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今我记得老婆最经典的对白,就是在视频上抱着麦克风,而抱着麦克风的样子全部都落在我的眼里,这时候老婆对我说:“你知道哪一个是我?”而我也正儿八经地回答她:“我看见你抱着麦克风的样子了。”就从这一次视频开始,老婆给我一种傻乎乎的感觉。
其实正如大嫂所说,老婆她姐是很漂亮的。最初看到她姐,我以为是她。因为我差不多忘记大嫂告诉我的事情,以为老婆本就是该这么漂亮。然后我说:“我曾想象过你的漂亮,但没有想到会是这样漂亮。”
她姐笑了。她姐在湖南读书三年,又在广东打工好几年,再加上本钱好,这种话听多了,也不害羞,似乎很受用。而我当时却能够想象,老婆在听到我的话之后,该是多么尴尬。因为她从小应该就生活在她姐的yīn影下,老是在男人的眼里当配角。尽管老婆也算得上别有风情,好歹也有几个铁杆粉丝,但在这一刻应该是乱套了。所以接下来才会问出上面那句话,也才会给我一种傻乎乎的感觉。但也正是这句傻乎乎的话,让气氛一下子轻松了。她姐已经悄悄走了,时间留给了我们两个人。我第一次看到了老婆的真容。
当时老婆的样子有点跟她此刻的表现比较配套,戴着一顶白sè的帽子,整个人都傻傻的。应该是忽然有人从远方跟她谈恋爱,有点不适应吧。后来结婚之后老婆曾经给她最好的朋友打电话,说她很晕,晕乎乎就结婚了。
其实有关结婚,我跟她有着同样的感受。12月10rì开始给她打电话,元月3rì到她家里去,元月18rì从她家里出发过来,到2月1rì就结婚了。然后在10月22rì的时候,儿子降生了。前后不过十个多月的时间,我就从一个光棍变成了有爹的人。有一种婚姻叫做闪婚,说的应该就是我们。但我想就算是闪婚的人,生孩子也应该没有我们快,这中间我们俩几乎都没有拖泥带水,一切都直奔主题,然后就心想事成了。一切都变得非常简单。
大约在月子里的时候,我一个人逛街,无意中邂逅了十四年没有邂逅的初恋,也就是这本书当之无愧的女二号。当时的我非常无言,碰到她的时机实在太蛋疼了。要知道在我回家隐居的rì子里,曾经多次到她家原来住的地方去过,就为了要邂逅她一次,然后看看她是不是跟那个男人结婚了。如果没有结婚,我会重新开始去找她的。但她家原来住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一栋宾馆,早已物是人非。我在家里隐居了五年,也曾在大街上转悠过无数次,却一次也没有邂逅过她。至于她是否曾经在远处看见过我,我就不知道了。结果在岁月的流转中,我有了儿子了,偏偏又在儿子降生的时候,我看到了她。
初恋虽然十四年没有见,但似乎没有怎么变。当时她应该是三十七岁,比我现在还小一岁。因为老婆坐月子的关系,我当时非常憔悴。不是jīng神上的憔悴,纯粹是因为晚上太累了,基本上就没有睡什么好觉。不但要照顾老婆,还要给孩子喂水换尿片洗尿片。虽然儿子降生的喜悦让我保持了矍铄的jīng神,但人毕竟不是铁打的,憔悴是必然的。同时老婆在坐月子,也就没有人管我是否剃胡须了。当时我的胡须应该有半个多月没有剃的样子。所以初恋看见我的时候,我却已经变得她都不认识了。偏偏这时候我很激动,远远就给她露出了笑容。
如果我是初恋,蓦然看见一个胡子拉碴的不认识的男人对我笑,而且是非常憔悴的那种,我一定会把这个男人跟经常睡在垃圾堆边的疯子联系在一起。所以初恋没有悬念地忽视了我的笑容,就当自己被疯子给瞄上了。
初恋的反应让我很意外。我清楚记得,十四年前,当我上大学走的时候,曾经邂逅过她一次。当时我给她点头微笑,她则笑得很阳光,就像我惯常看见她的样子。所以当我跟初恋擦肩而过,双方各走出一米五,相距三米的时候,我忍不住还是回过头来。我想初恋应该隐隐约约地注意到了什么,尽管她没有回头,但很快就进入一个店里,留给我一个侧影。根据我的推测,初恋应该趁着这个机会用余光观察了我。首先是确定是不是正如她感觉到的,我回头了。然后是试图从记忆中寻找一点东西,想起我到底是谁来。
之所以我有这个推测,是因为两年半之后,也就是前不久的时候,我再次跟初恋邂逅了。当时我正在穿越一个十字路口,有一辆摩托车呼啸从我身边而过,还嚣张地按着喇叭。当我气恼地望过去的时候,我就看到那张熟悉的笑脸了。这让我决定抽出一点时间赶过去跟她聊聊。当然,我能够做出这个决定,还因为初恋并没有骑着摩托车跑远,而是在十米之外的一个馆子停了下来,带着后座上的女孩进去了。
我感到那天的rì子有些阳光明媚。尽管我知道我跟她不会有什么了,但见到她我还是非常高兴。尤其是见到那张一如既往的笑脸之后,这种感觉就更加分明。我仿佛回到了从前那些芳草萋萋的rì子,嘉陵江边还没有江堤的时候,我在河坝里的一个棚子里玩,那个棚子是用来做生意的,就是为了给外面玩的人提供一个场所。棚子里放着谢东的歌,歌的名字就叫《笑脸》。现在谢东好像已经死了,而跟他同时唱《大中国》那个高枫则死得更早。但那时候的情景还在。芳草和歌声,都清晰地留在了记忆里。而初恋的笑脸,就是调出文件的口令。
我带着一种刘德华上台唱歌的台步向初恋走了过去。我不是刻意做出来的,而是自然而然就有了那种步子。尽管从前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刘德华那种台步,但在那一刻我的确非常水到渠成。我坐在初恋所坐桌子对面的凳子上,笑着向初恋要手机号码。初恋把号码给了我,然后我存在我的手机上,又给初恋打了过去,初恋的手机响了。这让我确认初恋没有胡乱给我一个号码。事实上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怀疑过初恋给的号码,只不过现在完全放心了。
初恋向我介绍了她的女儿,说她的女儿十六岁了。我初略算了一下,她女儿出生的rì期应该就是我上大学的第二年。至于她的老公是不是那个男人,我就不太清楚了。但多半是的。
初恋的女儿应该是那种学习非常认真的类型,这跟初恋完全是两种类型的人。初恋的女儿很沉默,也许是见到了我这个陌生的不速之客的缘故。而初恋的女儿的沉默,更给我一种她跟初恋完全是两个不同类型的人的印象。但我不想打扰她母子俩共进午餐,所以我很快就告辞了。
其实从上次跟初恋邂逅,我就已经非常明白,现在初恋给我的意义,也就是一个老同学而已。如果不是因为我现在能够碰到的老同学太少了,恐怕我是不会太期待这种邂逅的。因为有了老婆的人,如果老是邂逅初恋,总不是一个事。但我也同样明白,初恋的存在,最关键还是我自己要战胜自己。虽然心境不同,但初恋阳光的笑脸,依旧可以给我另外一种类型的鼓舞。所以尽管又有很多时候没有邂逅过初恋了,我也没有打电话给她,但我还是期待下一次邂逅,或者聚会什么的。跟她是不可能约会了,也就只有聚会而已。事实上从认识她到现在,我也的确一次也没有跟她约会过,根本就不存在约会的回忆,一切都停留在阳光之中。有那时的阳光,也有这时的阳光,但更多是阳光下的清楚明白。她是一个让人怀念的女人,真的。但怀念基本上已经封存,封存到了故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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