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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儒(1 / 2)

【醉酒寒蝉】儒,柔也,中国人历来重视死的观念与丧葬礼仪,这种广泛的社会需求促生了一个特殊社会阶层“儒”。在中国古代社会,最晚到殷代有了专门负责办理丧葬事务的神职人员。这些人就是早期的儒,或者称为巫师、术士。他们精通当地的丧葬礼仪习惯,时间一长,便形成了一种相对独立的职业,称人殉为厚葬,遭到墨家的极度反对。但是,由于这种职业地位低微,收入也少,既没有固定的财产和收入,做事时还要仰人鼻息。所以形成比较柔弱的性格,这就是儒的本意,即柔。

儒教是以孔子为先师,圣人神道设教,“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倡导王道德治、尊王攘夷和上下秩序的国家宗教。儒教以十三经为经典,以古代官僚机构为组织,以天坛、宗庙、孔庙、泰山为祭祀场所,以郊祀、祀祖、祭社稷、雩祀、释奠礼、五祀为祭祀仪式。民国初年以来康有为的孔教运动倡导儒教和国家官僚组织分离,按基督教模式允许人人祭天,允许人人祭孔,因为“自共和以来,教化衰息,纪纲扫荡,道挨凌夷,法守集坏,礼俗变易,盖自羲轩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道化,一旦而尽,人心风俗之害,五千年未有斯极。”革命人士主张不再尊儒,而康有为、陈焕章等人成立孔教会,呼吁将孔教定为“国教”,并得到大总统袁世凯的支持。儒家与儒教有本质区别,儒教不能代表中国传统的思想学派,它只是以神道设教。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五千年未曾中断,儒教思想与儒家学说在数千年的演变和发展中也未曾中断。

又称孔教。“儒教”一词首先出现于《史记》,其《游侠列传》道:“鲁人皆以儒教,而朱家用侠闻”。到了汉代末年,儒者蔡邕就正式使用作为名词的儒教:“太尉公承夙绪,世笃儒教,以《欧阳尚书》、《京氏易》诲受四方。学者自远而至,盖逾三千。”

魏晋时代,“儒教”这个概念逐渐流行开来。隋唐以后,就成为指称由古代圣帝明王开创和不断改进的、由孔子加以综合创新的、在汉代被国家立为国教的宗教。《晋书·宣帝纪》:“少有奇节,聪朗多大略,博学洽闻,伏膺儒教。”《梁书·儒林传序》:“魏、晋浮荡,儒教沦歇,风节罔树,抑此之由。”唐王维《和仆射晋公扈从温汤》:“王礼尊儒教,天兵小战功。”唐朝《封氏见闻记》也把儒教单列。“儒教近而易见,故宗之者众焉。道意远而难识,故达之者寡焉。道者,万殊之源也。儒者,大淳之流也。三皇以往,道治也。帝王以来,儒教也。”

孔子以后不久,战国时代早期的思想家墨翟曾称儒教为“道教”,因为儒者们奉行着自认为正确的“道”。汉代末年,一部中国佛教著作《牟子理惑论》中,也称孔子的教为“道”教。直到晋代,皇帝在征召儒者到朝廷服务的诏书中,仍然称儒教为“道”教。古代中国人把儒教又叫做“圣教”。“礼有等差,君臣不杂,爰自近代,圣教渐亏”。

儒教简史。

“儒”是春秋时从巫、史、祝、卜中分化出来的,且熟悉诗书礼乐而为贵族服务的术士。《说文》:儒,术士之称。《法言·君子》:通天地之人曰儒。

依据可靠的文献资料,周代初年,曾经协助周武王推翻了商朝统治的周公姬旦,在周朝建立以后,曾经“制礼作乐”,建立了当时先进的政教一体的礼仪制度。但是数百年以后,这套制度逐渐遭到了破坏。春秋时代的孔丘,忧虑当时的混乱状况,一生恓恓惶惶,希望国家恢复秩序和安定。他是当时最为博学的学者,因而得到许多人的尊敬,被尊称为“孔子”或“夫子”,人们若称呼他的名字就感到是一种亵渎。但是孔子的主张得不到当时国君们的响应。于是,他整理了被认为是古代圣帝明王们创造的文化成果,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希望这些文献能够成为后世人们行为的依据。经由孔子整理的古代文献,成为儒经或者儒经的基础。由于周公姬旦和孔子在礼仪制度和宗教观念上的重大贡献,直到唐代,人们还常常是“周孔”并称,认为他们是两个最大的圣人,并把儒教的主张说成是“周孔之道”。

汉代由于国家统治的需要,自汉高祖以来,历任帝皇比较推崇老子的无为而治、休养生息。但从汉武帝开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实行了“独尊儒术”的政策。儒者董仲舒依据孔子的思想,适应新的历史条件,对这传统的国家宗教教义进行了新的解说。在董仲舒新解说的基础上,后来的儒教不断努力,逐渐使传统儒教彻底建立在由周公、孔子奠定的儒家学说的基础之上。因而,独尊儒术,是传统的国家宗教彻底儒化的开端,也是儒教的真正开端。

经由董仲舒重新解释和发挥的儒教教义,十分重视礼仪制度的建设,特别是其中祭天、祭祖的礼仪制度建设。完备而复杂的礼仪制度有助于人们养成遵守秩序、安分守己的习惯,这正是儒教重视礼仪的重要目的之一。然而礼仪制度的外在性质,也容易导致虚伪。魏晋时代,儒教思想家以王弼等人为代表,认为应该更加重视有形可见的行为(有)背后那无形可见的东西(无),并且认为,那背后无形可见的东西,比起有形可见的,更加重要。他们的意见虽然得到许多人的赞同,却并没有成为儒教国家的思想指导,因为他们讲不出那个“无”是什么,这会导致由于理解不同各行其是而难以统治。

隋唐时代,礼仪制度的建设达到了**。唐代中期制订的《开元礼》,成为后代礼仪制度的模范,其中对于如何祭天、祭祖,如何祭孔,都做了详细的、具有法典意义的规定。这样的制度建设本应使国家趋于安定,然而不久即爆发了著名的“安史之乱”,国家从此陷入混乱,唐代政权从此也一蹶不振。唐朝后期的儒者反思儒教的效能,一面主张应该坚决排斥佛教和道教,另一面认为应诉诸人们内心,培养人们遵守礼仪制度的虔诚,因而对于心性问题的探讨逐渐成为儒者们最重要的理论方向。《孟子》、《大学》、《中庸》等过去被忽略的儒教典籍受到特别重视。到了宋代,经过程颢、程颐兄弟和他们的后继者主要是朱熹的努力,《孟子》等著作受到特别的重视,和《论语》一起,被称为“四书”,成为儒者们必修的最重要的著作。[4]儒教自汉代以来被奉为官学。在中国古代,儒教(孔教)始终居于社会或国家思想的统治地位。个别皇帝或国家官吏崇拜佛教、道教,仅仅是个人的行为,而不代表国家。中国古代国家,从汉**始,一直是把儒教(孔)教作为国家宗教。

教义演变。

儒教教义的演变分为两个大的阶段。

1、汉学。

第一阶段是尊五经、重视礼仪制度建设的“周孔之道”。清朝儒者把唐代及其之前的教义称为“汉学”。

2、宋学。

第二阶段是尊四书、重视培养内心虔诚的“孔孟之道”。而宋**始的儒学被称之为“宋学”。

礼仪制度的建设仍然是重要的,但是宋学更加要求自觉自愿地遵守礼仪。南宋时朱熹将《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合为“四书”,“学问须以《大学》为先,次《论语》,次《孟子》,次《中庸》”,[5]使之在儒家经典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南宋以来的科举考试重心也转向四书,标志“宋学”理学成为主流。在后人看来,宋学过分强调内心修养,因而失去了治理国家的能力。然而在宋学的主张者看来,搞好内心的修养,就能够精通国家各项制度,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他们认为,人人心里都有一个天赋的遵守礼仪制度的天理,要通过内心的修养,把这个天理开发出来,或者说,是把这被私欲遮蔽或污染了的天理显现出来。

神道设教。

儒教的意思,就是儒者们所从事的“教”。教,就是教育、教化。这个教育教化,不仅是指学校贵族教育,而且是对广大民众进行教化。这个教,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教育,而是借助神祇进行教育教化,即“神道设教”。“神道设教”是儒教圣经《周易》里的话:“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周易·观·彖》)依照儒者们的解释,这句话的意思是,用神道教育民众,民众容易接受和服从。后世有人把这句话解释为儒者们自己不信神祇,而仅仅用神祇来教育民众,乃是对儒教的误解。现存所有的儒教文献,都找不到儒者们不信神祇的记载。儒者们有时抨击或否认某些低级的神祇,那是为了维护更高的、更加重要的神祇信仰,就像基督教、佛教都常常抨击该教之外的神祇一样。

神道设教的意思,也就是宗教。“宗教”这个概念,被学界,包括宗教学界认为是个“外来语”,实际上,这是中国古代原有的词汇。其意义就是用神祇的意志教育民众,也就是神道设教。据许慎《说文解字》:“宗,尊祖庙也。从宀从示。”“宀”表示的是一个屋子。而“示”的意思是“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二,古文上字),代表天。三垂,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凡示之属皆从示。神至切。”因此,宗的意思,就是盖个屋子祭祀神祇。而宗教,就是用神祇的意思教育民众,合于天理,即“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迄今为止,但凡至少脱离了原始状态的宗教,无一不是部分人借助神祇的意思来教育民众的一种社会现象。因此,宗教这个概念,比起英文的“religion”,可说是更加准确而深刻地反映了这类社会现象的本质。

儒教圣经。

与圣教相伴的一个名称是“圣经”。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圣经”一词常常使用,在隋唐宋明的儒者们的言论中,这指的是儒教的经典。“自孔子在时,方脩明圣经以绌缪异,而老子著书论道德”。“圣经贤传所云忠孝节义之事不少”欧阳修诗曰:“圣经日陈前,弟子罗两厢。大论叱佛老,高声诵虞唐。”又说“当汉承秦焚书,圣经未备”。“圣贤道统之传散在方册,圣经之旨不明,而道统之传始晦。”更有“于圣经为悖理,于臣节为悖义”。“耽玩文采,莫若潜心圣”。“夫华夷峻防,一王大法,胡主中国,几变於夷,圣经明义,千载或湮焉。”[13]或言“亦以为绎圣经尊王制无所苟而巳矣”“若孔孟以后之儒有功于圣经者无不祀矣。”皮锡瑞《经学历史》亦曰:“不知圣经本为后世立法,虽不专为汉,而继周者汉,去秦闰位不计,则以圣经为汉制作,固无不可。”

六经。

儒教圣经是十三经。儒家正典化始自孔子治六经。孔子“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即《诗经》《尚书》《仪礼》《乐经》《周易》《春秋》。其中诗书礼乐又称古之为四教,周朝贵族的教科书。《国语·楚语上》记载,申叔时谈到教育王室公子时所开列的教材即包含了这六部古书。“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处,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会合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兮,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

《诗经》教以言语文学,《尚书》教以政事,《礼记》教以宗法纲纪、君子修养,《易经》《春秋》教以道义智慧是非。“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恶服人也,是故简六艺以赡养之。《诗》《书》具其志,《礼》《乐》纯其养,《易》《春秋》明其知。六学皆大,而各有所长。《诗》道志,故长于质。《礼》制节,故长于文。《乐》咏德,故长于风。《书》著功,故长于事。《易》本天地,故长于数。《春秋》正是非,故长于治人。”

荀子说“故诗书礼乐之道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19]即《诗经》教言圣人之志,《尚书》教行圣人之事,《仪礼》规定圣人之行,《乐经》乃和圣人言,《春秋》乃圣人微言大义。“温惠柔良者,《诗》之风也;淳庞敦厚者,《书》之教也;清明条达者,《易》之义也;恭俭尊让者,礼之为也;宽裕简易者,乐之化也;刺几辩义者,《春秋》之靡也。”熹平四年,灵帝乃诏诸儒正定五经,刊於石碑,为古文、篆、隶三体书法以相参检,树之学门,使天下咸取则焉。

孔子之前,《诗》《书》《礼》《乐》已备。学校教授,即此四种。孔子教人,亦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又曰:“《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可见《诗》《书》《礼》《乐》,乃周代通行之课本。至于《春秋》,国史秘密,非可分布,《易》为卜筮之书,事异恒常,非当务之急,故均不以教人。自孔子赞《周易》、修《春秋》,然后《易》与《春秋》同列六经。以是知六经之名,定于孔子也。[20]十三经。

秦始皇“焚书坑儒”,据说经秦火一炬,《乐经》从此失传。东汉在五经基础上加《论语》、《孝经》,共七经;唐时加上《周礼》、《礼记》、《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尔雅》,共十二经。《唐六典》曰:“正经有九:《礼记》、《左传》为大经,《毛诗》、《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谷梁》为小经。通二经者,一大一小,若两中经;通三经者,大、小、中各一;通五经者,大经并通。其《孝经》、《论语》并须兼习。”宋时加《孟子》,后有宋刻《十三经注疏》传世。

孔子所定谓之经,弟子所释谓之传,或谓之记。《易》、《诗》、《书》、《礼》、《春秋》谓之“经”,《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属于《春秋经》之“传”,《礼记》、《孝经》、《论语》、《孟子》均为“记”,《尔雅》则是汉代经师的训诂之作。后来的《四书》指是指《大学》(《礼记》中一篇)、《中庸》(《礼记》中一篇)、《论语》、《孟子》;五经则指:《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

十三经注。

《十三经注疏》是解释十三经的权威教参。注,对经书字句的注解,又称传、笺、解、章句等;疏,对注的注解,又称义疏、正义、疏义等。注、疏内容关乎经籍中文字正假、语词意义、音读正讹、语法修辞,以及名物、典制、史实等。宋人将十三经宋及宋以前之注疏合刊,“注疏”之称始流行。

最高神。

儒教信奉的最高神,是天。

在儒教经典中,和天相等的另一称号是上帝,或称帝,天帝。皇天上帝的名称来自《尚书·召诰》:“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论语·尧曰》:“敢诏告于皇皇后帝”。《尚书·尧典》:“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中国古代的上帝,就是当时中国人的祖宗神。其中最优秀者,是黄帝和炎帝。而所谓“炎黄子孙”,首先是说,天子们的家族,乃是黄帝或炎帝的后代,后来就成为中国一般人祖宗的代称。也就是说,秦汉及其以前,中国古人所信仰的上帝,乃是他们的祖宗。

隋唐时期,国家统一,至上神名字被依据《周礼》正式确定为“昊天上帝”。昊天上帝的意义,则依据儒者毛氏对于《诗经·黍离》中“悠悠苍天”的解释,认为昊天的意思是“浩大元气”,而上帝的意思是说,天就像君主一样统治着世界。按《开宝通礼》,元气广大,则称昊天。据远视之苍然,则称苍天。人之所尊,莫过于帝,托之于天,故称上帝(《宋史·礼志》)。

到了宋代,儒者程颐对于昊天上帝作出了进一步解释,认为那一团元气的自然之天,乃是上帝的身体;存在于元气之中并且和元气不可分离、主宰着元气的天理,就是上帝。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天,或者上帝,就是理。这样的上帝观经过儒者朱熹的认可,成为元明清时代上帝观念的正统解说。“天者,理也;神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帝者,以主宰事而名。”[21]儒教圣人。

儒者们认为,上帝给人类指派了君和师,让他们来教化、治理上帝的子民。“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神者,微妙玄通,不可测量,故能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知周万物,乐天知命,安土敦仁,范围天地,曲成万物,通乎昼夜,此皆神之功用也。作《易》者因自然之神以垂教,欲使圣人用此神道以被天下,虽是神之所为,亦是圣人所为。”“神道微妙,寂然不测。人若能豫知事之几微,则能与其神道合会也······言凡物之体,从柔以至刚,凡事之理,从微以至彰,知几之人,既知其始,又知其末,是合于神道,故为万夫所瞻望也。万夫举大略而言。若知几合神,则为天下之主,何直只云万夫而已,此知几其神乎者也。”

“圣人之神道设教,观乎天而得之,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天之所以为天也,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圣人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圣人之所以为神也。”“阴阳所育,禀气呈形,鼓之以雷霆,润之以云雨,春夏以生长之,秋冬以杀藏之。斯则德刑之设,著自神道。圣人处天地之间,率神祇之意。”

圣人是上帝的使者。孔子死后,按照传统的祭祀原则,他可以在家乡享受自己后人的祭祀,也可以享受学生们的祭祀,但不是国家的公神。汉初,刘邦路过孔子家乡,曾经祭祀过孔子,然而那仅仅是个人行为,是一个后人对于先圣或者先贤的崇拜。西汉中期,天灾频发,社会动乱。儒者梅福认为,这是由于未能妥善安排对于孔子的祭祀,因而上天发怒。当时的国家政权接受了梅福的提议,封孔子为商汤的后代,接续先王的祭祀。到东汉,国家才正式把孔子作为国家的公神,其地位和社稷神同等。唐代,命令每个县都要建庙祭祀孔子。每年春秋两次大祭,每月初一和十五两次小祭。大的祭祀起初由学官主持,后来改由地方官主持。唐代以后,孔子的地位不断提高,对孔子的封号也不断增加。清代,孔子祭祀一度成为和上帝、和国家的祖宗神同等级别的“大祀”。

孔子成为国家公神以后,儒者们的宗教地位也相应提高。唐代为孔子设立“从祀”即陪同享受祭祀的制度。最早选中陪同孔子的,是22位对于注释儒经有重大贡献的儒者,后来扩大到孔子的所有弟子和历代著名的儒者。宋代,从祀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其最高的有四位,被称为“四配”,他们是颜回、曾参、子思和孟轲。其次是“十哲”,孔子的十个优秀弟子。“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再次是“先贤”,祭祀那些亲自接受孔子教导的弟子们。最后是“先儒”,祭祀孔子弟子以后历代最优秀的儒者。而后来的儒者,也以死后能够进入孔庙成为先儒为最高的荣誉。

泛灵论。

儒教百神,组成像人间官僚系统那样的等级体系。每个神的品级、爵位,一般说来是由儒者规定的,并载入国家祀典。平素,它们依照规定,享受一方祭祀,如同诸侯有封地和食邑;大祭时,则依品级配享而从祀于天坛之上。不入祀典的,被称为“淫祀”。

“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寝庙、山林、名川之祀”。天上的星星,地上的山河湖海,原则上都是儒教的神祇。各种自然现象,风雨雷电等,也是儒教的神祇。那些对人有益或者与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动物、植物,也可以成为儒教的神祇。各种著名的人物,也都可以作为儒教的神祇。但是他们成为神祇,必须得到国家的认可,纳入祀典。否则被认为是“淫祀”,即超出规定的祭祀。这样的祭祀遭到儒教的反对,认为它不会带来幸福:“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

祭祀。

所谓“非其所祭”,就是说祭祀那些不该由自己祭祀的神祇。依照儒教的祭祀制度,只有天子可以祭天,祭天下的名山大川,祭祀所有的神祇。而诸侯不能祭天,只能祭祀处于自己境内的名山大川。普通百姓,能够祭祀的公神就更少,除了灶神,几乎只能祭祀自己的祖先。孔子是国家的公神,但是按照规定,只能由儒者进行祭祀。官员可以祭祀孔子,因为独尊儒术的国家,官员一般也都是儒者。“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天子视学,也须祭先师。天子出征归来,要向先师行献俘礼,报告成功。”

在历史上,儒教国家对于民间不断兴起的神祇祭祀,一般有三种态度。

其一是将它们“招安”,收归国有。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城隍、关帝、梓潼神(文昌)和妈祖。

其二是禁止。历代都有作为国家官吏的儒者,其中如曹操、狄仁杰等,禁止他们认为危害社会安定、危害人民健康的神祇祭祀,拆毁庙宇,破坏神像。

其三是不收不禁,在国家遭遇大难大灾时,甚至也会委派国家官吏去向这些神祇祈祷。

儒教没有在政权组织以外建立自己的组织,政权组织,同时也就是儒教的宗教组织,即《周礼》的官职结构。在这个组织中任职的官员,同时也是一种教职,执行宗教的职能。

高居于整个政权组织之上的,是君主。君主不仅是国家元首,同时也是最高的教职。他是天子,是“圣上”,在最隆重的祭天大典上,担任主祭。家族的宗伯则是家族的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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