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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二十九 羡慕妒忌恨(2 / 2)

“无论你追求什么,你都会有痛苦。不管你做什么,时间总在永不停息的流逝。你现在做的事情,将来总是要后悔的。”

饮食有节,起居有常,戒酒,戒赌,不熬夜,睡前刷牙,早起。每天坚持散步、打坐。”

每天使用电脑的时间不超过十小时,使用电脑的十个小时内做的事情,包括上班、上网、看电影、听歌曲、玩网络游戏、玩单机游戏和写作。”

尽量不上QQ,除非需要接收或者传送文件。慎言、慎行,因为地球很危险。”

他又想起了未来,这是2011年的端午节,他对自己说过的话,那时的他,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失败者,是可耻的,孤独,是可耻的,一个人,活到他那个份上,真正是悲哀。

每天他要做的事,是开电脑,连接网络,登陆剑侠情缘网络版,在那个寄托了他虚无缥缈情志的网络游戏里,建立了四个角色。有三个是公开的,“沈梦飞”、“梦蝶居主人林珊”、“梦蝶居总管萧复礼”,还有一个是保密的,“王梦瑶”。是的,只有这个王梦瑶,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因为,事实上,她真实存在,再没有多少人知道她的存在。

每天上线,做任务,领经验,增声望,赚剑侠币,消费,象现实里一样的无聊可悲。

夜静悄悄的,漆黑的夜空里,凝滞着初春的严寒。1427年的春天,比未来更冷,在未受到工业污染的时空里,每一缕阳光都是清新的,每一个阵风带来的,都是所谓的负离子。蛐蛐在那儿欢快的叫着,鸡不鸣,狗不叫,寂静的沉寂的乡村。在所有的城市里,没有霓虹闪烁,没有KTV歇斯底里的喧嚣,没有摇滚的疯狂,也没有超低音的震撼和轰鸣。这是他最需要的,一个偶然的机会,给了他人生的另一种可能。

是柳无痕的杯具,是他自己的执着,对自由的向往,拾取许多虚度蹉跎了的光阴和青春的渴望。一块宝石,成就了他另一种的人生。他在这里,一个人在这里。

天蒙蒙亮,阳胖子的儿子阳大傻,就已经来到冲口村,替沈梦飞捎来他爹爹的口信,说是要请沈梦飞到他的家里一起吃早餐。除了阳胖子的口信,还有郑惊鸿的口信,她让他有空了就去看她。阳大傻还带来了郑惊鸿让他弟弟阳二呆转交的,她特意为他买的上好金疮药。

阳胖子真是个聪明人,他的儿子一个叫大傻,一个叫二呆,却是不傻也不呆,大傻勤快、干活利索;二呆精明,处事四面来风、八方玲珑。古代人的逆逻辑思维,还真管用哈。农村的孩子,怕养不活的,叫猪猪,倒也白白胖胖。怕长大后没男人气概的,叫狗蛋,倒也五大三粗,大姑娘小媳妇人见人**。

屋子外寒气逼人,屋子内却热气腾腾,暖意融融。阳胖子坐在宽大的桌子后面,正吃得汗流满面。桌子上的碳炉里,火烧得正旺。一个超级大的铜面盆里,汤水翻滚,里面是新鲜的猪头骨。这种吃法,在桂西北很普遍。猪头骨、佐以猪肝、粉肠、猪心等下水,喝上几壶当地烧制酿造的烧刀子,那当真是赛过活神仙。

铜面盆火锅的四周,摆放着才采摘下的油菜、豌豆苗等脆嫩欲滴的蔬菜。还有煎好了的一条鲤鱼,荷包蛋、辣椒酱等等,煞是丰盛。

阳胖子的老家常宁一带,有一种传统的小吃,鱼粉。将煎煮好了的鱼、鸡蛋,跟米粉一道煮,配以作料、辣酱等,那当真是美味至极。

沈梦飞走进来的时候,阳胖子正吃着一张大饼。半张大饼,已经塞满了他的整张嘴,他伸手去抹脸上滴淌的汗水,仅点了下头,示意沈梦飞坐下。

沈梦飞坐下来的瞬间,想起未来的自己,几乎已经是阳胖子现在的模样。可能没有他那么巨大,没有他胃口那么好,那么能吃。

沈梦飞替自己烫了米粉,然后捞了些猪肝粉肠,连带一大把青菜。他很中意这个猪肝粉肠的吃法,在广西,很普遍的吃法,叫做三鲜粉。三鲜就是新鲜的猪肝、粉肠和瘦肉。

有猪肝粉肠瘦肉还远远不够,青菜,那是必须的。这个青菜,补充叶绿素、纤维素,更重要的是,它促进新陈代谢的功能比任何其他食物都强。时新的空心菜、南瓜苗、豌豆苗、油菜、菜心、丝瓜,这些菜是真正的上品,唯有懂得养生的人,才会明白这个真理。

“沈公子这几日忙些什么?”

“不忙,日前,几个朋友来,我陪着他们,东游西逛,消磨时光。”

“你的房子,已经下好了基脚,不知你有否去看过。”

“这个,既然已经交给阳老板做,我自然放心不必牵挂,你尽管按着设计的内容替我建造好了。”

“我今天叫沈公子来,是有件事想跟你说。”阳胖子的眼光,顺着大厅的门望出去,院子里,几个小学徒工正在挥斧弄凿,卖力地干活。在旁边,一个约摸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正在那儿观望。她怀里抱着个娃娃,沈梦飞看不清楚她的脸,从侧面看,身材也还算端庄匀称。

“我妹妹的女儿,我的侄女。年方十七,叫程绾儿。”他顿了顿,说,“我知道沈公子你尚未婚配,我有意要成就你跟绾儿的婚事,不知沈公子意下如何?”

沈梦飞的眼光仍然往外瞅,那女孩子终于转过脸来。虽然不是花容月貌,但也生得小巧玲珑,肤色稍微显得有些黑,脸色平静,额头光洁。她怀里的娃娃,手不断伸出来,拍打着她的瘦削的肩膀。“娃娃是谁的?”沈梦飞顾左右而言他。

“我姐姐的大儿子的女儿。”

沈梦飞开始在心里琢磨,这怀里的女娃娃,该叫她做什么?华夏人的关系很讲究的,七大姑八大姨,凡是有点儿血缘的,都给你排好关系了的。你有不明白,可以翻书来看。然后他灵魂出窍,如果当初,我答应了程夫人的婚事,我也该做爹爹了吧,我早就跟章翠玉花好月圆了。他又想起寓言故事里那个猴子,那个捡了西瓜丢了芝麻的猴子。

阳胖子对沈梦飞装聋作哑的态度感到非常不满。他终于咽下了那一大块煎饼,喘了口气,“我知道,你新认识了郑大人的儿女。我家小儿还告诉我,郑小姐跟你约会来着,还送东西给你。”

哦,沈梦飞终于回过神来,“是的,我受伤,就是因为遇见她,她送我东西,应该的。”

“可是,你是什么身份,怎么可能高攀得起郑小姐?你知不知道,她爹爹郑大人,很快就要去南京当大官了,连升三级。”

“我没想要高攀啊。”沈梦飞喝了一口汤,望着阳胖子脸上晶莹的汗珠发呆。屋外的温度,少说也是零下三度,寒气一直从客厅敞开的门往里灌,他却吃得热火朝天。他说道,“我记得,我应该曾经长得象你这样胖的。很麻烦,很吃力,冬天吃个饭,也要满头大汗,甚至湿透衣裳。”

阳胖子的耐性真好,他居然不生气,“我侄女很不错的啊,你眼光不要太高了哦。”

“我是一个需要很多**的人。没有**,我就**钱。没有钱,我还可以**我自己。”

“我真不懂你们年轻人。想当年,我穿街过巷,每天里挣的钱还不够吃饭、住宿。人这一辈子,无非就是挣钱,吃饭、睡觉,娶媳妇、生孩子。沈公子,你什么都有了,还折腾个什么劲,郑小姐跟我侄女,你自己想一下,哪个更现实?”

沈梦飞终于吃完了碗里的鱼粉,他摸了摸肚子,在未来,他就是吃得太多了,才长成了阳胖子这个模样,他说,“好的,我考虑下。谢谢你的早餐。”

他起身,走出门去,径直走向程绾儿,“你好,绾儿。”程绾儿显然有点儿惊惶失措,她羞涩地笑笑,然后低下头,伸手去扯怀里娃娃的衣服,不敢看沈梦飞的眼睛。

沈梦飞未免有点儿失望,他喜欢那种用炙热眼神看着他的女孩子,他喜欢女人对他充满热情、向往,和莫名其妙的崇敬。但这岂非很难,在未来,他过得很艰难,他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孤独终老。

他突然又想起柳无痕电脑里的关于他未来一生的档案,他已经离大桂山丹桂顶千里之外了,难道还要回去一趟?回去看看,在未来,他究竟过得是怎样郁闷的一生?最好不要去看,看了更加失望。谁陪伴他过了一生?也许有,也许没有,人生,是无数个可能。

他伸手去捏她怀里娃娃的脸,很胖很厚实的墩墩的小脸,小脸开始咯吱咯吱的笑,程绾儿也跟着笑。他说,“你吃早餐没有?”

“还没呢,不急。”她抬眼,看他,他看到她脸上的青春痘,脸颊象苹果般红,她的手有点儿粗糙,显然从小是要做针线、洗衣挑水之类的活。

“这娃娃是你姨妈的儿子的女儿,那就应该是你表哥的女儿”沈梦飞有点儿头疼了,又晕又乱的华夏人的乱七八糟的关系,他不愿意去想了。

“嗯,我表侄女。”程绾儿道,“你就是沈公子吧。我听舅舅说起过你。”

“我叫沈梦飞,目前暂时住在冲口村大地主肖大庸家的房屋。我的房子,你舅舅正在建,在清风峡。你有去过么?”

“清风峡?以前从没听说过这个地方。冲口村倒是知道,我记得跟表姐们应该去过那儿的,记不太清楚了。”

沈梦飞哈哈大笑,“那条峡谷,就在冲口村旁边,原来没有名字的,自从我来了,自从我买下那块地之后,我就给它起名清风峡了。”

沈梦飞跟她闲扯了几句,想起郑惊鸿的话,有空就赶紧去看她。好吧,就去看她,他也想见到她。于是他说,“绾儿有空到冲口村玩。我现在有事,要走了。”

“沈公子走好。”程绾儿怀抱着娃娃,目送沈梦飞的背影离开阳胖子的木工作坊。

经过询问,得知知府郑海凌住在城北区,靠近龙江的位置。这儿是高官显宦、巨贾富豪聚居区,街道宽敞,干净整洁。

郑海凌府与沈梦飞想象中的相符,与他所见过的贺县知县肖不为家差不多,都是敞开着的大门,没有家丁、衙役看守,很安静、很清静。一堵雕有腾龙飞凤的照壁,挡住了大门外行人的视线。所不同的是,肖府没有匾额,但郑府有,郑海凌好歹是书画界的集大成者,总得给自己的寒舍装点些文化气息吧。

匾额是瘦金体,这瘦金体可是大大有名的,是北宋亡国之君宋徽宗赵佶所创造的楷书体。沈梦飞若有所思,一个朝廷重臣,众口皆碑的清廉官员,他不学王羲之,不学苏轼,却学的赵佶,总有点诡异的味道。

难得一见的初春的阳光,斜斜地照在院落里,一个富态端庄的夫人,一个豆蔻年华的小姑娘,正坐在暖暖的阳光里,忙着手中的针线活。

“请问,这儿是知府郑大人家么?”沈梦飞谨慎道,他有点儿紧张,猜度着郑惊鸿此刻在干嘛呢?

妇人和小姑娘都抬起头,妇人仔细地打量着沈梦飞,看得他有些不自在,他很快明白过来,自己现在只有二十岁,年少、英俊,不是应该感觉窘迫的年岁。妇人说,“正是,请问这位公子怎么称呼?”

“在下沈梦飞,请问夫人怎么称呼?”

“哦,是沈公子。我姓廖,是知府大人的娘子。”

“廖夫人,您好,我是来找郑惊鸿小姐的。”

“你来的不巧,她大清早出门去了。她对我说过,恐怕得傍晚才回来。”

“鄙人日前与郑小姐相识,并蒙郑小姐赠药,因此过来拜访。这是些小礼物,请夫人收下。”

廖夫人呵呵笑道,“如果是送给夫君的礼物,我们说什么都不会收的。但是,如果是送给鸿儿的,那我就替她笑纳了。”

小姑娘已经站起身,来接沈梦飞递过来的礼物,廖夫人指了指身旁的一张空椅子说,“沈公子,你请坐。我让清香给你倒杯茶。”

沈梦飞微笑道,“你叫清香啊,小丫头。”

小姑娘脸一红,嗔道,“我年纪不小了,不许叫我小丫头。”她提了礼物,走向堂屋去给沈梦飞端茶。

寒暄了几句,从廖夫人口中得知,郑惊鸿一清早,陪她父亲过河到北岸的黄庭坚祠去了。廖夫人指点道,“从这儿出门往北走,穿过两条巷子,就可以看到北城墙,你沿城墙走约莫两里路,就到达北门了,由北门过河。”

沈梦飞喝了两口茶,发现居然是洞庭碧螺春,好茶啊。看来,这茶不是一般寻常百姓能喝得起的。他喝尽杯中茶,便起身告辞。丫鬟清香送沈梦飞出门,她说,“在你来之前,有个楚佩南楚公子也来找小姐。追我家小姐的人太多了,沈公子,你要加油哦。”

“谢谢你哈,清香,我和你家小姐,只是一般朋友,我不追她的。”

“你这人怎么这样,太虚伪了。”清香黛眉一蹙,面色一变,“我感觉小姐好喜欢你,她不停地跟我说起你呢。”

沈梦飞一笑,“她有没有在她娘亲面前提起我?”

“她怎么好意思啊。你这人没半点正经,我不和你说了。”清香迈着轻盈的脚步,俊俏身影消失在照壁之后,沈梦飞回想着她刚才的一颦一笑,不禁有点醉了,他这人,就是这样,没半点正经。

《只影相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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