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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十七 程好儿(2 / 2)

经过两个小厮的捏脚捶背,沈梦飞直感觉浑身通透舒适,睡意渐渐袭来,他在程好儿的琴声中酣然睡去。

醒来时,已是黄昏,他睁开眼睛,看到有些阴暗的房间内,只剩下他和阿布,程好儿不见踪影。他看到,在窗前的案桌上,已经点燃一盏明灯,在灯影下,静静地趟着着他的残剑。阿布背对着他,面向残剑,看不到他的表情,他的身子在地上拉出一个长长的影子。

阿布伸了伸手,想去摸那把残剑,犹豫了半晌,又收回了手,他无可奈何地摇头。沈梦飞轻声咳了一下,阿布惊觉,转过身来,一脸的惶恐,结结巴巴道,“沈,沈公子,你,你醒啦。好儿姑娘吩咐我过来看你醒了没有,该吃晚饭了。”

“哦,我这觉睡得舒服,都快天黑了,“他走了过去,盯着阿布道,”你是不是很想摸一摸这把剑,很想看一看它的锋芒,对不对。“

“没,没有啊,小人愚钝之人,怎敢有此非份之想。“

“看吧,没事的。“沈梦飞已经抽出了他的残剑,有机玻璃的残缺的剑身,在灯光里闪现着森寒的银白色,他在他面前晃了晃。

阿布惊讶地张开嘴,想要说,“这剑好奇怪,是用什么材料制作的?“可他终于忍住了,他没有忘记此刻自己只是一个小厮,自己甘愿做一个隐姓埋名的小厮,只为了要忘记,忘记过去,忘记自己的身份,忘记那压在他身上的,沉重如包袱般的责任。

沈梦飞手腕抖动,宝剑发出铿镪的声响,宛如龙吟,又似虎啸,他把剑递给阿布,阿布身不由己就接了过来,他木木地看着通体透亮的剑身,往事浮现脑海,他又是一惊,将剑往案上一放,转身就走,快到门口的时候,沈梦飞喊道,“王睿宣。“

他再一惊,回过头来,与沈梦飞对视着,沈梦飞终于看到他锐利的眼神,只是那么一瞬间,他又掩饰住了,变得没精打采道,“公子,你在叫谁啊?谁是王睿宣?“

“你是王睿宣,你是封剑山庄少庄主,号称剑神的王睿宣。“

“你是谁?你都知道些什么?“他的脸色潮红,渐渐地,愤怒涌上心头,他捏紧了拳头,大声喊道,”你究竟想干什么?为何你们都不放过我?“

“我有说过我想干什么?不是你自己跑到我房间里来看这把剑的么?“

“你怎么就认出我来了,我根本不认识你。“

“说了你也不会相信,我就知道你是阿布,你是王睿宣。“沈梦飞的眼神,渐渐变得痛苦,他一字一顿道,”你把你拥有的当作包袱,拼命地逃避;而我,却为着不曾拥有的,逃到了这个地方。“

“你从哪儿来?“

“一个你永远想象不到的地方。“

“三山五岳?天上地下?“

“宇宙洪荒,过去未来,我在,任何地方。“

“听不太懂,但很有玄机。我还以为你也是来找我比剑的。“

“那些人的想法多么的天真,他们以为把你打败了,就可以做剑神,却不知道,这世界并不是如他们想象般简单,就算杀了你,他们还是做不了剑神,还是无法拥有封剑山庄。“

阿布捏紧了拳头,全身发抖,“为什么?这不公平!凭什么?我王家世世代代就要拥有封剑山庄?凭什么,我王家子子孙孙就要当剑神?别人难道就永远没有机会么?“

沈梦飞厮声道,“我来,就是要改变这一切!“

“你什么都改变不了,我知道,所以我宁愿做一个小厮,一个被人看不起,听人使唤,呼来喝去的阿布,体味一下,那些来找我比剑的人的感受和心情。“

“我不使剑,我想要改变的,也不是你所想象的。“

“我还能想象出什么?大泽乡的那一场雨,落第秀才埋下黄天当立谎言时的奢望,到本朝的驱逐靼虏的信誓旦旦又有什么不同?“

“你很聪明,不愧剑神这个称号,改天,我请你喝酒。“

“好吧,改天你路过开封,去看看我的家,看一看我的亲人。“

沈梦飞伸手,握住了他的手,“阿布,珍重。“

“沈兄,江湖路远,你也珍重。“

烛火在窗纸上投下一个巨大的影子,在跳动摇曳,很多时候,它就快要灭了,可一眨眼,它又更亮了。人生正如这烛火,哪怕明知道最终要灭,也要不断地挣扎。挣扎,无论是在路上,还是在床上。当沈梦飞彻底崩溃的时候,他没有倒在床上,他跪着,借着这微弱的烛火,望着被窝里慵懒疲倦的女人,他的心里,是那种满足之后的空虚和失落,当他的眼光定格在她的脸上,接触到她的眼光时,他的心一阵刺痛。

你痛苦,总要有个理由,不是吗。面前这个完全展露无遗的身体,是什么在吸引你?洋溢着青春、激情和活力,它是一个活生生的美丽女人的一部分。它光滑的肌肤,坚挺如出笼馒头般韧性的双丘,象葡萄般诱人的红点,那平缓的小腹,那修长双腿和丰满曲线毕露令人想入非非的臀,谁说不诱惑呢?

或许明天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我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他的脑海里又想起罗大佑在1990年,不断地唱着歌不断地向前走不断地在生活里挣扎着,谁说不是呢,也许明天,这个身体就不再属于他了,它可以属于任何男人,有钱的男人,舍得花钱的男人。

很多时候,你不要想得太清楚,想得太清楚,那只能让你痛苦。**恋美色,是每个男人的天性,得到时害怕会失去,不得到时尚且朝思暮想做白日梦。

他伸出手,碰着了那双仍在起伏的充满弹性的胸脯,满怀惆怅地笑了笑,然后将头趴在了床上。程好儿卷缩在被窝里,仍然慵懒迷乱的表情,她说,“你为什么不躺下来歇息?“

“这样岂非就是最好的休息。“

“好象一本什么春宫图里也有过类似的说法,躬着身体,可以保持元气不散?“程好儿叹息道,”你真是一个可怕的男人。“

“知道得越多,越可怕,不是么?其实聪明的女人也一样。”

正说话间,丫环已端来了热水,让两人清洗。丫环出去的时候,沈梦飞已经穿好了衣服。“深更半夜了,你要上哪儿去?”

“我记得外边屋子还有一张床,我到外面睡。”

“那是丫环睡的,你难道想睡了小姐又睡丫环?”

“别跟我开玩笑,你这儿有很多空房间和床,丫环不会没地方睡,而我,喜欢一个人睡。”

“真是变态。”

“我喜欢我不正常。”

暗夜寂静,窗外雪在无声的飘,风吹在窗纸上,劈劈叭叭的响,一灯如豆,这就是1426年的冬天,没有电灯没有电脑没有车辆的尖叫没有机器的轰鸣和喧闹。

多少年了?他一直是这样过的,不喜欢热闹,更不愿意和任何男人女人相处,特别是休息的时候,简直难以容忍有人在身边。安静,他太需要安静了,没有光亮没有响声,他才有可能安稳入睡。

在未来,他的空间实在是太拥挤了,无论是小时候的一家几口人住在一间狭小的房间里,还是少年时求学住集体宿舍时的一个房间上下铺齐刷刷地摆满了八张床,听着包括自己在内的八个人呼吸声;

又抑或是年岁稍长时的奔波劳累,在差旅途中,是如何地跟同事跟主任跟王二挤在一个房间里。王二不把所有电视频道翻个遍不把篼里的烟抽个精光是绝不会安分守己地睡去的。

主任是一个很老实的男人,据说从不**,为了省钱他总是忍受跟下属挤一个房间的不便,要命的是他整夜的酣声,会把刘卿影吵得彻夜难眠。

夜深的时候,王二或许已靠在床上睡着了,电灯没关,电视机没关,卫生间的水或许还在流,头上有空调器的嗡嗡声响,还有排风扇在拼了命地转,房屋外或许还有车辆、机器、行人混杂在一起的所有可能的响声,这一切,把他刘卿影折磨得几乎要疯了!

忍了整整三年,拼搏了整整三年,终于,任职单位经济上宽裕了,他的身份和地位也算过得去了,吃吃喝喝,迎来送往的事情也腻了,唯一能够让他追求的,不过是一个人独处的自由,安静的自由!

无论再跟任何人出门,他绝不再跟他们住一个房间,哪怕是由别人付费但级别不够还是把他安排跟同事住一起,他宁愿自己另外开一个房哪怕主任不给报帐,其实他知道主任不会不给他报帐,要不那些年的努力拼搏,又怎么说得过去。

就一个字,累,活在2005年的拥挤的空间,没有个人的空间,没有**的空间,哪怕是寻花问柳,都得跟同事朋友分享经验和快感。去死吧,我的2005年,现在,总算,如愿以偿,阴谋得逞,顺利跑到了这1426年。

如此想着,他居然安然入睡。醒来时,烛火还没灭,床前坐了一个人,是程好儿,她已经穿好了衣裳,是一套紫色的厚厚的冬装,使她看起来,有点儿成熟了,脸上也好象带着点沧桑了,她的眼神,象雨象雾又象风。

“你说梦话了。”

“我说了什么?”

“不要放弃我。”

一股巨大的悲伤袭来,他发觉,眼角早已有泪。在未来,无论是做梦,还是喝醉了酒,他都反反复复地重复着同样的一句话,“不要放弃我。”

是不是,他生活的那个空间,已经习惯于背信弃义,习惯于令他晚上睡不好觉,总是让他感到一个人无依无靠孤立无助无可救药,他相信这世上一定会有陆临渊这样的人,可是,他岂非很失望,在王小波所鄙视的疯人院里绝对没有,因为大多数人都疯了,没疯的,写出橄榄树的流浪远方的被疯人们给逼得自杀了。

“让你见笑了。”

“清醒时你会不会说?会不会对我说?”

“我为什么要对你说?”

程好儿咬了咬牙,自我解嘲道,“也是,我本来就没得到过你。”

“我也是,我也没拥有过你,”沈梦飞一扭头,让枕头把泪水抹了去,勉强笑,可是他的笑比哭还难看。

“我才明白,你一个人睡是对的。”她的手掠过他的额,那是一双柔软的白嫩的手,如同他的一般,修长的手指,在掌背和关节结合处,有着一个个好看的酒窝。“知道不,我一个人睡有一个毛病。”

“踢被子。”

“你怎么知道?”

“我还知道,若是有人跟你睡,你也有一个毛病,那就是抢被子。”

“唉,其实这是大多数人的毛病,可是,象你这样喜欢一个人睡的人,喜欢说着奇怪的梦话的人,好象不多。”

他抓住了她的手,可是他又能抓得了多久,她趴在他的耳边,用梦呓般的声音乞求道,“明天,陪我去看雪,好么?”

《只影相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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