饥荒、战乱、疾病,因此一直以来都是人道组织关注的地方,这里也不例外。

一些善良的人们总是想尽一切办法,通过各种渠道想把各种物资运送进来,甚至开办学校让他们接受教育。可惜**的官僚作风,加上保守的土著文化,让救助进展的很不顺利,到了这个区域,能坚持下来接受教育的只剩下铃兰一个人,这就是为什么她懂英语的原因。

“传教士!太好了,他们在哪里?”熊柒大喜过望,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文明世界出来的人,自然想重新回到文明世界里去,只要能找到这些人,那么离开这里也不是难事。

不过随后的答案却让他白了脸。

小女孩眨了眨清澈的大眼睛,露出了森白的牙齿,带着童真的微笑,指着自己肚子说出了三个字:“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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