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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十七 程好儿(1 / 2)

沈梦飞又一次扫视围在身边的妓女,妄图在她们中间找到如遇见初恋情人般一见如故砰然心动感觉的眼神或者笑容,可是没有,他的心渐渐往下沉。据说狎妓,也要看运气的。运气好,才能象可遇不可求的**情那样,遇见一个令自己往后回味留恋的红颜。管她呢,是不是知己,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知道她,知道她的欢乐她的哀愁,把她放在心里念在记忆里,这就足够了。

他脸上的疲倦之意更浓了,他想起未来,想起未来那些令他容颜越来越苍老,令他心灵越来越麻木的那些荒唐的事情,穿越了时空,他居然死性不改呢,有了钱,就变坏,一点儿不错。他早已经将张灵韵抛在了脑后,其实他也不需要为她牵挂什么,因为他不欠她的,他没有与她发生关系,因为他不想此后一生都在牵挂她,被她牵挂。

一阵寒风挟带着雪花飘进屋里,门帘被人掀起,寒意之后,便闻到一股,淡淡的淡淡的薰衣草的味道,一个身材高佻,穿着粉红色衣裙的女子,闯入他的眼帘,他看到她瘦削的脸庞,带着一抹鲜艳的潮红,弯弯的睫毛下如门外漓江水般清澈的眼波,婉转流盼,这岂非就是令许许多多男人心旷神怡神魂颠倒的眼波?她眨眨了眼睛,焉然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嘴角**起一圈细小的旋涡,煞是迷人。沈梦飞的眼睛瞪大了,和她对视着,久久无语。

老板娘叹息道,“好儿回来了,沈公子你艳福不浅。“

“你叫好儿?“

“对,程好儿,成双成对的好儿。“

“你从哪儿回来?“他忍不住声音变得温柔起来,在你一生中,不是经常能遇见这样的可人儿,这样令人心动的容颜,常常是,摹然回首,伊人远去繁华处,惟剩灯火阑珊黯然伤魂。

“我去玩雪,就在东华街上,靠近文昌桥的地方,我和一群小孩子,堆了一个雪人,好好玩耶。“她嘴里说着,眼神已经望向遥远的地方,一个在每个人心灵深处,忘也忘不了叫做童年叫做家乡的地方,她如此痴痴地想痴痴地望,浑然忘记了眼前的这些人忘记了身处这个挂着红灯笼在道德高尚的人眼里藏污纳垢的地方。

大家被她的神情感染了,也身不由己回到家乡回到童年回到那些曾经在梦里无数次幸福得油然微笑的地方。渐渐,她的眼神暗淡下来,眼里有种深深的哀怨和无法自拔的失望。

沈梦飞已走到她跟前“明天带我去看你的雪人,好么?“

“为什么是明天?为什么不是今天?“程好儿轻扬双袖,在他面前轻旋细腰,展颜唱道,”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嘘嘘空折枝,青春老了就来不及噫抓快乐呀你要趁早“

红袖拂过他的脸,暗香透入他的心扉,这是一个绝对会令无数男人折腰的女人。如此一想,他深吸一口气,向后退了退,微笑道,“我累了,要去沐浴歇息了。“

“沈公子,你看好哪位姑娘,我好替你早做安排。“

“老板娘真是多此一问。“沈梦飞转身,朝里走去,程三已在头里领路,朝客房而来。

老板娘和大家这才注意到,沈梦飞背上背着的那把藏在做工精美剑鞘里的隐隐有寒光的残剑。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自称来自蛮夷之乡的背着一把神秘宝剑的年轻人,如同当代许多大人物初出江湖一般,在1426年春,给世人定格了最为震惊的一瞥。月后,他与郑惊鸿的相遇,如惊鸿一瞥。

惊鸿一现照影来的浪漫,在未来,都不属于他刘卿影,那些身处社会底层,为生存劳累奔波一生,没有浪漫,没有想象力的猪,被一只无形的黑手,圈养在一个大大的猪圈里,时时刻刻得适应猪圈阴暗潮湿的环境安分守己、乐天知命。

沈梦飞注定要,与沈钟麟,与李祚庥,与陆临渊,与楚念云,或邂逅,或擦肩而过,见证精彩的江湖,自由的江湖,血腥的江湖,无可奈何的江湖。

现在沈梦飞趟在一个超大的木桶里,泡着热水,水面飘浮着暗红色的薰衣草,满室生香。他闭目养神,程好儿就坐在他身后,用一把木梳替他梳刚洗好了的长长的头发。一个二十多岁的,眉清目秀的身穿粗布衣裳的小厮,从外面提了一桶热水,来到近前。

“沈公子,要不要加点热水。”小厮恭恭谨谨地问到。

“要。”沈梦飞依然闭着眼,他感受着程好儿柔软的手,抚摸在头发上的那种酥酥的感觉,他已经想象着自己躺在她温暖的怀抱里,于是整个人便在飞升,升上了天。

热水被缓缓地加到木桶里,居然没有溅起一点儿水珠,小厮的动作无声无息干净利落。程好儿赞许道,“干得不错,阿布。”

小厮阿布垂手道,“阿布愿为小姐和公子效劳。”

沈梦飞邃然一惊,睁开眼睛,望向小厮,只见他躬着身站在一旁,双手垂肩,目不斜视,神情沮丧。用2005年的话,他就是一副衰样,本来也是,给人打杂听人使唤的人,精神面貌能好到哪里去?可他不应该是这样的,就算是,也是装出来的,不管他叫阿布也好,叫阿狗阿猫也好,他都是王睿宣,封剑山庄的少庄主,令江湖中无数少年无限神往的剑神。

“你叫阿布?”

“没错,织布的布,我爹说我出生的时候,屋里突现红光,是吉祥之兆,所以就取名叫阿布。”他呵呵傻笑道。

沈梦飞忍着笑,心想,“这世上看似傻的人,一举一动,又何尝不是把别人当傻瓜一般地耍弄?”

“这没你的事了,去厨房看着,快过年了,要小心防火。”

阿布提着水桶,佝偻着身子,没精打采地离开了沈梦飞的视线。

“小伙子还算勤快,他是去年七八月份到这儿来的,当时他正流落街头,被一群乞丐追打,王大姐看他可怜,于是收留了他。”

“嗯,无处可去的时候,有地方收留,也是一种幸运吧。”

“王大姐人挺好的,在这儿的姐妹,从来没有被她打骂过,有客人无礼取闹,王大姐也是向着姐妹们的。唉,大家都是苦命的人。王大姐原来也是有个幸福美满的家的,只因为她家相公,又寻了新欢,她一气之下,便离家出走。”

“好儿原先可曾嫁人了?”

“公子你看我可象个嫁过人的人?”

“女人一嫁,身材就看不懂了,胸脯萎缩下垂,腹部多了赘肉,更要命的是……”他闭上了眼睛,坏坏地笑。

“有这么严重么?沈公子经验丰富,想必是风月场中的老手。”

“好儿家乡在哪?”

“四川江油。”

“原来跟苏学士是同乡?”

“哪个苏学士?”

“苏轼。”

“他是本朝的么?做什么官的啊?很出名么?”

“好儿,你个小坏蛋,也学那小厮,装傻。”

程好儿咯咯地笑,花枝乱颤,木梳掉落地上,她俯下身去拣,脸贴着了他的额头。他伸手,轻轻地抓住了她的脸颊,身体起了变化,气息有点而急促。她开始替他卷头发,边卷边笑,“作弄客人,也是好儿的一种乐趣哦,这就叫做苦中作乐。”

“你看没看出,那个阿布有什么不对?”

“你看没看出,我有什么不对?”

“看不出。”

“我才不关心他呢,有谁来关心我啊?”

“你家乡下雪么?”

“当然下,天气比这儿还冷,每到冬天,我的手就冻得象胡箩卜一般,可我还是要跑到雪地里跟伙伴们打雪仗,堆雪人,唉,可惜,一切都会变化,我都长这么大了。”她说着说着,鼻子一酸,泪水刷地滴落在他的头发上。

“是啊,都长这么大了,咱们的好儿大小姐,这些年一定是吃了不少苦头吧。”

“什么大小姐啊,我们这些人,都是任人蹂躏、当牛作马的命,哪象传说中的周小七,林珊,黎姿,那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大小姐啊。”

“你见过这些传说中的大小姐么?”

“没见过,据说周小七,最为刁蛮泼辣,见过她的没有一个人不头大的。”

“听你这么一说,我有点想见她了。”

“你们男人啊,什么样的女人不想见啊,只要能满足你的**,什么样的女人的床都敢上。”

洗了澡,来了两个象阿布般装束的小厮,开始给沈梦飞捏脚捶背。原来1426年的大明朝,还没有2005年的所谓桑拿按摩之说,而这捏脚捶背,使唤的也是男人,还没先进到由异性侍侯。

程好儿就坐在一旁,给沈梦飞弹琴。古代的女人,弹琴唱歌跳舞,是向男人表达心意的最好方式。“抓快乐啊你要趁早噫……”歌声停歇,程好儿笑道,“这首杜秋娘的金缕衣,经过了前朝三代不断填词改曲,已经有了无数个曲调和唱腔,我刚才唱的,你猜曲子是谁写的歌词又是谁填的?”

“实在是猜不出,我不喜欢跟女孩子猜迷。”

“沈公子说话也太直接了,一点不给人家面子,哼。”

“我这人思想复杂,没有太多精力和心思去讨女孩子欢心啊。”

“我知道,你把主要的精力和心思都花在了江湖上的打打杀杀争权夺利,对吧。”

“世人皆如此,如之奈何?”

“曲子是我家陈雨尘王公子所谱,歌词却是他父亲快意王陈亦欣所填。”

“陈雨尘是自小随他母亲嫁到王家的么?”

“是啊,他打小就来到王家了,他带来了陈亦欣从各处搜罗来的各种千奇百怪的书籍,博采众家,琴棋书画,医商耕卜,无所不通,无所不精,是当今不可多见的奇才。”

“你见过陈雨尘?”

“见过,在我家王夫人的四十岁寿辰宴席上,远远地看见过他一面。”

“哈哈,远远的看见过,他怕是看都没看你一眼,不认得好儿吧。”

“那是自然,好儿算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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