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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1 / 2)

仔细想来。

我其实是一个天真的孩子。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天真自然是情有可原的,可是,我对自己不可宽恕的是,我把天真当做美味的糖来吃。

一颗吃完还想要,然后就是一颗接着一颗,最有就有了蛀牙。

我身高170cm的时候,我就对自己说,我一定能长到180cm,到了二十几岁还能长。实上我在也没有长高过,我还特意买了好几双增高鞋,在和朋友并肩而走的时候,比来比去。

我在成绩全级200多名的时候我就在墙上写下:我要上上海交大!

多霸气!多壮志!多豪情!

室友说,你是认真的?我说,我当然是认真的,我骗你有糖吃吗!

特么结果是,我被交大上了!

记得爱情公寓播出的时候,我特别喜欢里面的吕子乔,他的梦想就是我的梦想,我也发誓有一天我也会睡过100个女朋友。

结果,我发现我和曾小贤才是一样的,是他可耻又可耻的笑,嗯哈哈哈哈……

我做过很多很多愚蠢的事,是那种因为天真而显得愚蠢的事。

我说要是拍喜剧片的话,电影就可以减少开支,可以省出给编剧的那一笔钱,导演要是急着回家睡觉的话,我也可以代劳。

我在学校的时候,我喜欢一个女生,朋友小A就怂恿我去表白,我说我不行,我感觉我长的和宋小宝一样有特点,铁定不行。小A明明自己也是一个单身狗,就在我耳边叽叽喳喳的说该如何如何做,然后又如何如何做,说的自己像一个情圣一样。

老子最后实在受不了了,就拿着手里销铅笔的小刀说,要是你哥我失败了,老子就废了你。

命运从不开玩笑。

小A那天失踪了。而我差点报了警。我想当着警察叔叔的面废了他,还有他的那张嘴,极臭,比他的脚还臭,导致我晚上根本睡不着。

从那以后,我对告白就有了阴影,微积分也算不出它的面积。而我对告白的定义就是,一个人在哪里演独角戏,别人还不一定看。

从那以后,小A就再也不敢怂恿我去告白,关于感情的事也是闭口不说。而这件事所留下的副作用是我成了怂逼,怂到写好的情诗不敢传,然后看着‘送给最美丽的XXX’发呆,直到毕业,依旧是XXX,名字都不敢写,更别说和喜欢的她XXOO了。

毕业嘛,总会来的。

离开嘛,总会有的。

我经常对朋友啊亮说,我一定要去上海,现在不能去,老了也要去,我要我儿子给我车费,我要住最高级的宾馆,看黄浦江的景色,看东方明珠,看郭敬明眼中的上海。

啊亮说,我这个人真恶心,老了也不放过儿子。

于是,高考之后,我和啊亮两个人去了上海,看了外滩夜景,看了东方明珠,看了上海的人。我们没有找到比较便宜的宾馆,走了一夜。

第二天刚亮,我对啊亮说回去吧,我一刻也不想待在上海了。啊亮说为什么,我说,这里对我们来说很陌生,我们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我说,我再也不想去上海了。

毕了业,我还偷偷买了一把吉他,生怕我朋友知道,他们总说听我唱歌会让他们便秘,卡在末端。难受。

我当然一笑置之,我还有着和歌神张学友同台演唱的梦想呢,放弃就等于我承认了他们便秘就是我的原因。于是我还百度唱歌的技巧,看了发音的视频,我认为我就是一块璞石,只是需要打磨。

可是,当我在几百人面前唱了陈奕迅的/十年/之后,我才知道我犯了多大的罪过。

我同时让几百人,便秘了。

而那把吉他被我放在角落里,直到在岁月里生锈,我也没有学会一首曲子。

我爱音乐,却成了音乐的孤独者。

对于毕业,我是身残志坚挺过来的。而我对我还活着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每天发不完的试卷,反应到做不完的作业,犹如一波波浪潮向我涌来,我在半夜做着卷子不敢哼歌,生怕浪费一点体力,然后活不到第二天早上。

我最窝火的就是化学老师操着方言的普通话,实在让我始料未及。我差点打电话给国家文物保护馆,说他们是不是丢失了一个山顶洞人。种种原因,我化学从未及格,而我就把化学当成了天大的仇人。

仇人之间,都是大眼瞪小眼的。

我本是一个理科生,文艺气息却太重,在理科班里面犹如阳气进入了及阴之地,挣扎的去融合,挣扎就会比常人痛苦。

文艺的原因,我喜欢文学,喜欢文字。

,诗句,随笔.....是除了数理化意外的世界。他们总是问我,我在繁华的年级里为什么会写出如此悲的文字,我说,不是我悲,是我提前看到了你们没看到的,亦或者是我太容易感伤。

我很天真,却从没有想过他们对我说的,哎,小城,你去当一个作家吧。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当即就蒙了。作家,伟大而神圣的职业,他们用充分大的想象构造了令人难以企及的世界。我自问我只是在他们的世界里。

会写春夏秋冬算是一个作家吗?

会看见美丽的风景算是一个作家吗?

会听见雪鸢鸟歌唱算是一个作家吗?

我朋友却说,我就是一个作家,至少在他们的心里是。我觉得我也是一个作家了,因为我喜欢文字。

天真,是所有的愿望,我把天真当糖吃,很甜,一颗接一颗,最后吃出了蛀牙。

我问蛀牙,你疼吗?他微笑,你疼吗?

我最后一个天真,最后一颗糖,我不舍得吃。我想成为一个作家。

第二章三个人

我喜欢看书。

看郭敬明的书。

他曾经在《三个人》的开始写到:小蓓是一个人,小许是一个人,他是一个人。他们是三个人。

结尾却是,他依旧一个人。

我想我应该能明白他的感受,我就像他笔下文字的影子——我是一个人。

每当我想起他写的《三个人》,我也会想到:小安是一个人。乔然是一个人。我是一个人。

小安是我高中同学,也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之一,之前是最好的,但在遇到乔然之后就变成了之一了。

这件事她当然不知道。

小安呢,我觉得她就是夏天。她会让我感到发热。每天都在我的耳边叽叽喳喳得说个不停,反正什么都说,她一定要完全解剖自己,彻底脱光站在我面前才肯放过我。

我对小安说,脱光可以,但别说话。小安说,滚犊子,地球有多远滚多远。当时我楞了一下,然后笑嘻嘻的看着小安——小安,特么地球是圆的。咋滚也得滚回来啊。

............

让我去死!

小安是一个比较现实的姑娘,她老是说我以后一定一定会忘了她,我说为啥,我就不明白我一定要忘了她。她说,有人,总是会离开的。

是的,有人,总是会离开的。这是我对小安说的一句话。可我从没想过我会彻底从小安的生命里消失,我想我们会一直是好朋友。而小安好像对此深信不疑。

我:那小安,要是我离开了呢?

小安:离开就离开吧。

我:你就不伤心啊?

小安:不伤心。反正有人照顾我。

我没说,小安,你真不会说谎。

小安说到这的时候,眼睛已经泛红了。而我当然知道她说会照顾她的人是她的男朋友。她家那边的,我没有见过。

我知道小安很爱她的男朋友,更胜爱过我,对此我还有了嫉妒。我总想着对小安大声嚷嚷,喂,丫头,你怎么可以这样,不是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吗,你怎么可以爱其他男人胜过我!

我从来都只是想想,却不敢这么做。否则他一定觉得我是一个恶心的人。她也一定会回答说:你是男人吗?这种事也要嫉妒,我当然爱我男朋友比你多些了,他能理所应当的和我XXOO,你可以吗?他可以和我接吻,你可以吗?你说我爱谁多些。

我知道,她在我面前是会说出这种话的人。想想就战栗,简直让人无话可说啊。

小安很嫌弃我,却唯独喜欢我写的诗。她过生日的时候,我给她写诗,把她感动的稀里哗啦,她说她亲戚死的时候都没这么伤心过。

无独成偶,我后来因为写作的缘故认识了桥然。

郭敬明因为写作遇到了小许,他的笔友和网友,而我就认识了桥然。

她是我大学同学的朋友。

我在安徽,她在新疆。这是在地图上也可以量出一尺的距离。坐飞机要两个小时,坐火车要3天。

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聊天,却和淋殇聊的特别来劲,仿佛有一世纪的话说不完。

我的网名叫听见雨声,她的网名叫淋殇。

听见雨声:你喜欢写?

淋殇: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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