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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一份大礼(1 / 1)

摆脱司徒倩兰的纠缠,郎剑威到地下停车场取出奥迪驾车向城市东面驶去,半道上他找了家小饭馆停车歇脚,一边吃着饭菜,边和开饭馆的中年夫妇闲聊。

由中年夫妇口中得知,梅家在东郊的牧场已经近半年没有人进出,料理牧场的老刘夫妇早在半年前已经离开,他们走的那天还在小饭馆吃过饭,所以中年夫妇才知道这些的,至于牧场里放养的名马,则是被几家私人马场给买走,是何人收的款,老刘夫妇无从得知,据老刘估计那会是一笔不菲的款项,郎剑威对这些不感兴趣,听听也就罢了。

说话间,公路旁的小岔道上走来十多个外来打工模样的青年男女,原来附近新落成一片工业园,这时正值饭点,园区里便出来些打工者到小饭馆来打打牙祭,见饭馆门口停着一辆漂亮威武的车子都争相跑过去围观。

饭馆老板冲郎剑威笑笑说,工业园刚刚落成招的都是才从山区农村出来的小年轻,还没见过什么世面,先生别介意哈。

郎剑威也笑笑低头继续扒拉饭,饭馆老板出去招呼客人,没一会又凑过来问他大老远到这里来是旅游观光还是别的?

郎剑威说他什么都不做就是到处看看。

老板立刻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敢情先生是房地产的大老板来这视察来着,真了不得这么年轻就是大老板,不知先生相中的是那一块地,能不能事先透露一下?

郎剑威心中好笑,忍不住想逗逗这有趣儿的饭馆老板,于是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说,这我可不能随便透露,商业机密,你懂不?

“哦……”饭馆老板一怔,这时,忙得脚不沾地的老板娘举着炒勺冲出来拎起老板的一只耳朵,斥道,成天尽知道找人唠嗑,还不快端菜去!

饭馆老板夸张地呲牙咧嘴一阵惨叫,惹得在场众人一阵哄堂大笑。

付饭钱的时候郎剑威悲催地发现吃完这顿饭他兜里就剩下十几块散碎的零票,走出小饭馆,望着在夕阳底下熠熠生辉的奥迪,不由苦笑,有谁见过开着SUV身无分文的大老板呐?

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座,刚要启动,手边的车载卫星电话响了起来,他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接听。

打来电话的是沈万山,先问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然后转入主题,告诉他车上储物柜里有一只皮夹里头有一张银行卡,密码是XXXXXX是他的生日,这张卡也是这天办的,里面钱不多就五千块,每一年他生日,他就往里存上一千块,可是第五年他就走丢,这卡也就这么一直放着。

“孩子,明年回家好好给你过个生日,好吧?”沈万山浑厚的声音还回响在耳边,他用中指和食指拈起一**商银行卡,今天他才知道自己的确切年龄。

这通电话无疑就是传说中的雪中送炭,可是仅仅就是这样这么简单么?

装卡的皮夹式样十分老旧,表面也磨损得严重,看起来有些年头,皮夹里除去这张卡还有一些购物的票据由于年头太久票据上的字迹都已模糊不清难以辨认。

另外还有一张彩色相片,相片上是年轻时的沈氏夫妇,一脸幸福地抱着两个孩子,大的那个约七八岁依稀有着沈文浩的轮廓,而小的那个怎么看都有些象女孩子,郎剑威知道这就是他了,因为他曾经见过他刚进梅家的时候拍过的一张照片,那上面的他和这张上面的这个孩子的样貌相差无几,那张照片貌似一直被梅晴偷偷收藏着。

难道沈万山是在暗示自己对沈文浩手下留情吗?呵,如果他这个父亲获知他的大儿子对小儿子的所作所为还会巴巴地跑来做和事佬么?假如他执意偏袒,那么那个家他便没有回去的必要。

奥迪以中速行驶在乡间土路上,果然前边不远出现一片崭新的建筑,想必就是饭馆老板口中的工业园,看那规模不算小,有一半尚未完成仍在动工,这些年城市发展速度日益加快,过不了多少年恐怕连梅家的牧场都会划入城市的版图。

车辆拐进工业园,他在一台ATM机上取出三千元,又调头回到小饭馆,给了饭馆老板五张整的叫准备三天的水和食物,老板夫妇乐颠颠地从屋里往外搬东西,还殷勤地装上车一样一样码放整齐,这一趟他们起码赚了两翻能不勤快?

……

深夜,郎剑威潜进牧场,虽说牧场已经没有人但不得不小心,最需要防范的自然是沈文浩,他不可能轻易放弃梅家掌握的那些信息和资料。

果然,光在他的住处他就发现不下十处被动过的痕迹,当然不排除警方搜查的结果,但警方的搜查用不着小心翼翼跟做贼似的,这几处明显翻动过又被刻意的掩饰,一望便知绝不是出自警方之手。

走进卧室,半跪在地板上用由厨房找来的一柄水果刀几下撬开一块木板,不用奇怪这块木板同样也被起开过,“蠢货!”他冷冷地嗤笑一声,没人知道那些东西会在什么地方。

地板下是一个长约七八十公分宽五十公分的空间,空荡荡一目了然,他将手伸进去在一个隐秘处有规律地按动数下,空间里的一块木板奇迹般翻开送出一只长条形黑色的包裹,这才是他来此的目的。

迅速将空间还原,盖上木板,水果刀还回厨房,再一次巡查没有遗漏,背上包裹退出房屋猫腰快速离开牧场,为了安全起见他将车停在极远的一处树林里。

回到车上,包裹推到座椅底下,然后将座椅放平凑合了一夜。

一早,他在早起找虫子的鸟儿们叽叽喳喳的鸣叫声中醒来,打开一瓶矿泉水漱口,翻开食物里边居然混着几盒牛奶还有几袋真空包装的卤蛋鸡翅什么的,这饭馆老板倒是有心,他一笑没去动它们,就着水啃了两块面包。

打开黑色包裹,这是他的珍藏也是毅叔送给他的一只狙击步枪,瞄准镜基础上配备夜视镜和消音装置的巴雷特M82。

只是几年没动不知这家伙的性能有没有改变还能不能保持?他熟练地将它的每一个部位擦拭、上油、组装,然后选定几个目标试射,没想到成绩比预计的要好,正如当年他自己所说的右手不能用了还有左手。

除了毅叔,没有人知道他其实双手都能运用自如,写字,拿筷子自然不在话下,只是平时不用罢了,而对于武器的运用,毅叔暗地里特别训练他左右手的灵活使用,不论是冷兵器还是枪械,因此右手的不便并没有对他造成多大影响。

接下来两天他在山里挑选着不同目标不同地势进行练习,三年没有摸枪了想一下子恢复当年的巅峰状态不太容易,好在十多年的苦练没有白白浪费,很快他便重新拾回当年持枪的感觉。

有一回兴起,他瞄准一只灰兔扣动扳机,正高兴着这下可有野味解馋不用再啃面包嚼干泡面,可是瞄准镜里看到的灰兔的悲惨模样却叫他一下子傻了眼,那只可怜的大灰兔硬是被轰成了两截,而且死得没剩下多少肉简直离粉身碎骨没多远。

自己怎么就忘了M82火力的持续性和威力,那可是能在一千六百米开外把一个大活人给撕成两半的存在,活该因为这破记性没有口福只得回去接着啃干粮。

三天时间很快便过去,第四天一早他驱车回到市区,找了一家提供宽带的小旅馆,进门先藏好东西,然后痛痛快快洗完澡坐下来打开电脑开始上网搜索他需要的信息,所有关于明天婚礼的信息。

根据他所掌握的资料显示,沈文浩不是个等闲之辈,周旋于黑白两道游刃有余,他心狠手辣野心更大,这个人甚至比何瑛更加可怕。

他没有冲动到也可以说傻到单枪匹马独闯婚礼现场,那样做固然很拉风,但也不能不排除是傻13的作风,试想想,沈文浩能让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把眼瞅着就要到手的女人给抢走吗?

那么他就必须制定一个计划,既能震慑住他,又能彻底地破坏这场婚礼,

入夜,他静静地平躺在床垫上,闭上双眸缓慢地一呼一吸,他必须好好地睡上一觉,养精蓄锐准备明天给沈文浩送上一份大礼。

第二天,风和日丽,气候凉爽,他登上本市某商业大厦的楼顶,这里离目标大约一千米,对于一般射手来讲这种距离命中目标很困难,可是对于顶级狙击手来说一千米不算远,他曾经命中目标的最高记录是一千八百米。

十时二十分,一辆白色BMW装饰成的花车进入视线,缓缓停稳后,从驾驶室下来一个青年,是华宇。

他打开后座的车门,探手牵出身着白色婚纱的新娘,当新娘转过身时,郎剑威的眉宇不自禁地紧紧蹙起,雪白的婚纱下是她苍白的容颜,比起数日前又憔悴几分。

他没有想过,去质问小瑑为什么要嫁,因为从她日渐消瘦的身形,和面对媒体时的强颜欢笑,他能料到其中必有她难言的苦衷,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将婚礼彻底破坏,然后再破解疑团。

缓缓地吸气、调整呼吸、摒弃一切杂念达到心如止水,而后扣动扳机。

三年前,他是弹无虚发枪枪夺命,可那些行为并非出于他的本意,今天他第一次按照自己的意愿把子弹射出去,不是为了杀人,是为了那个被他爱到骨子里的女孩,那个将他的生命完全改变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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